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寨子里面办集会,祭祖,过火把节,或者哪天几位当家喝多了酒,兴致上来了,想热闹热闹、找点乐子,还能把它们拖出来。
大象甩鼻子喷水,长颈鹿弯下脖子叼果子,犀牛踩著鼓点子的跺脚,场面一下就乐活了,气氛不也是一下子就出来了,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赵军见天爷的態度非常坚决,他心里清楚得很,这件事情再这么爭论下去,反倒显得自己小气,急躁,和不留余地了。
赵军向来懂得分寸,更懂得顺水推舟的道理,於是笑著点头:
“大哥说得是,烧了它们確实是犯傻了,不划算。”
“那就任由它们,在仓库里面存放著吧,存著好,存著好。”
这件事情就算翻篇了,谁也没有再提一个“烧”字。
李山和王子权,自从在宜良歌舞团,跟隨著阿史那巴蜀之行后,哦,不对,现在该叫赵军了,他两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赵军的左右。
当初“西域马戏团”一行,从蓉城折返至中甸时,赵军就给李山和王子权,下了死命令:
“你两从现在开始,不准再刮鬍子了。”
两人本就生得一脸浓密络腮鬍,又黑又粗,根根硬挺,这一留,便再也没有动过刀剪。
日復一日,鬍鬚疯长,越蓄越厚,越蓄越硬,渐渐遮住了颧骨,掩住了下頜,几乎盖住了半张脸。
两人现在的形象,还別说是外人了,连他两自己照镜子时,都要愣神半天。
镜子里那个鬍鬚满面,眉目深陷,不修边幅的汉子,真是当年在宜良茶馆,听评书听到拍案叫绝,啃烧饼啃得满嘴芝麻,跟街坊扯閒,能聊半个时辰的自己吗?
今非昔比,早已是判若两人了。
赵军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正因如此,那些混跡江湖的袍哥会探子,双方哪怕是擦肩而过,袍哥会的人,也绝对认不出他俩。
在麻蛇寨三位当家的,亲自拱手相送下,赵军带著九个小鬼,李山,王子权,还有几位赶马车的亲信心腹,浩浩荡荡的来到麻蛇湖畔,准备登船离寨。
大船刚被小囉囉们,拉至岸边,缆绳还没系稳时,忽见东边山道上,一道灰影疾奔而来。
此人跟小帅东的职务一样,也是观察哨的巡风探子之一,他被大家称之为小雄子。
小雄子飞奔至三位当家面前,抱拳说道:
“报!麻蛇湖对岸的滩头上,站著四人,一大一小。”
“不,是三大一小,三个大人,一个孩子。”
“看那几人的身形步態,正是三天前,送五只活山羊过来山寨,当作定金的那拨人。”
原来,麻蛇寨在湖的东侧,一处近乎垂直的悬崖峭壁上,藏有一个极其隱蔽的暗哨。
那地方不是人工垒砌的瞭望台,而是老天爷赏赐的天然岩凹。
一道深陷於石壁中的窄缝,仅容一人侧身钻入。
入口用枯藤、败叶、乾草层层掩覆,远看就是块风化斑驳的老岩壁,毫无破绽。
虽说里面空间狭窄,却正对著湖心最开阔的一段水域,视野极佳。
从这暗处往外瞧,整片麻蛇湖,就像一幅徐徐展开的活画。
湖水清得能数清水底青苔的纹路,阳光一照,碎金似的光点,在水面翩翩起舞。
对岸山势起伏,林木葱蘢,平日看著安安静静,可在哨兵眼里,哪怕一片叶子被风掀翻了背面,也得仔细琢磨,是不是有人踩断了枝杈,惊起了鸟雀。
更妙的是,这暗哨位置极低,极隱,藏在崖根阴影里,对岸就算站上高坡举目四望,也绝难发现这边,有双眼睛正盯著自己。
所以,那晚赵军率十二辆马车,悄然停靠湖岸时,三位正在喝酒吃肉的当家,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
巡风小帅东,当时就在这个暗哨里守著。
只是那晚天黑得早,月光又被云层吞了大半,车影人形模模糊糊,小帅东只是看得清,车轮碾过碎石的动静,以及马匹喷鼻的白气,却辨不清眾人的面孔。
可是今日不同,正午的日头,此时正悬在头顶,亮得晃眼,湖面的反光,更是刺得大伙,只有本能的眯缝著眼睛。
小雄子眼尖心细,他一眼就认出了,站在对岸的那几个人。
他们的身形,衣著,包括站立姿势,都跟三天前,来送羊的时候一模一样。
高个子穿灰麻褂子,背微驼,他的手里拿著一只菸斗,並且时不时的抽上两口。
矮个子穿蓝色褂子,腰板挺直,他手里牵著一个,约莫七八岁左右的孩子。
三人的前面,则是一个衣著讲究,一身西服革履,戴著眼镜,斯斯文文的年轻人。
那几个人,显然是懂规矩的。
麻蛇寨的铁律规定,外人不得擅入,除非寨中,主动派船相迎。
他们就那么静静的,站在滩头,不呼不喊,不招不摇,只等船来。
就连那个小孩子,都跟隨著大人们乖乖站著,以至於他的小脸,被太阳晒得泛红,竟也一声未吭。
赵大奶听完,眼皮都没多眨一下,当即朝著小雄子,挥一挥手:
“速备快船,去接人。”
小雄子抱拳应声:
“诺。”
隨即转身就跑,眨眼之间就没有了影子。
赵军站在一旁静静听著,心里非常清楚。
这规矩背后是分寸,是忌讳,更是江湖的底线。
赵军虽说是麻蛇寨的四当家,但是他的心里面比谁都明白,他这个“四当家”是掛名的。
他没有跟三位当家拜过香堂,没有喝过血酒,也没有接过印信,更没管过寨务。
他来去自由,进退由己,三位当家敬他,是敬他的脑子,敬他的胆子,敬他的手段,不是敬他的身份。
赵军的情商极高,知道什么话该听,什么时候该装聋,什么话出口就是祸根。
所以,赵军没有凑上前去,打听对岸是谁,他们来干什么,他们跟寨子有什么关係。
赵军只是迅速的,招呼李山和王子权:
“快,赶快带著小鬼们上船。”
又催促隨从们抓紧时间,收拾行装,清点箱笼。
大象甩鼻子喷水,长颈鹿弯下脖子叼果子,犀牛踩著鼓点子的跺脚,场面一下就乐活了,气氛不也是一下子就出来了,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赵军见天爷的態度非常坚决,他心里清楚得很,这件事情再这么爭论下去,反倒显得自己小气,急躁,和不留余地了。
赵军向来懂得分寸,更懂得顺水推舟的道理,於是笑著点头:
“大哥说得是,烧了它们確实是犯傻了,不划算。”
“那就任由它们,在仓库里面存放著吧,存著好,存著好。”
这件事情就算翻篇了,谁也没有再提一个“烧”字。
李山和王子权,自从在宜良歌舞团,跟隨著阿史那巴蜀之行后,哦,不对,现在该叫赵军了,他两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赵军的左右。
当初“西域马戏团”一行,从蓉城折返至中甸时,赵军就给李山和王子权,下了死命令:
“你两从现在开始,不准再刮鬍子了。”
两人本就生得一脸浓密络腮鬍,又黑又粗,根根硬挺,这一留,便再也没有动过刀剪。
日復一日,鬍鬚疯长,越蓄越厚,越蓄越硬,渐渐遮住了颧骨,掩住了下頜,几乎盖住了半张脸。
两人现在的形象,还別说是外人了,连他两自己照镜子时,都要愣神半天。
镜子里那个鬍鬚满面,眉目深陷,不修边幅的汉子,真是当年在宜良茶馆,听评书听到拍案叫绝,啃烧饼啃得满嘴芝麻,跟街坊扯閒,能聊半个时辰的自己吗?
今非昔比,早已是判若两人了。
赵军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正因如此,那些混跡江湖的袍哥会探子,双方哪怕是擦肩而过,袍哥会的人,也绝对认不出他俩。
在麻蛇寨三位当家的,亲自拱手相送下,赵军带著九个小鬼,李山,王子权,还有几位赶马车的亲信心腹,浩浩荡荡的来到麻蛇湖畔,准备登船离寨。
大船刚被小囉囉们,拉至岸边,缆绳还没系稳时,忽见东边山道上,一道灰影疾奔而来。
此人跟小帅东的职务一样,也是观察哨的巡风探子之一,他被大家称之为小雄子。
小雄子飞奔至三位当家面前,抱拳说道:
“报!麻蛇湖对岸的滩头上,站著四人,一大一小。”
“不,是三大一小,三个大人,一个孩子。”
“看那几人的身形步態,正是三天前,送五只活山羊过来山寨,当作定金的那拨人。”
原来,麻蛇寨在湖的东侧,一处近乎垂直的悬崖峭壁上,藏有一个极其隱蔽的暗哨。
那地方不是人工垒砌的瞭望台,而是老天爷赏赐的天然岩凹。
一道深陷於石壁中的窄缝,仅容一人侧身钻入。
入口用枯藤、败叶、乾草层层掩覆,远看就是块风化斑驳的老岩壁,毫无破绽。
虽说里面空间狭窄,却正对著湖心最开阔的一段水域,视野极佳。
从这暗处往外瞧,整片麻蛇湖,就像一幅徐徐展开的活画。
湖水清得能数清水底青苔的纹路,阳光一照,碎金似的光点,在水面翩翩起舞。
对岸山势起伏,林木葱蘢,平日看著安安静静,可在哨兵眼里,哪怕一片叶子被风掀翻了背面,也得仔细琢磨,是不是有人踩断了枝杈,惊起了鸟雀。
更妙的是,这暗哨位置极低,极隱,藏在崖根阴影里,对岸就算站上高坡举目四望,也绝难发现这边,有双眼睛正盯著自己。
所以,那晚赵军率十二辆马车,悄然停靠湖岸时,三位正在喝酒吃肉的当家,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
巡风小帅东,当时就在这个暗哨里守著。
只是那晚天黑得早,月光又被云层吞了大半,车影人形模模糊糊,小帅东只是看得清,车轮碾过碎石的动静,以及马匹喷鼻的白气,却辨不清眾人的面孔。
可是今日不同,正午的日头,此时正悬在头顶,亮得晃眼,湖面的反光,更是刺得大伙,只有本能的眯缝著眼睛。
小雄子眼尖心细,他一眼就认出了,站在对岸的那几个人。
他们的身形,衣著,包括站立姿势,都跟三天前,来送羊的时候一模一样。
高个子穿灰麻褂子,背微驼,他的手里拿著一只菸斗,並且时不时的抽上两口。
矮个子穿蓝色褂子,腰板挺直,他手里牵著一个,约莫七八岁左右的孩子。
三人的前面,则是一个衣著讲究,一身西服革履,戴著眼镜,斯斯文文的年轻人。
那几个人,显然是懂规矩的。
麻蛇寨的铁律规定,外人不得擅入,除非寨中,主动派船相迎。
他们就那么静静的,站在滩头,不呼不喊,不招不摇,只等船来。
就连那个小孩子,都跟隨著大人们乖乖站著,以至於他的小脸,被太阳晒得泛红,竟也一声未吭。
赵大奶听完,眼皮都没多眨一下,当即朝著小雄子,挥一挥手:
“速备快船,去接人。”
小雄子抱拳应声:
“诺。”
隨即转身就跑,眨眼之间就没有了影子。
赵军站在一旁静静听著,心里非常清楚。
这规矩背后是分寸,是忌讳,更是江湖的底线。
赵军虽说是麻蛇寨的四当家,但是他的心里面比谁都明白,他这个“四当家”是掛名的。
他没有跟三位当家拜过香堂,没有喝过血酒,也没有接过印信,更没管过寨务。
他来去自由,进退由己,三位当家敬他,是敬他的脑子,敬他的胆子,敬他的手段,不是敬他的身份。
赵军的情商极高,知道什么话该听,什么时候该装聋,什么话出口就是祸根。
所以,赵军没有凑上前去,打听对岸是谁,他们来干什么,他们跟寨子有什么关係。
赵军只是迅速的,招呼李山和王子权:
“快,赶快带著小鬼们上船。”
又催促隨从们抓紧时间,收拾行装,清点箱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