黑风山。
    山势险峻,林深树密,平时很少有人敢深入。
    林墨站在山脚下。
    参天大树遮蔽日光,山林深处一片昏暗。
    一阵山风吹过,发出沙沙的声响,听著还真点嚇人。
    可如今的他,已经不是前身那个风一吹就倒的病秧子。
    “区区黑风山,小爷今天就来闯一闯!”
    林墨不再停留,一头扎进深山。
    林子深处光线更暗,脚下是厚厚的腐叶,踩上去一脚深一脚浅。
    他打起精神,四下观察。
    他得找点大傢伙,家里九个嗷嗷待哺的美娇娘,可都等著他呢。
    兔子野鸡什么的,肯定不够塞牙缝。
    最好能搞头野猪或者鹿,那才够吃。
    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林墨似乎低估了打猎这门手艺的技术含量。
    他在林子里转悠了两个时辰,累得满头大汗。
    除了几只被他惊飞的山鸟,连个活物影子都没见著。
    更別说野猪了,连根猪毛都没瞧见。
    “我靠,什么情况?”
    “不是说有猛兽吗?野猪狗熊呢?都死绝了?出来走两步啊!”
    林墨一屁股坐在大石头上,脑门全是汗。
    昨晚刚奋战了一宿,早上又只喝了碗稀粥,肚子早已“咕嚕咕嚕”乱叫。
    可牛都吹出去了,要是空手回去,他这张帅脸往哪儿搁?
    “不行,不能放弃!”
    林墨咬咬牙,从石头上站起来。
    “老子就不信了,这么大一座山,还能没个活物!”
    他又闷著头,在山林间乱窜,几乎把能走的路都踩了一遍。
    结果依旧一无所获。
    林墨那点耐心终於被磨光了。
    “算了……都快晌午了,再不回去,娘子们该担心了。”
    他嘆了口气,心里盘算著。
    要不先去城里当铺,把身上这件还算不错的衣服给当了,换点粮食应急。
    虽然丟人,但总比让一家人饿肚子强。
    林墨垂著头,转身往山下走。
    突然,身旁的草丛里窜出三条人影!
    “站住!打劫!”
    “臥槽!”
    林墨一句国粹脱口而出。
    他看都没看清来人,下意识的,手臂抡圆就甩了出去。
    啪——!
    一声耳光清脆响亮,在寂静的山林里格外刺耳。
    “妈的!嚇死老子了!”
    “你们当这是玩王者呢!还学人家躲草丛!?”
    林墨本就不痛快,被这么一惊,火气“腾”地就上来了。
    被扇了一巴掌的汉子也懵了,脸上火辣辣地疼。
    他身后的两个小弟也傻眼了。
    不是……
    这什么情况?
    为首的汉子是个独眼,名叫独眼彪,是这黑风山上黑风寨的山匪。
    平日里就爱埋伏在下山的小路上,干些没本的买卖。
    有时候劫財,有时候劫货。
    要是碰上模样俊俏的小娘子,那就顺便劫个色。
    劫完之后,人就杀了,往山谷里一丟。
    可今天三人在草丛里蹲得腿都麻了,连个鬼影子都没见著。
    正琢磨著换个地方继续蹲,就看见林墨从山上晃晃悠悠走了下来。
    三个人想都没想就跳了出来。
    可谁能想到,才刚喊出开场白,脸上就挨了这么狠的一下?
    他独眼彪当了半辈子山匪,就没遇见过这种事!
    打劫的,反倒被被打劫的给打了?
    独眼彪捂著高高肿起的脸颊,用那只独眼,难以置信地瞪著眼前的瘦弱少年。
    “你他妈的找死是不是!?”
    他往前一逼,晃了晃手中的刀,低吼。
    “看清楚了!老子们是山匪!杀人不眨眼的山匪!”
    “识相的,赶紧把身上值钱的玩意儿都给老子掏出来!別逼老子亲自动手!”
    “你们……是强盗?”
    林墨上上下下打量著这三人,眼神里充满了怀疑。
    这三人穿得破破烂烂,身上也脏兮兮的。
    手里那几把刀,不是卷了刃就是豁了口,看著实在没有什么威慑力。
    “废什么话!”
    独眼彪见林墨这副神情,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耐心尽失。
    他怒吼一声,举起破刀,朝著林墨面门砍来。
    可刀刚举到一半,动作就僵住了。
    他突然感觉自己两腿之间,那个男人最要紧的部位,传来了一阵钻心刺骨的剧痛!
    “撩阴腿!”
    还是那熟悉的配方,还是那熟悉的味道。
    林墨面无表情地出腿,感觉还是这招最顺手。
    “唔……!”
    独眼彪发出一声闷哼,那只独眼瞬间瞪得滚圆,里面布满了血丝。
    他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骄傲,双膝一软,直挺挺跪倒在地。
    痛。
    太痛了!
    剧烈的痛楚让他整张脸都憋成了猪肝色,额头上青筋暴起。
    他张著嘴拼命抽著冷气,却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臥槽,你小子玩阴的!”
    另一个壮硕的山匪见老大被一脚被废,瞬间红了眼。
    他咆哮著举起手中的刀,照著林墨的脖子就劈了过来。
    林墨身形一晃,一记直拳悍然轰出,结结实实地砸在那人的面门上。
    “咔嚓!”
    骨头碎裂的声音清晰可闻。
    那强盗的整张脸瞬间塌陷下去,血肉模糊。
    鼻血和碎牙齐飞,接著便向后直挺挺倒去,再没了声息。
    温热的鲜血溅了林墨满身满脸。
    他站在那里,脸上带著血污,雪白的衣衫也被染红大片,活脱脱像个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
    最后一人,眼见著两个同伴一个照面就被放倒,知道自己是碰上硬茬子了。
    他想也不想,转身就跑。
    可刚跑出两步,就感觉后心一痛,整个人被一股巨力踹飞了出去,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知觉。
    林墨走到他身边,擦了下脸上的血,不屑地朝地上啐了一口。
    “学什么不好,学人家打劫!”
    接著,他蹲下身,开始搜刮战利品。
    “嗯?”
    林墨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掏出来一看,是一个小布包。
    打开小布包,
    一,二,三,四,五……
    五两!
    足足五两银子,外加十几枚铜钱!
    “臥槽,意外之喜!”
    林墨眼睛都亮了。
    没想到啊,就这几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傢伙,居然这么有钱?
    可別小看这五两银子。
    以黑风城的物价水平来说,一个大肉包才卖两文钱。
    1 两白银 = 1000 文铜钱
    也就是说光这五两银子,他就能买五,十,十五,一千……
    算了,反正就是能买很多肉包子。
    五两银子,够一个普通人家生活好几年。
    可以在酒楼里大鱼大肉吃一个月,甚至可以去迎春楼里瀟洒快活一整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