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服眾
“將军?您听见了吗?”
见到罗伯森不回话,诺昂再次问道。
罗伯森回过神来,看著眼前这支散漫的队伍,陷入了沉思。
到底是谁给的自信,让诺昂觉得,这支军队可以上战场了?
如果是战爭爆发之前,可能大部分法兰克王国和兽人帝国的军队,比起面前这支,好不到哪去。
但是,现在都打了快一年半了,能够在长达一年的战爭中存活下来的队伍,哪个不是精锐中的精锐?
毫不夸张地说,如果这支部队拉到前线,连填线的资格都没有。
“诺昂,可能,你还不了解战场上的情况。
这支部队,可能还达不到我的標准。”罗伯森直言道。
“啊?大人,这些士兵,可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说著,诺昂还特意靠近了罗伯森的耳朵。
“我悄悄告诉您,这批人,手上不少人都见过人命。
街头打架,可都是好手!”诺昂说道。
罗伯森惊异地看向诺昂。
好傢伙,竟然是问题儿童聚集会,那事情可就有些大了。
街头打架,手上人命,那不就是混混吗?
战爭,是大兵团作战,最讲究纪律。
好狠斗恶,这种人其实是最不好加入军队的,他们有野性,不服从管束。
罗伯森前世的古代,一般情况下,军队都会招良家子,也就是没有前科,背景乾净的人。
嘖,看来侯爵给了人,没看质量啊。
罗伯森突然心痛起来,这些傢伙,可是五金幣一个。
这还只是卖人花的钱,不算路上的新军,等等过程,那得是多少金幣?
“逞凶好恶,这种士兵,只能逞一时之勇。
战爭,拼的不只血气,拼得,更是纪律。”罗伯森说道。
“將军,您都还没试试,怎么知道?”诺昂反驳。
罗伯森哑然失笑。
最怕的就是这种大家子弟。
他怎么知道?他罗伯森从昨年年初,打到今天,谁能比他更知道?
诺昂骑士明显是家族里面娇生惯养,平时没有受过挫折,罗伯森反驳两句,就开始起了应激反应。
他未必不能理解其中的道理,他只是不想认输。
如果是一般人,罗伯森直接让他滚犊子,他罗伯森老爷治军,还需要別人来指手画脚。
但是,诺昂骑士作为外国军官,有什么背景罗伯森搞不清楚。
罗伯森清楚的是,至少奥斯齐威尔侯爵是知道这件事情的。
他不相信,事情就真的那么巧,就那几十个镀金子弟,刚好就安排在他罗伯森老爷的军队里了。
“你不信?”罗伯森笑问。
罗伯森没有第一时间反驳,而是直接反问。
这给了诺昂骑士思考的时间,回想起刚才的態度,似乎有些顶撞。
“並非如此,我只是...
“无碍,既然你不信,不妨,我们就来试试?”罗伯森问道。
“啊?怎么试?”诺昂问道。
罗伯森指向自己身后,他身后正跟著几十名士卒。
这些人都是罗伯森带来的,准备用来接收这批军队。
“你选一百人,然后从我这些人里,选出二十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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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的人打贏了,我们就能上战场?”诺昂问道。
罗伯森一笑。
“打贏?十分钟之內,你选的人,还有站著的,就算我输。”罗伯森说道。
罗伯森身后带著的这些人,並非那群超凡部队。
王都可以带一些士兵,但是不能带超凡士兵,王权不容侵犯。
虽然不是超凡士兵,也基本都是六阶的法兰克守望者序列,精锐中的精锐。
诺昂骑士呆愣片刻,仔细看著罗伯森的神色,看他似乎不像是在开玩笑。
“好!將军,你可不能反悔。
如果我贏了,我就要带著这群人上战场!”诺昂坚定道。
此时的诺昂,眼神里都冒著精光。
“一言为定。”
像是诺昂骑士这种,估计从小学习过兵法,却从来没有见过战爭,想要摧毁这种二代的自信,最好的办法,就是硬碰硬地较量一下,摧毁他们过去的认知。
想要强压下去,倒也不是不行,只是,日后怕是不得安寧了。
诺昂迫於证明自己,立刻开始了选人的工程。
在上千人中拉来拉去,最后挑选了一百名牛高马大,满脸横肉的壮汉。
至於在罗伯森这边,则是儘量选择个子矮小,看著就没什么气力的人。
“將军,我选好了,您可別后悔。”诺昂骑士笑道。
“还是那句话,一言为定!
不过,你要是输了,以后可得乖乖听我的安排。”罗伯森回道。
诺昂愕然,细想了一下,回到他选择的那批壮汉中,商量了一番战术。
“现在好了!我要是输了,以后上了战场,就听您的!”
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诺昂又道。
“將军,您要不,也给自己的士兵做点安排?
让我们也开开眼界啊,看看百战百胜的王国战帅,到底是怎么指挥军队的。”
声音传开,罗伯森的士兵也都回头,看向了自家长官。
和同族战斗,他们也没多少经验,拿捏不好这个度。
罗伯森环顾四周,只轻轻说出四个字。
“不许后退。”
士兵们听到命令,纷纷转过头去,锐利的眼神看向面前的敌人。
诺昂嘖一声,还以为罗伯森不领情。
“那就开始吧。”
为了防止诺昂事后找事情,对於战斗,罗伯森选择全程不干预,丟下两句话,就看著诺昂各种操作。
伴隨著诺昂一声令下,比赛正式开始。
罗伯森手下的大兵们排成最简单的一字阵,另一边的那群壮汉,则是花里胡哨,以罗伯森完全看不懂的阵型,齜牙乱叫著衝来。
罗伯森看向诺昂,此时的诺昂,依旧满脸自信,似乎已经胜利在握。
壮汉中衝出一人,个头竟达两米!身体更是无比壮硕,直直地朝著一字阵衝去。
如果是在战场,这种人不是超凡,目標硕大,一般已经被罗伯森的守望者点杀了,就算衝到近前,也就是三两刀的事情。
但是这里不是战场,而是肉搏战。
壮汉衝到一字阵前,一字阵的士兵们严格遵守著军令,对於壮汉如若罔闻。
壮汉直接扑倒一人。
“漂亮!”诺昂忍不住讚嘆,还带著挑衅的目光看来。
罗伯森只是笑笑。
“啊!”
诺昂心中不解,却听一声痛呼叫,诺昂转过头去,原本的壮汉,此时被罗伯森手下的士兵直接举过了头顶,丟向了正在冲向衝锋的人群。
见到壮汉的窘境,原本士气高昂的人群此时突然犹豫了一瞬。
“上!”
就在此时,一字阵中,传来一道声音。
隨后,士兵们两人一队,迅速冲向了前方的人群。
不多时,天上都是被丟出去的阿尔及利亚士兵,地上的农奴当场被撂倒了两三个。
罗伯森的士兵一出手,诺昂选的人就开始四处躲避。
面对诺昂士兵的进攻,罗伯森的士兵,眉头都没皱一下,就算拳头快要打到身上,依旧对付面前的敌人。
战斗没有持续多久,诺昂选的人,不是逃走,就是躺在了地上。
“一分钟,我还以为能够在三十秒內解决战斗。
诺昂,如何?”罗伯森笑道。
诺昂骑士此时已经目瞪口呆,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一百多人?一百个人!他还是精挑细选的一百人!
“这!这怎么可能?
就是一百头猪,也得抓个十分钟吧!
难道,是因为这不是战场搏杀?”诺昂骑士惊呼。
“猪,可不会成规模的逃命。
实际上,如果是战场搏杀,这群人根本没有机会和我的军队近战。
当他们衝到两百步的时候,就已经逃跑的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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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你想反悔吗?”罗伯森笑道。
“我要是跟著您,可以学到纪律吗?”
令罗伯森没想到的是,诺昂此时不仅不恼怒,反而双眼放光,期待地看著罗伯森。
“看你自己,怎么样,骑士,谁的方法,才能治理军队?”罗伯森笑问。
诺昂,没有回答,只是將手放在胸口。
“这是法兰克王国的军礼吗?
將军,还请原谅我之前的无知,重新认识一下。
我叫诺昂,诺昂.坎特利斯。”
坎特利斯,来自城邦时代的坎特利斯城邦,第一帝国十二黄金家族之一。
在第二帝国时期也是大贵族,第三帝国时代,更是参与了龙骑士团的建设,因为受到教皇恩赐,又有神眷家族的说法。
如今,坎特利斯家,是阿尔及利亚王国元老院六大执政白银家族之一,族长为公爵。
罗伯森面上没有什么,心里却是倒吸一口冷气。
还真是,贯穿人族歷史的名门显贵。
“將军?您听见了吗?”
见到罗伯森不回话,诺昂再次问道。
罗伯森回过神来,看著眼前这支散漫的队伍,陷入了沉思。
到底是谁给的自信,让诺昂觉得,这支军队可以上战场了?
如果是战爭爆发之前,可能大部分法兰克王国和兽人帝国的军队,比起面前这支,好不到哪去。
但是,现在都打了快一年半了,能够在长达一年的战爭中存活下来的队伍,哪个不是精锐中的精锐?
毫不夸张地说,如果这支部队拉到前线,连填线的资格都没有。
“诺昂,可能,你还不了解战场上的情况。
这支部队,可能还达不到我的標准。”罗伯森直言道。
“啊?大人,这些士兵,可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说著,诺昂还特意靠近了罗伯森的耳朵。
“我悄悄告诉您,这批人,手上不少人都见过人命。
街头打架,可都是好手!”诺昂说道。
罗伯森惊异地看向诺昂。
好傢伙,竟然是问题儿童聚集会,那事情可就有些大了。
街头打架,手上人命,那不就是混混吗?
战爭,是大兵团作战,最讲究纪律。
好狠斗恶,这种人其实是最不好加入军队的,他们有野性,不服从管束。
罗伯森前世的古代,一般情况下,军队都会招良家子,也就是没有前科,背景乾净的人。
嘖,看来侯爵给了人,没看质量啊。
罗伯森突然心痛起来,这些傢伙,可是五金幣一个。
这还只是卖人花的钱,不算路上的新军,等等过程,那得是多少金幣?
“逞凶好恶,这种士兵,只能逞一时之勇。
战爭,拼的不只血气,拼得,更是纪律。”罗伯森说道。
“將军,您都还没试试,怎么知道?”诺昂反驳。
罗伯森哑然失笑。
最怕的就是这种大家子弟。
他怎么知道?他罗伯森从昨年年初,打到今天,谁能比他更知道?
诺昂骑士明显是家族里面娇生惯养,平时没有受过挫折,罗伯森反驳两句,就开始起了应激反应。
他未必不能理解其中的道理,他只是不想认输。
如果是一般人,罗伯森直接让他滚犊子,他罗伯森老爷治军,还需要別人来指手画脚。
但是,诺昂骑士作为外国军官,有什么背景罗伯森搞不清楚。
罗伯森清楚的是,至少奥斯齐威尔侯爵是知道这件事情的。
他不相信,事情就真的那么巧,就那几十个镀金子弟,刚好就安排在他罗伯森老爷的军队里了。
“你不信?”罗伯森笑问。
罗伯森没有第一时间反驳,而是直接反问。
这给了诺昂骑士思考的时间,回想起刚才的態度,似乎有些顶撞。
“並非如此,我只是...
“无碍,既然你不信,不妨,我们就来试试?”罗伯森问道。
“啊?怎么试?”诺昂问道。
罗伯森指向自己身后,他身后正跟著几十名士卒。
这些人都是罗伯森带来的,准备用来接收这批军队。
“你选一百人,然后从我这些人里,选出二十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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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的人打贏了,我们就能上战场?”诺昂问道。
罗伯森一笑。
“打贏?十分钟之內,你选的人,还有站著的,就算我输。”罗伯森说道。
罗伯森身后带著的这些人,並非那群超凡部队。
王都可以带一些士兵,但是不能带超凡士兵,王权不容侵犯。
虽然不是超凡士兵,也基本都是六阶的法兰克守望者序列,精锐中的精锐。
诺昂骑士呆愣片刻,仔细看著罗伯森的神色,看他似乎不像是在开玩笑。
“好!將军,你可不能反悔。
如果我贏了,我就要带著这群人上战场!”诺昂坚定道。
此时的诺昂,眼神里都冒著精光。
“一言为定。”
像是诺昂骑士这种,估计从小学习过兵法,却从来没有见过战爭,想要摧毁这种二代的自信,最好的办法,就是硬碰硬地较量一下,摧毁他们过去的认知。
想要强压下去,倒也不是不行,只是,日后怕是不得安寧了。
诺昂迫於证明自己,立刻开始了选人的工程。
在上千人中拉来拉去,最后挑选了一百名牛高马大,满脸横肉的壮汉。
至於在罗伯森这边,则是儘量选择个子矮小,看著就没什么气力的人。
“將军,我选好了,您可別后悔。”诺昂骑士笑道。
“还是那句话,一言为定!
不过,你要是输了,以后可得乖乖听我的安排。”罗伯森回道。
诺昂愕然,细想了一下,回到他选择的那批壮汉中,商量了一番战术。
“现在好了!我要是输了,以后上了战场,就听您的!”
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诺昂又道。
“將军,您要不,也给自己的士兵做点安排?
让我们也开开眼界啊,看看百战百胜的王国战帅,到底是怎么指挥军队的。”
声音传开,罗伯森的士兵也都回头,看向了自家长官。
和同族战斗,他们也没多少经验,拿捏不好这个度。
罗伯森环顾四周,只轻轻说出四个字。
“不许后退。”
士兵们听到命令,纷纷转过头去,锐利的眼神看向面前的敌人。
诺昂嘖一声,还以为罗伯森不领情。
“那就开始吧。”
为了防止诺昂事后找事情,对於战斗,罗伯森选择全程不干预,丟下两句话,就看著诺昂各种操作。
伴隨著诺昂一声令下,比赛正式开始。
罗伯森手下的大兵们排成最简单的一字阵,另一边的那群壮汉,则是花里胡哨,以罗伯森完全看不懂的阵型,齜牙乱叫著衝来。
罗伯森看向诺昂,此时的诺昂,依旧满脸自信,似乎已经胜利在握。
壮汉中衝出一人,个头竟达两米!身体更是无比壮硕,直直地朝著一字阵衝去。
如果是在战场,这种人不是超凡,目標硕大,一般已经被罗伯森的守望者点杀了,就算衝到近前,也就是三两刀的事情。
但是这里不是战场,而是肉搏战。
壮汉衝到一字阵前,一字阵的士兵们严格遵守著军令,对於壮汉如若罔闻。
壮汉直接扑倒一人。
“漂亮!”诺昂忍不住讚嘆,还带著挑衅的目光看来。
罗伯森只是笑笑。
“啊!”
诺昂心中不解,却听一声痛呼叫,诺昂转过头去,原本的壮汉,此时被罗伯森手下的士兵直接举过了头顶,丟向了正在冲向衝锋的人群。
见到壮汉的窘境,原本士气高昂的人群此时突然犹豫了一瞬。
“上!”
就在此时,一字阵中,传来一道声音。
隨后,士兵们两人一队,迅速冲向了前方的人群。
不多时,天上都是被丟出去的阿尔及利亚士兵,地上的农奴当场被撂倒了两三个。
罗伯森的士兵一出手,诺昂选的人就开始四处躲避。
面对诺昂士兵的进攻,罗伯森的士兵,眉头都没皱一下,就算拳头快要打到身上,依旧对付面前的敌人。
战斗没有持续多久,诺昂选的人,不是逃走,就是躺在了地上。
“一分钟,我还以为能够在三十秒內解决战斗。
诺昂,如何?”罗伯森笑道。
诺昂骑士此时已经目瞪口呆,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一百多人?一百个人!他还是精挑细选的一百人!
“这!这怎么可能?
就是一百头猪,也得抓个十分钟吧!
难道,是因为这不是战场搏杀?”诺昂骑士惊呼。
“猪,可不会成规模的逃命。
实际上,如果是战场搏杀,这群人根本没有机会和我的军队近战。
当他们衝到两百步的时候,就已经逃跑的差不多了。
1
“怎么,你想反悔吗?”罗伯森笑道。
“我要是跟著您,可以学到纪律吗?”
令罗伯森没想到的是,诺昂此时不仅不恼怒,反而双眼放光,期待地看著罗伯森。
“看你自己,怎么样,骑士,谁的方法,才能治理军队?”罗伯森笑问。
诺昂,没有回答,只是將手放在胸口。
“这是法兰克王国的军礼吗?
將军,还请原谅我之前的无知,重新认识一下。
我叫诺昂,诺昂.坎特利斯。”
坎特利斯,来自城邦时代的坎特利斯城邦,第一帝国十二黄金家族之一。
在第二帝国时期也是大贵族,第三帝国时代,更是参与了龙骑士团的建设,因为受到教皇恩赐,又有神眷家族的说法。
如今,坎特利斯家,是阿尔及利亚王国元老院六大执政白银家族之一,族长为公爵。
罗伯森面上没有什么,心里却是倒吸一口冷气。
还真是,贯穿人族歷史的名门显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