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鹰酒吧,三楼。
    轰!
    就听一声爆响,紧接著咔嚓一声,像是枯木被蛮力折断。。
    走廊左侧一个房间的木门瞬间被撞得粉碎。
    一个硕大的人影裹挟著劲风穿门而入,撞碎了门板。
    又撞在房间內的沙发靠背上弹了一下,最后像个破布娃娃似的重重摔在地板上。
    倒地的同时,人已经彻底失去意识,陷入昏迷状態。
    亚瑟的一拳,连给对方惨叫的机会都没留。
    在场的帮派混混瞬间僵在原地,一个个目瞪口呆,大脑陷入空白。
    “什么......什么玩意?发生了什么?”
    一个染著绿毛的混混声音发颤,舌头都快打结了。
    眼神呆滯地盯著那扇破碎的木门,仿佛见了鬼一样。
    “是安德烈......安德烈好像飞出去了,他被打飞了!”
    另一个瘦高个混混指著趴在地板上的壮汉,手指抖得像风中的落叶,语气里满是难以置信。
    “该死!门怎么突然碎了?谁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一拳把人打飞出去,安德烈那个混蛋体重超过200磅呀!这他妈的是人类应该拥有的力量吗?”
    “拳......拳四郎,难道是北斗神拳?”
    甚至有人被这恐怖的表现力嚇得懵逼,连二次元的荒诞念头都冒了出来。
    ......
    一眾混混嚇得不敢动弹,亚瑟可不会和他们客气。
    他也正好想检测一下,这副新身体到底有多能打。
    当即又是一拳,拳风呼啸,狠狠砸在了正对自己的混混面门上。
    咔嚓!
    一声清晰刺耳的骨裂声再度响起,对方原本高耸的鼻樑顿时凹陷下去。
    鲜血像喷泉般对著天空发射。
    整个人更是如同被失控的汽车撞上了,身体嗖的一声向后倒飞。
    直接將身后两个人一起带倒,三人在地面滑行出数米远才停下。
    直接承受拳头的傢伙同样昏死过去,另外两个捂著胸口艰难地喘息。
    他们的脸色惨白如纸。
    即使不是正面被打,也感觉胸口像是被巨石压住。
    一口气怎么都提不上来,胸腔好像卡住了,短时间难以站立。
    一个照面小弟被废了四个,小脚趾终於回过神来。
    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头顶,后背陡然被冷汗浸透。
    他下意识摸向后腰,发现没带枪,急忙大声嘶吼。
    “不要怕!这个混蛋只是力气很大。”
    “大家一起上,一起搞定他。”
    “拿出你们的刀,开枪,给我开枪射他!”
    ......
    以前就说过,一般的帮派,普通混混是买不起枪的。
    虽然价格不贵,但几百美元也远远超过了他们的负担。
    这些社会渣滓,人均口袋里不会超过50美元。
    只有当上了小头目,也就是小脚趾这个级別,能接触到帮派生意了,才会逐渐富裕起来。
    所以包围亚瑟的这些混混,能掏出一把蝴蝶刀的,都属於有点资產。
    大部分还是赤手空拳,临时也没有准备武器。
    毕竟事前听说只是对付一个年轻小子,这里又是自己的地盘。
    人多势眾,根本没必要上傢伙,拳头就够了。
    只是谁他妈能想到,这小子不是人,是个披著人皮的怪物!
    亚瑟看著眼前这群畏畏缩缩、色厉內荏的混混,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嗤笑。
    “你们不主动的话,那我就不客气了。”
    非常礼貌的提醒了一句后,他如同浩克一样衝进人群中。
    每一拳落下,都伴隨著一声骨裂和惨叫。
    每一次抬腿,都代表著一个混混变成大摆锤。
    霎时,墙壁和门板上留下一个个凹陷的痕跡。
    就连墙皮都裂开不少,窸窸窣窣脱落掉泥。
    一个混混壮著胆子,趁著亚瑟背对自己,掏出蝴蝶刀扎过来。
    隨即就被轻鬆避开。
    亚瑟反手抓住对方的手腕,稍一用力。
    咔嚓!
    啊!!!
    痛苦的嘶吼中,混混的手腕被捏碎,蝴蝶刀来到亚瑟掌心。
    他来回耍了几下,做了几个花式动作。
    “我是搞不懂,你们混帮派的,为什么这么钟爱蝴蝶刀?”
    “难道是因为帅吗?”
    “其实这种武器刀刃太小,横向和纵向宽度也有限,结构稳定性差,很容易被反制。”
    “就像这样!”
    说著亚瑟猛地甩出,刀尖噗嗤一声插穿了一个混混的手腕。
    对方惨叫一声,不知道从哪里捡的钢管咣当咣当掉在地上。
    亚瑟笑了笑。
    “看到了吗?”
    “只有在我这种高手的手里,蝴蝶刀才是有效的。”
    “而在你们手中,除了伤害自己,实用性实在有限。”
    说著亚瑟脑袋一歪,仿佛开了自在极意功,轻鬆躲过身后的攻击。
    隨手一记手刀,劈在偷袭他的混混颈部。
    对方双眼一翻,就像被霸王色霸气震慑的小兵,直接昏死过去。
    几十秒钟后,走廊的惨叫声、骨裂声、撞击声终於停止。
    取而代之的是痛苦的哀嚎和呻吟。
    此时场面混乱不堪。
    原本装修不错的墙壁被撞得坑坑洼洼。
    那些木门要么被混混的身体撞碎,要么被亚瑟隨手一脚踢烂,木屑和玻璃碎片铺满了整个走廊。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著昏死或哀嚎的混混,鲜血染红了地面,空气中瀰漫著浓重的血腥味。
    还有好几个被嚇破胆逃跑的,亚瑟懒得理会,径直向深处走去。
    直到来到小脚趾钻进去的房间。
    轰!
    又是一脚踢出,门瞬间免费。
    亚瑟步入其中,就见小脚趾拿著枪对准自己,身体却一直在打哆嗦。
    那把枪,不出意外,自然是自己丟的。
    “別过来!”
    “別过来!”
    “你不要过来啊!”
    “你就算再能打,也不会比子弹更快!”
    亚瑟冷静地盯著他,开出自己的条件。
    “瘸子,你心里很清楚,就算枪在手,也无法对我造成任何威胁。”
    “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七步之外,枪快!”
    “但七步之內,拳快!”
    “我们之间的距离很短,以我的速度,不用七步,一秒钟就能来到你面前,然后打爆你的脑袋!”
    “所以给你个机会,把枪还给我,饶你一命。”
    “我向来说话算话,只数三声呦。”
    说完亚瑟开始倒数。
    “3!”
    “2!”
    “1!”
    啪嗒!
    话音刚落,配枪被丟了过来。
    亚瑟出手接住,擦拭一番后收好。
    “我的宝贝,你要是丟了,妮蔻肯定会很伤心的。”
    “不过被脏手抓了这么久,想来你也很不舒服吧。”
    亚瑟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朝著小脚趾走去。
    对方嚇得连连后退。
    “hey!hey!”
    “你刚刚说了,饶我一命的,你要说话算话。”
    亚瑟点点头,將对方逼到窗户边缘。
    “我当然说话算话,你死不了。”
    “但残不残废,我就不能保证了。”
    说完亚瑟抓起对方的后脖颈,哧溜一声,从窗户丟了下去。
    几分钟后,又是一群混混拿著各种武器冲了上来,这次其中不少人都带著枪。
    但看到走廊中的惨烈的场面,所有人都陷入呆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