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草木皆兵
    维斯特洛的城门通常为木製,辅以铁条加固。
    而野火这东西,见缝就钻。
    它能渗进木料的每一道缝隙,从內部烧毁大门的结构,也能附著在铁条上,用高温將其烧得通红。
    但它也遵循万有引力。
    被泼上城门后,会缓缓下淌。
    所以大门的上半部分远比下半部分完整。
    还有几根扭曲的铁条横在门洞里,被烧得变了形,歪歪斜斜地卡在那里,勉强算作一道障碍。
    好在守军在第一道城墙被突破后就彻底放弃了这里,联军不用担心杀人洞里突然刺出长矛,也不必头顶砸下一罐滚烫的热油。
    重赏之下,总有勇夫。
    一个身材纤细的士兵深吸一口气,侧身从铁条的缝隙中钻了过去。
    衣服蹭到了尚未完全冷却的铁条,立刻冒起一缕青烟。
    他没理会,接过后面递来的大锤,摸到铰链和门门的位置。
    一下,两下。
    报废的铁件应声而碎。
    残破的城门被拉开,露出其后的景象。
    石砖小径被烧得四分五裂,灌木的根茎七歪八扭的戳在泥里,翻起的土层中混著灰色的余烬。
    数千年来,或许有无数的少年少女在此游玩嬉戏。
    他们在花墙间追逐,在树荫下密语。
    但如今,植物迷宫已彻底变成一片焦土,空气中瀰漫著刺鼻的糊味。
    其余几座城门也被联军从內部打开,高亭的外围防线就此彻底瓦解。
    三千守军全部挤在第二道城墙里面。
    第二道墙只有十米多高,相比那些不讲道理的奇观城堡已经算低矮。
    可高亭建在山丘之上,每道城墙都比前一道更高、更厚,而两道城墙之间这百米多的距离,是一个向上抬升的缓坡。
    这意味著站在第二道城墙上往下射箭,与山脚的外墙之间足足有著二十米的落差。
    对射依然吃亏。
    向前推进,还是要靠步兵的血肉之躯。
    目前的局势大概是这样。
    乔佛里坐在曼德河北岸的大本营中,看著传令兵送来的战报。
    有些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贏取,有些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
    所以他让人放出了不少假消息。
    城外大军已被全歼,蓝礼拋弃了你们,根本就不打算救援。
    他如今被困西境,自顾不暇,听说已经在兰尼斯港送了命。
    然后再放回几个好吃好喝的俘虏,让他们说乔佛里国王仁德爱民。
    主动投降的话,还能放你们一条生路。
    负隅顽抗,下场就和那道城门一样。
    当然,也得有人唱黑脸。
    瑞佛雷伯爵叫了整整一天,说再等下去,他就要用野火把整座城市烧成焦炭。
    而且,巴利斯坦爵士已经抓住了风暴地的残余军队,与之交锋並大获全胜。
    你们已经完了!
    风暴地,御林边缘。
    天色將明未明,晨雾贴著地面游走,把远处的树冠吞成一片模糊的灰影。
    德莫特爵士蹲在灌木丛后面,用剑尖拨开面前的枝条,雾水顺著叶尖滴落,砸在他的手背上,冰凉刺骨。
    身后,两百多人伏在草丛里,传出了轻微的呼吸声。
    不知道是冷的,还是怕的。
    哨兵从雾中钻了出来,胸膛起伏不定。
    “爵士,运粮队来了,三百个人,但是有两百多都是民夫。”
    身后有人低语:“不到一百来號的护卫,这是头大肥羊啊!”
    德莫特在心中反覆掂量。
    蓝礼把主力全部带走了,只留下他们一万人在风暴地周旋。
    可这么久了,诸侯们迟迟推选不出一个强有力的统帅,而敌人又是赫赫有名的巴利斯坦。
    结果,他们被追得一路打,一路逃。
    大军被拆了个稀巴烂,大家全部躲回了自己的城堡。
    而他们这批人走散了,又不想去做俘虏,便猫在御林中,干起了强盗的事业。
    人不能被尿憋死,总是要找一条活路。
    “大人。”眾人还在等他的命令。
    德莫特站起来,膝盖咔吧响了一声。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弟兄们。
    一双双的眼睛中全是血丝,全是飢饿,全是被逼进墙角的狠劲。
    “等车队进林子,听我號令。”
    雾越来越重了。
    车轮声碾过泥路,闷闷的声音在向眾人暗示著物资的充沛。
    马拉的板车出现在视野里,上面垛著堆积成山的麻袋。
    赶车的是个老头,缩著脖子,一脸麻木,旁边走著两个扛矛的士兵,打著哈欠,矛尖歪歪斜斜地戳向天空。
    车队拉得很长,前后拖了上百步。
    押送的士兵稀稀拉拉地散在车队两侧,甲冑不整,有的连头盔都没戴。
    其中只有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但那人的罩袍上没有纹章。
    想来和自己一样,也是个拿钱卖命的僱佣骑士。
    最前面的几辆车从德莫特眼前驶过,车轮碾过泥坑,溅起黑色的水花。
    他能闻见食物的味道。
    麵包,咸牛肉,还有一丝丝酒香。
    车队的中段进入了伏击圈。
    德莫特站起来,拔剑出鞘。
    “给我冲!”
    两百多人从草丛里杀出来,喊声撕破晨雾。
    德莫特跑在一个不前不后的位置,这种活几他干过许多次,经验相当的丰富o
    等赶到的时候,战斗已经乱成一锅粥。
    他盯上一个扛矛的士兵,那傢伙正和一个手下格斗。
    於是德莫特绕到他背后,双手握剑,狼狠地劈了下去。
    剑刃划破那层单薄的布衣,发出一声脆响。
    手感不对。
    根本没有击中肉体的顺畅,反倒像是————
    布片飞散,露出下面那件精良的锁子甲。
    这个看起来呆呆的士兵,三两下就把德莫特的人扫倒在地,然后一矛捅穿了对方的胸口。
    他转过身,眼中透出了凶狠的光芒。
    那些民夫也没有像往常那样四散而逃,他们像是排练了无数遍,掀开布袋,从里面取出十字弓,嫻熟而冷静地在乱军中上弦。
    弩箭破空,惨叫连连。
    德莫特扭头就跑。
    “撤!快撤!”他嘶声大喊。
    这不是运粮队。
    这是陷阱。
    突然间,德莫特的背上挨了一记重击,剧痛袭来,使他踉蹌著扑倒在地,剑脱手飞出,落在几步外的泥水里。
    一只靴子踩住他的后背。
    德莫特侧过脸,看见那名没有纹章的骑士摘下了头盔,露出一把火红的鬍子“呦,老熟人啊。”红罗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