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號,星期三。
从提交辩护意见书后,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了。
这期间,金胜没有去询问过一次,哪怕自己有安妮的微信好友。
之前就说过,刑事案件的每个阶段,都是独立的。
仅仅立案侦查,蜀黍就能利用程序规定,停留上好几年。
不计入办案期限?的专业鑑定、主犯在逃、关键证据缺失.....
人家有的是合法合规手段拖著。
甚至一些案子,掛上个5、6年都还没一丝动静。
或许等上头哪一天出了『专项清理积案』的红头文件,他们才会想起来清理一下。
没办法,事关评优、评先进,不上心怎么能行。
而等到了检察署的审查起诉阶段.....又可以多次退回补充侦查、短则几个月,多则好几年。
还有最后的法院开庭,一审、二审上诉、申诉、检察署抗诉、重启整个流程的再审。
如果管辖权上有问题,发生了案件移交异地审理,又得重新计算各阶段期限......
所以在理论上,一件刑事案件能走10年以上,拖到人崩溃。
有些『大哥』都服完刑出来了,案子的申诉流程都还在走。
但同样的,有些『要掛』之人,就是靠著这块硬生生的去磨。
运气好,或许能改变原有轨跡,往下降一降,弄个无期什么的。
不好的话,起码也能多活几年。
属於最常见的保命策略!
杜勇军那个案子中,几个判了立即执行的,目前就是在走这个套路。
但金胜心里很清楚,没戏的。
团伙性质、贩卖、运输d品、洗钱、故意伤害、非法拘禁.....buff直接叠满了。
能拖著一、两年,已经是极限了。
“叮铃铃......”
上午10点,金胜正在查看一份案件卷宗的时候,放在一旁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段承业打来的。
“金律师,刚才虹桥治安所的那个钱警官给我打了个电话,让我现在过去一趟。”
“说是要对我之前的口供,再做一个核实补充。”
“金律师,你说......这会不会有事啊!”
金胜早就料到有这么一出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检察署在审查起诉时,对於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既可以退回治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直接要求他们补充证据材料?。
这意味著,即便没有正式『退侦』,负责案子的检察官也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要求蜀黍去补充特定证据,包括对嫌疑人进行再次讯问、核实。
自己给案子点出了这么多的漏洞跟瑕疵,却没有提交段承业收集的那些证据,安妮肯定会让治安去补充、完善的。
一天没有调查確认,她就不敢做出『决定』。
“放心,不会有事的。”
“但你去了之后,还是要注意三点情况。”
“第一......”
不等金胜把话说下去,电话那头的段承业便打断道:“金律师,你能不能陪我一块去啊!”
“你也知道.....我一直怀疑这个钱警官在针对我。”
“这么久了,案子到检察署了又让我过去治安所做笔录。”
“我担心......”
金胜倒是能体谅他有这个顾虑。
案子走到今天这一步,自己那份辩护意见书,治安方面肯定也完完整整的看到了。
但凡这位钱警官脑子没进水,基本不会再瞎搞,弄些什么阴招出来。
如果够聪明,甚至还应该主动以『新发现证据,不构成犯罪』为由,向检察署提交《撤回移送起诉建议书》,並配合一起撤案。
这样一来,事情便会结束。
对於主动承认错误,並坚决改正的同志,组织还是比较宽容大度的。
只要不涉及偽造证据、重大疏忽、违法办案等主观过错,基本不会被追责。
金胜看了眼今天的具体工作安排,时间上倒是没衝突,有个预约好来『面基』的客户,也得到下午3点半了。
稍稍『沉吟』了一下。
“陪你去一趟是没什么问题。”
“但你要清楚一点,根据法律规定,蜀黍在给你做笔录的时候,律师是无权陪同在场的。”
“也就是说....我只能在外面等你。”
“懂我的意思吗?”
段承业连忙应道:“我懂、我懂....”
“说实话,现在要我一个人过去,心里总归有点发怵。”
“可如果有金律师你陪著的话,这个底气就不一样了。”
金胜都不知道自己该笑、还是该哭了。
“行,那你说下地址,我现在从律所出发去找你。”
“正好趁著路上这点时间,我也把刚才没说完的注意事项交待一下。”
段承业有些不好意思道:“金律师,我在松江这边厂里,你在徐匯,咱们正好处在閔行的东西方向,太不方便了。”
“这样吧!”
“我把治安所的地址发给你,就在门口碰面好了。”
“至於需要交待的东西,直接电话上说。”
金胜『嗯』了一声道:“那也行,就照你说的办吧!”
“.......”
在段承业再次感谢声中,金胜掛断了电话。
带上笔记本电脑,起身出了办公室。
明知道得在外面等,吃饭的傢伙什要带上,正好能继续研究卷宗。
时间就是金钱啊!
跟门口工位上的张琴交待了一声,金胜提著包走人。
这种小事,没必要去两个人。
前段时间来諮询的那个『鷺岛强j案』,在当天便签下了委託协议。
金胜本以为衝著自己来,应该是了解过情况的。
可谁知道,等谈到费用这一块的时候,对方神情变得有些尷尬了。
他是个工薪族,刚结婚不到半年,老婆还怀孕了,接下来需要用钱的地方,简直多了去了。
面对金胜高达十多万的律师费.......属实有点无能为力。
为了自证,他甚至还点开『马宝宝』展示了一下,上面有一笔10万块的分期借款,每个月需要还9000多,还有9个月未还。
但为了救亲弟弟,他还是想办法凑了8万块。
其中3万是老家爸妈去找人借的,5万是这位亲哥哥出的。
看著对方情真意切,毫无保留的神態,金胜稍稍动了惻隱之心。
说实话,哪怕今天不来这里,鷺岛那边也会帮忙安排免费律师援助的。
可他还是在自身『拮据』的情况下找了过来。
所以.....金胜最后提议,用小伙伴的名义接下了委託,自己全程保驾护航。
4万块全包三个阶段,外加1万的差旅费。
有需要的话,金胜当然也会跟著一起去鷺岛出个差。
相应的出行、住宿费用,到时候再算。
算是跟段承业这个『人情案』的性质一样。
只能说,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有钱跟没钱的底气,立马就能体现出来。
別看金胜嘴上喊著.....不乐意被人白嫖啊啥的。
但真遇到一些委託人经济困难的时候,还是会伸手帮一把的。
至於为什么不直接免费?
律所又不是慈善机构,可以便宜,不赚钱,但总不能亏本吧!
当然,金胜並没有认为......兜里没钱就不要找律师,不配请律师。
只是觉得,一切得按照自身能力来。
很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確凿,当事人自己都承认的刑事案子,实际上並不需要额外去请律师。
法援律师照样会爭取该有的从轻、减轻条件。
总不能咬著牙去背上一身债务吧!
自己在里面服刑,家人却在外面替你买单、辛苦还债。
本来就够对不起了,还雪上加霜。
其实选律师,就是一个比较题跟选择题的问题。
国內这么多律所、那么多律师,每一个的收费標准都不一样。
3万、5万、10万......
你找了,付钱了,就没有无效的律师,只是值不值得而已。
(网推所、法律諮询公司,这种纯粹掛羊头、卖狗肉的除外!)
有些律师一开始跟你说的头头是道、专门顺著你的话接,让你觉得遇到靠谱的了,放心签下委託协议。
结果一去看守所会见完出来,除了简单说一下案子情况,带几句话,让家属不要担心之外......没了!
这种就是不值得。
真正负责的律师,他在一开始的时候就会专门挑你话里的漏洞跟疑点。
有种电视里,蜀黍在审犯人的意味。
而去会见的时候,大致上都会问几个方向的问题。
第一,了解治安机关在审讯过程中,问了他那些问题?他是怎么回答的?
然后结合案情,指出对方有哪些地方回答错了、偏了,那么就要辅导他,以后把不利的点给纠正过来,別被套路进去。
(不是教人家说谎、编造哈!)
这叫:辅助应对审讯。
算是律师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二,解释定罪標准。
你得跟对方说清楚,他的所做所为,应对何种罪名,构成要件是什么,相应处罚標准有哪些。
比如说....我明明就是个赌博的,可治安现在却定了个开设赌场。
律师需要做的,就是把其中的区別、特点给说透。
能让当事人心里有数,知道自己的行为,法律上怎么才能最轻。
用律师的专业,去寻找到相应的路径,制定应对方案。
家属听了之后,心里也会有底。
还有一种,就是千万別找不对口的律师,哪怕是你亲戚,朋友介绍的。
所谓术业有专攻。
平时做民商事的律师,你突然让他来处理刑事案件,能行吗?
法条虽然都知道,但没有一定的实战经验,是根本无法掌控里面的窍门,准確捕捉到证据薄弱点的。
说白了,两种案型的规则都不一样。
民商事律师一般只跟仲裁机构、调解机构、法院、行政机关....打交道。
而刑事律师,却天天需要跟治安、检察署去斗智斗勇。
这就好比你得了精神病,结果去找一个五官科医生给你看。
只在其外,不得其內!
另外,在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还需要具备一个非常重要的品质,那就是『不怕』。
骨子里要有底气,肚子里要有货。
当看到违法取证、刑讯逼供、诱导...等等超越法律框架之外的行为后,有勇气去把问题给指出来,敢於去跟对抗,牢牢盯死。
哪怕受到威胁!
一直以来,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悖论。
当你或者家人遇到事,你想要找一个好的律师,既负责任,有能力,又有资歷、有名气,全心全力为你服务,价格还最便宜。
这事儿.....基本上不可能。
便宜的东西不能说不好,但是贵,一定有它贵的道理。
...........
虹桥治安所。
这是段承业发来的定位地址。
金胜足足开了將近一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
没办法,小小堵了一下。
把车在边上画的线里停好,金胜並没有下来。
段承业离得远,得再要一会儿才能到。
等他来了,到时候两人一起进去。
气势这块得拿捏住嘍!
在路上的时候,金胜已经在电话里嘱咐过了。
回答蜀黍询问的时候停顿几秒,想清楚了再照实说。
有拿不准的,寧愿不回答也別胡乱瞎说。
发视频的原因,得死抓著为了反击『冯越』的造谣生事,害他丟了工作这一点。
至於那个富二代杜晨,当然是因为对方使用钞能力,撬了未婚妻......
总而言之,一切照实说。
尤其是最后確认的时候,一定要逐条看仔细了再签。
如果感觉哪里不对,那就拒绝签字。
蜀黍没有任何办法。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案件移送检察署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製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
包括了讯问笔录、证人证言、书证、鑑定意见等。
这就意味著,金胜虽然不能陪同段承业做笔录,但可以在他做完后,第一时间就申请查阅。
一旦发现有什么问题,可以立即提出异议跟申诉。
基本上算是断绝了治安这边玩套路的可能性。
从提交辩护意见书后,已经过了一个多星期了。
这期间,金胜没有去询问过一次,哪怕自己有安妮的微信好友。
之前就说过,刑事案件的每个阶段,都是独立的。
仅仅立案侦查,蜀黍就能利用程序规定,停留上好几年。
不计入办案期限?的专业鑑定、主犯在逃、关键证据缺失.....
人家有的是合法合规手段拖著。
甚至一些案子,掛上个5、6年都还没一丝动静。
或许等上头哪一天出了『专项清理积案』的红头文件,他们才会想起来清理一下。
没办法,事关评优、评先进,不上心怎么能行。
而等到了检察署的审查起诉阶段.....又可以多次退回补充侦查、短则几个月,多则好几年。
还有最后的法院开庭,一审、二审上诉、申诉、检察署抗诉、重启整个流程的再审。
如果管辖权上有问题,发生了案件移交异地审理,又得重新计算各阶段期限......
所以在理论上,一件刑事案件能走10年以上,拖到人崩溃。
有些『大哥』都服完刑出来了,案子的申诉流程都还在走。
但同样的,有些『要掛』之人,就是靠著这块硬生生的去磨。
运气好,或许能改变原有轨跡,往下降一降,弄个无期什么的。
不好的话,起码也能多活几年。
属於最常见的保命策略!
杜勇军那个案子中,几个判了立即执行的,目前就是在走这个套路。
但金胜心里很清楚,没戏的。
团伙性质、贩卖、运输d品、洗钱、故意伤害、非法拘禁.....buff直接叠满了。
能拖著一、两年,已经是极限了。
“叮铃铃......”
上午10点,金胜正在查看一份案件卷宗的时候,放在一旁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段承业打来的。
“金律师,刚才虹桥治安所的那个钱警官给我打了个电话,让我现在过去一趟。”
“说是要对我之前的口供,再做一个核实补充。”
“金律师,你说......这会不会有事啊!”
金胜早就料到有这么一出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检察署在审查起诉时,对於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既可以退回治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直接要求他们补充证据材料?。
这意味著,即便没有正式『退侦』,负责案子的检察官也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要求蜀黍去补充特定证据,包括对嫌疑人进行再次讯问、核实。
自己给案子点出了这么多的漏洞跟瑕疵,却没有提交段承业收集的那些证据,安妮肯定会让治安去补充、完善的。
一天没有调查確认,她就不敢做出『决定』。
“放心,不会有事的。”
“但你去了之后,还是要注意三点情况。”
“第一......”
不等金胜把话说下去,电话那头的段承业便打断道:“金律师,你能不能陪我一块去啊!”
“你也知道.....我一直怀疑这个钱警官在针对我。”
“这么久了,案子到检察署了又让我过去治安所做笔录。”
“我担心......”
金胜倒是能体谅他有这个顾虑。
案子走到今天这一步,自己那份辩护意见书,治安方面肯定也完完整整的看到了。
但凡这位钱警官脑子没进水,基本不会再瞎搞,弄些什么阴招出来。
如果够聪明,甚至还应该主动以『新发现证据,不构成犯罪』为由,向检察署提交《撤回移送起诉建议书》,並配合一起撤案。
这样一来,事情便会结束。
对於主动承认错误,並坚决改正的同志,组织还是比较宽容大度的。
只要不涉及偽造证据、重大疏忽、违法办案等主观过错,基本不会被追责。
金胜看了眼今天的具体工作安排,时间上倒是没衝突,有个预约好来『面基』的客户,也得到下午3点半了。
稍稍『沉吟』了一下。
“陪你去一趟是没什么问题。”
“但你要清楚一点,根据法律规定,蜀黍在给你做笔录的时候,律师是无权陪同在场的。”
“也就是说....我只能在外面等你。”
“懂我的意思吗?”
段承业连忙应道:“我懂、我懂....”
“说实话,现在要我一个人过去,心里总归有点发怵。”
“可如果有金律师你陪著的话,这个底气就不一样了。”
金胜都不知道自己该笑、还是该哭了。
“行,那你说下地址,我现在从律所出发去找你。”
“正好趁著路上这点时间,我也把刚才没说完的注意事项交待一下。”
段承业有些不好意思道:“金律师,我在松江这边厂里,你在徐匯,咱们正好处在閔行的东西方向,太不方便了。”
“这样吧!”
“我把治安所的地址发给你,就在门口碰面好了。”
“至於需要交待的东西,直接电话上说。”
金胜『嗯』了一声道:“那也行,就照你说的办吧!”
“.......”
在段承业再次感谢声中,金胜掛断了电话。
带上笔记本电脑,起身出了办公室。
明知道得在外面等,吃饭的傢伙什要带上,正好能继续研究卷宗。
时间就是金钱啊!
跟门口工位上的张琴交待了一声,金胜提著包走人。
这种小事,没必要去两个人。
前段时间来諮询的那个『鷺岛强j案』,在当天便签下了委託协议。
金胜本以为衝著自己来,应该是了解过情况的。
可谁知道,等谈到费用这一块的时候,对方神情变得有些尷尬了。
他是个工薪族,刚结婚不到半年,老婆还怀孕了,接下来需要用钱的地方,简直多了去了。
面对金胜高达十多万的律师费.......属实有点无能为力。
为了自证,他甚至还点开『马宝宝』展示了一下,上面有一笔10万块的分期借款,每个月需要还9000多,还有9个月未还。
但为了救亲弟弟,他还是想办法凑了8万块。
其中3万是老家爸妈去找人借的,5万是这位亲哥哥出的。
看著对方情真意切,毫无保留的神態,金胜稍稍动了惻隱之心。
说实话,哪怕今天不来这里,鷺岛那边也会帮忙安排免费律师援助的。
可他还是在自身『拮据』的情况下找了过来。
所以.....金胜最后提议,用小伙伴的名义接下了委託,自己全程保驾护航。
4万块全包三个阶段,外加1万的差旅费。
有需要的话,金胜当然也会跟著一起去鷺岛出个差。
相应的出行、住宿费用,到时候再算。
算是跟段承业这个『人情案』的性质一样。
只能说,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有钱跟没钱的底气,立马就能体现出来。
別看金胜嘴上喊著.....不乐意被人白嫖啊啥的。
但真遇到一些委託人经济困难的时候,还是会伸手帮一把的。
至於为什么不直接免费?
律所又不是慈善机构,可以便宜,不赚钱,但总不能亏本吧!
当然,金胜並没有认为......兜里没钱就不要找律师,不配请律师。
只是觉得,一切得按照自身能力来。
很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確凿,当事人自己都承认的刑事案子,实际上並不需要额外去请律师。
法援律师照样会爭取该有的从轻、减轻条件。
总不能咬著牙去背上一身债务吧!
自己在里面服刑,家人却在外面替你买单、辛苦还债。
本来就够对不起了,还雪上加霜。
其实选律师,就是一个比较题跟选择题的问题。
国內这么多律所、那么多律师,每一个的收费標准都不一样。
3万、5万、10万......
你找了,付钱了,就没有无效的律师,只是值不值得而已。
(网推所、法律諮询公司,这种纯粹掛羊头、卖狗肉的除外!)
有些律师一开始跟你说的头头是道、专门顺著你的话接,让你觉得遇到靠谱的了,放心签下委託协议。
结果一去看守所会见完出来,除了简单说一下案子情况,带几句话,让家属不要担心之外......没了!
这种就是不值得。
真正负责的律师,他在一开始的时候就会专门挑你话里的漏洞跟疑点。
有种电视里,蜀黍在审犯人的意味。
而去会见的时候,大致上都会问几个方向的问题。
第一,了解治安机关在审讯过程中,问了他那些问题?他是怎么回答的?
然后结合案情,指出对方有哪些地方回答错了、偏了,那么就要辅导他,以后把不利的点给纠正过来,別被套路进去。
(不是教人家说谎、编造哈!)
这叫:辅助应对审讯。
算是律师一项重要的工作。
第二,解释定罪標准。
你得跟对方说清楚,他的所做所为,应对何种罪名,构成要件是什么,相应处罚標准有哪些。
比如说....我明明就是个赌博的,可治安现在却定了个开设赌场。
律师需要做的,就是把其中的区別、特点给说透。
能让当事人心里有数,知道自己的行为,法律上怎么才能最轻。
用律师的专业,去寻找到相应的路径,制定应对方案。
家属听了之后,心里也会有底。
还有一种,就是千万別找不对口的律师,哪怕是你亲戚,朋友介绍的。
所谓术业有专攻。
平时做民商事的律师,你突然让他来处理刑事案件,能行吗?
法条虽然都知道,但没有一定的实战经验,是根本无法掌控里面的窍门,准確捕捉到证据薄弱点的。
说白了,两种案型的规则都不一样。
民商事律师一般只跟仲裁机构、调解机构、法院、行政机关....打交道。
而刑事律师,却天天需要跟治安、检察署去斗智斗勇。
这就好比你得了精神病,结果去找一个五官科医生给你看。
只在其外,不得其內!
另外,在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还需要具备一个非常重要的品质,那就是『不怕』。
骨子里要有底气,肚子里要有货。
当看到违法取证、刑讯逼供、诱导...等等超越法律框架之外的行为后,有勇气去把问题给指出来,敢於去跟对抗,牢牢盯死。
哪怕受到威胁!
一直以来,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悖论。
当你或者家人遇到事,你想要找一个好的律师,既负责任,有能力,又有资歷、有名气,全心全力为你服务,价格还最便宜。
这事儿.....基本上不可能。
便宜的东西不能说不好,但是贵,一定有它贵的道理。
...........
虹桥治安所。
这是段承业发来的定位地址。
金胜足足开了將近一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
没办法,小小堵了一下。
把车在边上画的线里停好,金胜並没有下来。
段承业离得远,得再要一会儿才能到。
等他来了,到时候两人一起进去。
气势这块得拿捏住嘍!
在路上的时候,金胜已经在电话里嘱咐过了。
回答蜀黍询问的时候停顿几秒,想清楚了再照实说。
有拿不准的,寧愿不回答也別胡乱瞎说。
发视频的原因,得死抓著为了反击『冯越』的造谣生事,害他丟了工作这一点。
至於那个富二代杜晨,当然是因为对方使用钞能力,撬了未婚妻......
总而言之,一切照实说。
尤其是最后確认的时候,一定要逐条看仔细了再签。
如果感觉哪里不对,那就拒绝签字。
蜀黍没有任何办法。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案件移送检察署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製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
包括了讯问笔录、证人证言、书证、鑑定意见等。
这就意味著,金胜虽然不能陪同段承业做笔录,但可以在他做完后,第一时间就申请查阅。
一旦发现有什么问题,可以立即提出异议跟申诉。
基本上算是断绝了治安这边玩套路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