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盯著路德,目光如炬,如同一头愤怒的公牛。
    可能很多人有误解,觉得作家就应该是那种斯斯文文,怯怯弱弱,慢条斯理,说话都不敢太大声的人。
    真要这么想,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真正的大作家,100%是怪人,80%是直男,50%是硬汉,30%是烟枪,20%有各种癖好,剩下的10%是超级硬汉。
    比杰森斯坦森和巨石强森硬一万倍那种。
    而海明威就是属於后者,是个超级硬汉。
    他从小性格倔强,三岁学钓鱼,10岁就敢开枪,12岁开始喝威士忌,14岁开始练习拳击。
    中学毕业后,这老哥拒绝上大学,开始做起了报社的实习记者,开始全面接触写作。
    等到1918年,也就是他19岁的时候,这老哥按捺不住內心热血,直接奔赴一战前线。
    本来,他是打算衝锋陷阵的,不过因为视力不好(拳击受伤)被军队拒之门外。
    可他並没放弃,转头就加入红十字会,照样加入战场。
    有一次,他在给皮亚韦河前线运送补给品时,被一枚迫击炮弹击中。
    儘管双腿血肉模糊,他仍凭藉惊人的意志力,將一个受伤的义大利士兵拖到安全地带后才倒下。
    事后,医生从他的双腿里取出28块弹片,之后因为这硬汉表现,还拿了战爭勋章。
    到了晚年,他甚至拿枪打爆了自己脑袋。
    只能说,在作家这个群体中,能硬到这个程度的,確实十分罕见。
    也正因为如此,儘管海明威是个作家,但却养成了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的习惯。
    武力虽然解决不了问题,但可以解决製造问题的人——老蒋的大师兄如是说。
    说不过那就打,来一场男人之间的较量,彻彻底底,完完全全打服为止。
    当然,他之所以向路德提出这种要求,可不仅仅是因为他硬,更是因为他有脑子,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
    眾所周知,海明威14岁开始拳击,之后陆陆续续打过无数场,虽说偶尔也有被人揍得很惨的时候,但是这么多场下来,肯定要比一个欧洲老贵族强多了。
    他在欧洲见过这样的老贵族,终日无所事事,不是搞女人就是搞男人,海明威从心里看不起。
    要让自己听从这种墮落腐朽老贵族的指挥,那是不可能的,除非他打贏自己。
    而这一场对决,他自己也一早做好了离开的准备,但是在那之前,还是要放点狠话出来。
    路德这边,听到海明威向自己发出拳击邀请,其余几人一下就上来劝架。
    “不要这样,我们是朋友,是兄弟!”
    “是啊海明威,真没必要这样的,你的拳头应该用来对付敌人,不是我们。”
    “路德是个很不错的人,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你们中要是有一个人受伤,那对我们俱乐部来说,都是难以估量的巨大损失。”
    “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凡事我们总可以商量著来,不是吗?”
    丹尼尔这边则是劝路德,他点了点头,压低了声音对路德道:
    “路德,千万不要答应那疯子!”
    “疯子?”路德有些好奇。
    “是啊,疯子。这傢伙平时的时候还好,是个很有才华的作家,可是一旦他愤怒或者喝醉了,他就是个疯子,他还说要带人打进白宫,绞死胡佛呢!
    大舅哥越说越怕,看甘迺迪的目光也怪异起来。
    对这种人,他是真的又爱又怕,爱的是他的才华和文章,怕的是这老哥不安分。
    万一惹出什么事来,那可如何是好?
    路德笑了笑,对大舅哥道:“他这样的人不是管不了,而是他从心里压根看不起你们,不服气你们,你们当然觉得麻烦。”
    “那该如何是好?要不我们开除他?或者劝他离开?”
    “倒是不用,这种人才全世界也没几个,怎么能开除?”说话间,路德已经慢慢走上前去,脱下了自己的外套和手錶。
    “丹尼尔,对付这种人,你永远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他服气。”
    “啊,怎么才能让他服气啊?”丹尼尔好奇。
    “很简单,打服他。”
    “路德!”
    还没等丹尼尔说出口,路德就来到海明威面前,看著他那一对沙包大的拳头,微笑著道:“那好,我们打一场,別忘了你的承诺。”
    “当然,真男人说话算话,你要是打贏了我,以后你叫我干什么干什么。”
    “好,那我们先准备一下,十分钟后开始。”
    说完路德示意,让其余人把桌子搬开,留出大概30平方左右的空间,算是简易拳击场。
    其余几人本来还想劝劝来著,但是看到这两人都兴致浓厚,也大致明白劝不了。
    於是嘆息一声后,几人纷纷退后,丹尼尔则跳出来当裁判。
    海明威这边,看到路德答应下来,他也脱掉外套,只穿了一件背心,露出宽阔的胸背肌和浓密的胸毛。
    路德个子高一些,但瘦一些,毛也没那么多,看上去文明不少。
    大舅哥有些担心,害怕路德打不过,毕竟眼前的海明威太嚇人了,就像一头长满刚毛的野猪。
    不过路德摇摇头:“丹尼尔,我从小也学武术,还跟中国师傅练过,放心好了。”
    眼见確实没法阻止,丹尼尔这才嘆息一声,入场维持秩序。
    这会海明威已经进入圈子开始热身,当著眾人的面,当即来了一套连续上勾拳,速度很快、力道很强、甚至还有撕裂的风声。
    就这一套动作下来,一看就是老拳击手了。
    他笑了笑,对几人友好道:“我的左眼,曾经差点被人打瞎,也因为这个,我上不了战场,不过我不在乎,瞎了也无所谓,只要能贏就行。”
    眾人:“..........”
    丹尼尔有点怀疑,这傢伙不是什么硬汉而是疯子之类的,他实在不明白,这傢伙的狂热从何而来?
    另一边,路德也开始热身,他没用勾拳或者太激烈的动作,只是简单的深呼吸,然后拉伸了一下身体,让关节提前进入状態。
    自己的招数包括但不限於:闪电五连鞭、耳光通背拳、还有一手咏春叶问......
    当然,都是玩笑了,他真会这些招数,早回龙国当大师了。
    路德最大的仰仗,同样也是从小训练的身体,同样是歷经战爭的意志。
    能跟海明威痛快打一场,想来无憾!
    ps:周末了,起来劈柴餵马,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