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草木皆兵
维斯特洛的城门通常为木製,辅以铁条加固。
而野火这东西,见缝就钻。
它能渗进木料的每一道缝隙,从內部烧毁大门的结构,也能附著在铁条上,用高温將其烧得通红。
但它也遵循万有引力。
被泼上城门后,会缓缓下淌。
所以大门的上半部分远比下半部分完整。
还有几根扭曲的铁条横在门洞里,被烧得变了形,歪歪斜斜地卡在那里,勉强算作一道障碍。
好在守军在第一道城墙被突破后就彻底放弃了这里,联军不用担心杀人洞里突然刺出长矛,也不必头顶砸下一罐滚烫的热油。
重赏之下,总有勇夫。
一个身材纤细的士兵深吸一口气,侧身从铁条的缝隙中钻了过去。
衣服蹭到了尚未完全冷却的铁条,立刻冒起一缕青烟。
他没理会,接过后面递来的大锤,摸到铰链和门门的位置。
一下,两下。
报废的铁件应声而碎。
残破的城门被拉开,露出其后的景象。
石砖小径被烧得四分五裂,灌木的根茎七歪八扭的戳在泥里,翻起的土层中混著灰色的余烬。
数千年来,或许有无数的少年少女在此游玩嬉戏。
他们在花墙间追逐,在树荫下密语。
但如今,植物迷宫已彻底变成一片焦土,空气中瀰漫著刺鼻的糊味。
其余几座城门也被联军从內部打开,高亭的外围防线就此彻底瓦解。
三千守军全部挤在第二道城墙里面。
第二道墙只有十米多高,相比那些不讲道理的奇观城堡已经算低矮。
可高亭建在山丘之上,每道城墙都比前一道更高、更厚,而两道城墙之间这百米多的距离,是一个向上抬升的缓坡。
这意味著站在第二道城墙上往下射箭,与山脚的外墙之间足足有著二十米的落差。
对射依然吃亏。
向前推进,还是要靠步兵的血肉之躯。
目前的局势大概是这样。
乔佛里坐在曼德河北岸的大本营中,看著传令兵送来的战报。
有些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贏取,有些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
所以他让人放出了不少假消息。
城外大军已被全歼,蓝礼拋弃了你们,根本就不打算救援。
他如今被困西境,自顾不暇,听说已经在兰尼斯港送了命。
然后再放回几个好吃好喝的俘虏,让他们说乔佛里国王仁德爱民。
主动投降的话,还能放你们一条生路。
负隅顽抗,下场就和那道城门一样。
当然,也得有人唱黑脸。
瑞佛雷伯爵叫了整整一天,说再等下去,他就要用野火把整座城市烧成焦炭。
而且,巴利斯坦爵士已经抓住了风暴地的残余军队,与之交锋並大获全胜。
你们已经完了!
风暴地,御林边缘。
天色將明未明,晨雾贴著地面游走,把远处的树冠吞成一片模糊的灰影。
德莫特爵士蹲在灌木丛后面,用剑尖拨开面前的枝条,雾水顺著叶尖滴落,砸在他的手背上,冰凉刺骨。
身后,两百多人伏在草丛里,传出了轻微的呼吸声。
不知道是冷的,还是怕的。
哨兵从雾中钻了出来,胸膛起伏不定。
“爵士,运粮队来了,三百个人,但是有两百多都是民夫。”
身后有人低语:“不到一百来號的护卫,这是头大肥羊啊!”
德莫特在心中反覆掂量。
蓝礼把主力全部带走了,只留下他们一万人在风暴地周旋。
可这么久了,诸侯们迟迟推选不出一个强有力的统帅,而敌人又是赫赫有名的巴利斯坦。
结果,他们被追得一路打,一路逃。
大军被拆了个稀巴烂,大家全部躲回了自己的城堡。
而他们这批人走散了,又不想去做俘虏,便猫在御林中,干起了强盗的事业。
人不能被尿憋死,总是要找一条活路。
“大人。”眾人还在等他的命令。
德莫特站起来,膝盖咔吧响了一声。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弟兄们。
一双双的眼睛中全是血丝,全是飢饿,全是被逼进墙角的狠劲。
“等车队进林子,听我號令。”
雾越来越重了。
车轮声碾过泥路,闷闷的声音在向眾人暗示著物资的充沛。
马拉的板车出现在视野里,上面垛著堆积成山的麻袋。
赶车的是个老头,缩著脖子,一脸麻木,旁边走著两个扛矛的士兵,打著哈欠,矛尖歪歪斜斜地戳向天空。
车队拉得很长,前后拖了上百步。
押送的士兵稀稀拉拉地散在车队两侧,甲冑不整,有的连头盔都没戴。
其中只有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但那人的罩袍上没有纹章。
想来和自己一样,也是个拿钱卖命的僱佣骑士。
最前面的几辆车从德莫特眼前驶过,车轮碾过泥坑,溅起黑色的水花。
他能闻见食物的味道。
麵包,咸牛肉,还有一丝丝酒香。
车队的中段进入了伏击圈。
德莫特站起来,拔剑出鞘。
“给我冲!”
两百多人从草丛里杀出来,喊声撕破晨雾。
德莫特跑在一个不前不后的位置,这种活几他干过许多次,经验相当的丰富o
等赶到的时候,战斗已经乱成一锅粥。
他盯上一个扛矛的士兵,那傢伙正和一个手下格斗。
於是德莫特绕到他背后,双手握剑,狼狠地劈了下去。
剑刃划破那层单薄的布衣,发出一声脆响。
手感不对。
根本没有击中肉体的顺畅,反倒像是————
布片飞散,露出下面那件精良的锁子甲。
这个看起来呆呆的士兵,三两下就把德莫特的人扫倒在地,然后一矛捅穿了对方的胸口。
他转过身,眼中透出了凶狠的光芒。
那些民夫也没有像往常那样四散而逃,他们像是排练了无数遍,掀开布袋,从里面取出十字弓,嫻熟而冷静地在乱军中上弦。
弩箭破空,惨叫连连。
德莫特扭头就跑。
“撤!快撤!”他嘶声大喊。
这不是运粮队。
这是陷阱。
突然间,德莫特的背上挨了一记重击,剧痛袭来,使他踉蹌著扑倒在地,剑脱手飞出,落在几步外的泥水里。
一只靴子踩住他的后背。
德莫特侧过脸,看见那名没有纹章的骑士摘下了头盔,露出一把火红的鬍子“呦,老熟人啊。”红罗兰说。
维斯特洛的城门通常为木製,辅以铁条加固。
而野火这东西,见缝就钻。
它能渗进木料的每一道缝隙,从內部烧毁大门的结构,也能附著在铁条上,用高温將其烧得通红。
但它也遵循万有引力。
被泼上城门后,会缓缓下淌。
所以大门的上半部分远比下半部分完整。
还有几根扭曲的铁条横在门洞里,被烧得变了形,歪歪斜斜地卡在那里,勉强算作一道障碍。
好在守军在第一道城墙被突破后就彻底放弃了这里,联军不用担心杀人洞里突然刺出长矛,也不必头顶砸下一罐滚烫的热油。
重赏之下,总有勇夫。
一个身材纤细的士兵深吸一口气,侧身从铁条的缝隙中钻了过去。
衣服蹭到了尚未完全冷却的铁条,立刻冒起一缕青烟。
他没理会,接过后面递来的大锤,摸到铰链和门门的位置。
一下,两下。
报废的铁件应声而碎。
残破的城门被拉开,露出其后的景象。
石砖小径被烧得四分五裂,灌木的根茎七歪八扭的戳在泥里,翻起的土层中混著灰色的余烬。
数千年来,或许有无数的少年少女在此游玩嬉戏。
他们在花墙间追逐,在树荫下密语。
但如今,植物迷宫已彻底变成一片焦土,空气中瀰漫著刺鼻的糊味。
其余几座城门也被联军从內部打开,高亭的外围防线就此彻底瓦解。
三千守军全部挤在第二道城墙里面。
第二道墙只有十米多高,相比那些不讲道理的奇观城堡已经算低矮。
可高亭建在山丘之上,每道城墙都比前一道更高、更厚,而两道城墙之间这百米多的距离,是一个向上抬升的缓坡。
这意味著站在第二道城墙上往下射箭,与山脚的外墙之间足足有著二十米的落差。
对射依然吃亏。
向前推进,还是要靠步兵的血肉之躯。
目前的局势大概是这样。
乔佛里坐在曼德河北岸的大本营中,看著传令兵送来的战报。
有些胜利靠宝剑和长矛贏取,有些胜利则要靠纸笔和乌鸦。
所以他让人放出了不少假消息。
城外大军已被全歼,蓝礼拋弃了你们,根本就不打算救援。
他如今被困西境,自顾不暇,听说已经在兰尼斯港送了命。
然后再放回几个好吃好喝的俘虏,让他们说乔佛里国王仁德爱民。
主动投降的话,还能放你们一条生路。
负隅顽抗,下场就和那道城门一样。
当然,也得有人唱黑脸。
瑞佛雷伯爵叫了整整一天,说再等下去,他就要用野火把整座城市烧成焦炭。
而且,巴利斯坦爵士已经抓住了风暴地的残余军队,与之交锋並大获全胜。
你们已经完了!
风暴地,御林边缘。
天色將明未明,晨雾贴著地面游走,把远处的树冠吞成一片模糊的灰影。
德莫特爵士蹲在灌木丛后面,用剑尖拨开面前的枝条,雾水顺著叶尖滴落,砸在他的手背上,冰凉刺骨。
身后,两百多人伏在草丛里,传出了轻微的呼吸声。
不知道是冷的,还是怕的。
哨兵从雾中钻了出来,胸膛起伏不定。
“爵士,运粮队来了,三百个人,但是有两百多都是民夫。”
身后有人低语:“不到一百来號的护卫,这是头大肥羊啊!”
德莫特在心中反覆掂量。
蓝礼把主力全部带走了,只留下他们一万人在风暴地周旋。
可这么久了,诸侯们迟迟推选不出一个强有力的统帅,而敌人又是赫赫有名的巴利斯坦。
结果,他们被追得一路打,一路逃。
大军被拆了个稀巴烂,大家全部躲回了自己的城堡。
而他们这批人走散了,又不想去做俘虏,便猫在御林中,干起了强盗的事业。
人不能被尿憋死,总是要找一条活路。
“大人。”眾人还在等他的命令。
德莫特站起来,膝盖咔吧响了一声。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弟兄们。
一双双的眼睛中全是血丝,全是飢饿,全是被逼进墙角的狠劲。
“等车队进林子,听我號令。”
雾越来越重了。
车轮声碾过泥路,闷闷的声音在向眾人暗示著物资的充沛。
马拉的板车出现在视野里,上面垛著堆积成山的麻袋。
赶车的是个老头,缩著脖子,一脸麻木,旁边走著两个扛矛的士兵,打著哈欠,矛尖歪歪斜斜地戳向天空。
车队拉得很长,前后拖了上百步。
押送的士兵稀稀拉拉地散在车队两侧,甲冑不整,有的连头盔都没戴。
其中只有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但那人的罩袍上没有纹章。
想来和自己一样,也是个拿钱卖命的僱佣骑士。
最前面的几辆车从德莫特眼前驶过,车轮碾过泥坑,溅起黑色的水花。
他能闻见食物的味道。
麵包,咸牛肉,还有一丝丝酒香。
车队的中段进入了伏击圈。
德莫特站起来,拔剑出鞘。
“给我冲!”
两百多人从草丛里杀出来,喊声撕破晨雾。
德莫特跑在一个不前不后的位置,这种活几他干过许多次,经验相当的丰富o
等赶到的时候,战斗已经乱成一锅粥。
他盯上一个扛矛的士兵,那傢伙正和一个手下格斗。
於是德莫特绕到他背后,双手握剑,狼狠地劈了下去。
剑刃划破那层单薄的布衣,发出一声脆响。
手感不对。
根本没有击中肉体的顺畅,反倒像是————
布片飞散,露出下面那件精良的锁子甲。
这个看起来呆呆的士兵,三两下就把德莫特的人扫倒在地,然后一矛捅穿了对方的胸口。
他转过身,眼中透出了凶狠的光芒。
那些民夫也没有像往常那样四散而逃,他们像是排练了无数遍,掀开布袋,从里面取出十字弓,嫻熟而冷静地在乱军中上弦。
弩箭破空,惨叫连连。
德莫特扭头就跑。
“撤!快撤!”他嘶声大喊。
这不是运粮队。
这是陷阱。
突然间,德莫特的背上挨了一记重击,剧痛袭来,使他踉蹌著扑倒在地,剑脱手飞出,落在几步外的泥水里。
一只靴子踩住他的后背。
德莫特侧过脸,看见那名没有纹章的骑士摘下了头盔,露出一把火红的鬍子“呦,老熟人啊。”红罗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