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风拂过海面,捲起细碎的白浪。
    建安平郭码头上,旌旗列列,甲士肃立。温秀今日没有穿王袍,只著一身玄色锦袍,腰束玉带,站在栈桥尽头的石阶上,望著远处海天相接处,久久不动。
    身旁的赵无忌低声道:“大王,船还有半个时辰才靠岸,您先回帐中歇歇?”
    “不必。”
    温秀摆了摆手,“孤弟前来,孤……甚喜,孤就在这里等著好弟弟!”
    他望著那片灰蓝色的海面,脑海中翻涌的却是多年前的画面。
    那时候他还在魏州,家中只有三间土屋,母亲在灶台前忙著烧水,父亲已经嗝屁。
    他临行前蹲在院子里,把温平叫到面前,嘱咐:“二弟,大哥要去打仗了,这家里就靠你了。”
    那时候温平刚到他胸口,仰著头,眼眶红红的,却硬撑著没哭。
    他用袖子擦了擦鼻涕,说:“大哥放心,我一定把家看好。”
    结果没曾想,这一走便是七年。
    他从牙兵到都头,从都头到侯爷,从侯爷到相国,再到如今燕王。
    一路刀光剑影,步步惊心,可每当夜深人静时,他偶尔会想起那个站在院门口攥著干饼的小小身影和那个便宜老娘。
    温秀虽然当了王,其实他並不怎么开心,他最开心的时候是罗节度使死刚死,牙兵打开府库发军餉的时候。
    那时两千多牙兵分一整个魏博藩镇的钱,那叫一个丰厚,温秀装了一车的钱。
    是真的一车,背都背不动。
    那时的他在想,要是多死几个节度使多分几次钱该多好,
    而如今他有钱,他老婆的私房钱岁入几万贯,可这臭钱有什么用?
    此刻的温秀已经多年没碰过钱,他对钱不感兴趣,他喜欢的是税!
    “大王快看,船到了。”
    赵无忌的声音將他的思绪拉回现实。温秀抬眼望去,一艘三桅商船正缓缓靠岸,船头站著几个人。
    为首之人身形魁梧,肩宽背厚,穿著一身九成新的皮甲,腰间掛著一柄横刀。
    海风吹起他额前的碎发,他正伸著脖子朝码头上张望,目光急切地搜寻著什么。
    温秀的喉结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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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清了那张脸……眉骨、轮廓、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那是他年少的翻版。
    他迈步向前走去,靴子踩在栈桥的木板上,发出篤篤的声响。
    船上的人也看见了温秀。
    温平先是愣了一下,隨即猛地从船舷上探出半个身子,大声喊了一句:
    “大哥?!”
    声音在空旷的码头上传出去很远。
    那些正在卸货的脚夫、巡弋的士卒纷纷转头望去,看到一个年轻的壮汉正拼命朝岸上挥手,满面激动。
    船板缓缓放下,温平几乎是跳著下了船,一边跑一边喊:
    “大哥!是大哥!!”
    温秀也快步上前,张开双臂大喊:“二弟!”
    温平的声音发颤,“大哥……”
    “二弟!”
    “大哥……”
    “二弟!”
    ……
    温平跑到温秀面前,先是站定,仔细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比他高两寸、穿著锦袍的哥哥,然后忽然咧嘴笑了,上前一把抱住温秀,力道之大几乎要把人箍断。
    温秀也是张开双臂与他紧紧抱在一起,二人多年未见,此刻相见,让温秀想起,这个世界他还是有亲人的,抱了许久,温秀打量温平:
    “二弟……吃得这么好,长这么高了。”
    温平鬆开他,退后半步,露出两排白牙笑道:“那当然,舅父那里好多好吃的!”
    温秀也笑了,伸手在他肩上拍了一下:“臭小子,可別把舅父家吃穷了,赶了这么多天的路,瘦了,但壮实了。”
    温平眼眶泛红,却使劲憋著没让泪掉下来:“大哥,你也没怎么变,就是……看起来更威严了,官威逼人,这我都不敢跟大哥说话了!”
    “混帐,跟大哥有什么不敢说话的?”温秀笑著在他后脑勺上轻拍了一下,“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我已让你嫂嫂在宫中备了宴席,给你接风。你嫂嫂知道你要来,亲自盯著厨房做了几道菜,就等你到了。”
    温平听到“嫂嫂”二字,顿时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后脑勺:“嫂嫂太客气了。我是来投奔大哥的,哪好意思让嫂嫂费心。”
    温秀笑了一声:“你是我亲弟弟,她是你亲嫂嫂,有什么费心不费心的?”
    温秀看到温平还跟著几个人,当即询问道:“这几位是?”
    温平这才嘿嘿笑了两声,隨即想起身后几人,侧身让开,引见道:
    “大哥,这是张扶生,这是陈拾粮……”他指著身后几个同样风尘僕僕的汉子,一一介绍:
    “他们都是我麾下最得力的队正,跟著我多年,都是生死相托的兄弟,得知我要来燕国,他们都愿意跟我来。”
    那几名汉子齐齐拱手行礼,腰背挺直,目光坚毅,声音也洪亮:
    “拜见燕王!”
    其中张扶生年约三十,面容粗獷,左眉有一道旧疤,一看便是久经沙场的老卒。陈拾粮则年轻些,身形精瘦,眼神灵动,像是个机灵人。
    温秀扫了他们一眼,便看出这几人都是行伍里的好手,站姿端正,目光沉稳,甲冑虽旧却打理得乾净,显然是勤恳之人。
    他点了点头,笑道:“好!都是一表人才。你们不远千里跟著温平来燕国,便是看得起我温秀。別的不说,酒肉管够!”
    几人连忙拱手:“多谢燕王!”
    温秀转身,朝后招了招手吩咐:
    “来人,把本王给老弟准备的见面礼迁来!”
    “诺!”
    两名侍从牵著一匹通体乌黑的战马走上前来。那马高约六尺,四蹄修长,皮毛油亮如缎,在阳光下泛著暗沉的光泽。
    马首昂扬,双耳尖竖,鬃毛在风中微微拂动,一看便是万中无一的上等良驹。
    “这是?”
    温平的目光一落在那马上,便再也移不开了。他几步上前,绕著马转了一圈,又伸手摸了摸马颈。
    那马似乎感受到了他的气息,竟然低下了头,用鼻尖轻轻蹭了蹭他的掌心。
    温平的眼睛瞬间亮了。“大哥!这……”他转头看向温秀,满脸惊喜,“这马……是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