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走出购物中心,往停车的地方走。
车停在对面街道的巷口,要穿过一条马路。
她低头掏车钥匙,忽然有人叫她的名字。
“苏眠!”
那声音又哑又破,像砂纸刮过铁皮。
她抬头,马路对面站著两个人。
男的脸上鬍子拉碴,头髮结成一缕一缕的,外套上全是污渍。
女的也好不到哪去,灰头土脸的,只有那一小片脸蛋还勉强算是乾净。
竟然是林俊德和苏小小。
她的前未婚夫,和他的好表妹。
“你怎么在这?”苏眠皱了皱眉,语气里没有惊喜,只有嫌弃。
“我还想问你们呢!”林俊德的目光在她和他之间来回扫,“你们怎么在这?”
苏眠懒得跟他解释。她拉了拉身边男人的袖子。“走。”
“苏眠!你给我站住!”林俊德追上来两步,声音越来越高,“我们现在这个样子,不都怪你吗?你偷走了我的车!还有,这个男人是谁?”
他气疯了。
自从苏眠跑了以后,他那个小队就散了。
其他人死的死,走的走,最后只剩下他和苏小小两个人。
苏小小没有异能,每天吃喝拉撒全靠他一个人。
没有车,他们只能步行,走哪儿都被丧尸追。
没有苏眠的水系异能,他们连口乾净的水都喝不上。
而她呢?
她站在那儿,皮肤白得发光,头髮柔顺地垂在肩上,身上穿的衣服乾乾净净,连个褶皱都没有。
好像末世从来没发生过,好像她还是那个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的苏家大小姐。
她身边还多了一个男人。
高高大大的,站在她身后半步的位置,像一堵不会说话的墙。
林俊德看著她,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酸。
当初他就不该那么顺著她,装什么正人君子,就应该直接把她办了。
女人嘛,有了关係,心就收住了。
苏眠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嘴角一撇。
“管你们什么事?林俊德,你好歹也是个火系异能者,怎么混成这样?简直和废物一样。”她冷哼一声,转身拉开车门,“顾崇屿,我们走。”
她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
车子轰鸣著从他身边驶过,排气管喷出一股热气,扑在他脸上。
他张嘴还想说什么,远处传来丧尸低沉的嘶吼声——车鸣声把附近的丧尸引过来了。
“德哥哥,好像又有丧尸来了……”苏小小抓著他的袖子,声音发抖。
林俊德咬了咬牙,只能拉著她往巷子里退。
车上,她一只手握著方向盘,一只手撑在车窗上,风吹著她的头髮往后飘。
“绵绵,他们是谁?”副驾驶上的人忽然开口。
“无关紧要的人。”
“无关紧要的人,是不会知道你的名字的。”
她偏头看了他一眼。
他的表情很平静,但问这句话的时候,语气不太对。
她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只是觉得他最近怪怪的。
“好吧。”她转过头,继续看路,“他是我前未婚夫。我发现他和我那个绿茶表妹搞在一起了,就把他甩了。”
未婚夫。她之前有过未婚夫。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垂下眼睛,看著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
到家后,他主动去洗衣房洗衣服。
她换了睡衣,准备美美地睡个午觉。
洗衣房里很安静,只有水龙头哗哗的声响。
他把她换下来的衣服一件一件地分类,深色的放一起,浅色的放一起。
她教过一次,他就记住了。
大部分衣服都洗完了,他伸手进购物袋里摸最后几件。
指尖触到一片薄薄的、滑滑的面料。
他掏出来,展开。
很小的一块布料,轻飘飘的,几乎没有重量。
顏色是浅粉色的,边缘缀著细细的蕾丝。
他两只手拎著,看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
他低下头,把衣服浸进水里,挤了一点洗衣液,搓出泡沫。
他的手掌很大,那块布料在他手心里缩成可怜的一小团。
他洗得很认真,每一个边角都搓到了。
泡沫衝掉,又洗了一遍。
晾衣服的时候,他把那件小粉掛在最边上,用夹子夹好。
她一般午觉要睡两个小时。
他推出那辆破自行车,骑上,又往市里去。
路上遇到丧尸,他手指微动,它们的脑袋就炸开了花。
碎肉溅了一地,他看都没看,继续往前骑。
他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
他只是不想回去,不想坐在客厅里等她醒来。
脑子里太乱了,需要什么东西把它填满。
自行车拐进一条窄街,他停下来了。
路边有一家书店,门面不大,招牌上的字掉了几个,但玻璃窗还完好。
他走进去。
书架倒了几排,书散了一地。
他把倒下的书架扶起来,从地上捡起一本书,隨手翻开。
封面上画著一男一女在雨中拥抱,书名是《我等你归来》。
他坐下来,开始读。
那是一本言情小说。讲的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小时候分开,长大了重逢,中间经歷了很多误会和波折,最后终於在一起。
他读得很慢。
有些不认识的字就跳过去,但故事的大概他能看懂。
他读到他们第一次接吻。
那个场景写得很细。
男人低下头,女人踮起脚尖。
他的嘴唇贴上她的,她的睫毛在颤。
风吹过来,把她的头髮吹到他脸上。
他把自己代入了那个男人。
把她的脸,安在了那个女人身上。
他翻了一页,又翻了一页。
读到他们因为误会分开,男人在雨里淋了一整夜,浑身湿透,对著空荡荡的街道喊:“因为我喜欢你啊!我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你亮晶晶的眼睛,弯弯的眉毛……我喜欢你很久了!”
女人终於跑回来,哭著喊:“我也早就喜欢上你了!”
他们奔向彼此,紧紧相拥,在雨中接吻。
他又找到了一本书。
封面破破烂烂的,连书名都看不清。
但翻开第一页,他就再也放不下了。
书里讲的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起初,男人对女人没有感觉。
他很高,很冷,不爱说话。
他每天忙於爭地盘、打怪兽,对身边的女人视而不见。
可是渐渐地,他发现自己总会忍不住看她。
看她弯腰捡东西的时候,看她生气时鼓起腮帮子,看她睡著后睫毛轻轻颤。
她走到哪儿,他的目光就跟到哪儿。
每次看到她,心里就痒痒的,麻麻的,像有什么东西在挠。
他读到这一段,伸出手,捂住了自己的心口。
他想到苏眠。
想到她敷面膜时只露出两只眼睛的样子,想到她追著他打时头髮甩来甩去的样子,想到她窝在沙发上追剧,抱著抱枕,脚趾头一动一动的。
他的心臟也会麻。也会痒。
书里的男人,因为女人有过前男友,不高兴了。他冷著脸,不跟她说话。
他摔东西,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朋友问他怎么了,他说不知道,就是不舒服。
朋友说,你吃醋了。
吃醋。他记下了这个词。
后来,男人终於明白自己怎么了——他喜欢她。他喜欢那个女人。
他呆呆地抬起头。
原来,他喜欢苏眠。
车停在对面街道的巷口,要穿过一条马路。
她低头掏车钥匙,忽然有人叫她的名字。
“苏眠!”
那声音又哑又破,像砂纸刮过铁皮。
她抬头,马路对面站著两个人。
男的脸上鬍子拉碴,头髮结成一缕一缕的,外套上全是污渍。
女的也好不到哪去,灰头土脸的,只有那一小片脸蛋还勉强算是乾净。
竟然是林俊德和苏小小。
她的前未婚夫,和他的好表妹。
“你怎么在这?”苏眠皱了皱眉,语气里没有惊喜,只有嫌弃。
“我还想问你们呢!”林俊德的目光在她和他之间来回扫,“你们怎么在这?”
苏眠懒得跟他解释。她拉了拉身边男人的袖子。“走。”
“苏眠!你给我站住!”林俊德追上来两步,声音越来越高,“我们现在这个样子,不都怪你吗?你偷走了我的车!还有,这个男人是谁?”
他气疯了。
自从苏眠跑了以后,他那个小队就散了。
其他人死的死,走的走,最后只剩下他和苏小小两个人。
苏小小没有异能,每天吃喝拉撒全靠他一个人。
没有车,他们只能步行,走哪儿都被丧尸追。
没有苏眠的水系异能,他们连口乾净的水都喝不上。
而她呢?
她站在那儿,皮肤白得发光,头髮柔顺地垂在肩上,身上穿的衣服乾乾净净,连个褶皱都没有。
好像末世从来没发生过,好像她还是那个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的苏家大小姐。
她身边还多了一个男人。
高高大大的,站在她身后半步的位置,像一堵不会说话的墙。
林俊德看著她,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酸。
当初他就不该那么顺著她,装什么正人君子,就应该直接把她办了。
女人嘛,有了关係,心就收住了。
苏眠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嘴角一撇。
“管你们什么事?林俊德,你好歹也是个火系异能者,怎么混成这样?简直和废物一样。”她冷哼一声,转身拉开车门,“顾崇屿,我们走。”
她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
车子轰鸣著从他身边驶过,排气管喷出一股热气,扑在他脸上。
他张嘴还想说什么,远处传来丧尸低沉的嘶吼声——车鸣声把附近的丧尸引过来了。
“德哥哥,好像又有丧尸来了……”苏小小抓著他的袖子,声音发抖。
林俊德咬了咬牙,只能拉著她往巷子里退。
车上,她一只手握著方向盘,一只手撑在车窗上,风吹著她的头髮往后飘。
“绵绵,他们是谁?”副驾驶上的人忽然开口。
“无关紧要的人。”
“无关紧要的人,是不会知道你的名字的。”
她偏头看了他一眼。
他的表情很平静,但问这句话的时候,语气不太对。
她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只是觉得他最近怪怪的。
“好吧。”她转过头,继续看路,“他是我前未婚夫。我发现他和我那个绿茶表妹搞在一起了,就把他甩了。”
未婚夫。她之前有过未婚夫。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垂下眼睛,看著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
到家后,他主动去洗衣房洗衣服。
她换了睡衣,准备美美地睡个午觉。
洗衣房里很安静,只有水龙头哗哗的声响。
他把她换下来的衣服一件一件地分类,深色的放一起,浅色的放一起。
她教过一次,他就记住了。
大部分衣服都洗完了,他伸手进购物袋里摸最后几件。
指尖触到一片薄薄的、滑滑的面料。
他掏出来,展开。
很小的一块布料,轻飘飘的,几乎没有重量。
顏色是浅粉色的,边缘缀著细细的蕾丝。
他两只手拎著,看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
他低下头,把衣服浸进水里,挤了一点洗衣液,搓出泡沫。
他的手掌很大,那块布料在他手心里缩成可怜的一小团。
他洗得很认真,每一个边角都搓到了。
泡沫衝掉,又洗了一遍。
晾衣服的时候,他把那件小粉掛在最边上,用夹子夹好。
她一般午觉要睡两个小时。
他推出那辆破自行车,骑上,又往市里去。
路上遇到丧尸,他手指微动,它们的脑袋就炸开了花。
碎肉溅了一地,他看都没看,继续往前骑。
他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
他只是不想回去,不想坐在客厅里等她醒来。
脑子里太乱了,需要什么东西把它填满。
自行车拐进一条窄街,他停下来了。
路边有一家书店,门面不大,招牌上的字掉了几个,但玻璃窗还完好。
他走进去。
书架倒了几排,书散了一地。
他把倒下的书架扶起来,从地上捡起一本书,隨手翻开。
封面上画著一男一女在雨中拥抱,书名是《我等你归来》。
他坐下来,开始读。
那是一本言情小说。讲的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小时候分开,长大了重逢,中间经歷了很多误会和波折,最后终於在一起。
他读得很慢。
有些不认识的字就跳过去,但故事的大概他能看懂。
他读到他们第一次接吻。
那个场景写得很细。
男人低下头,女人踮起脚尖。
他的嘴唇贴上她的,她的睫毛在颤。
风吹过来,把她的头髮吹到他脸上。
他把自己代入了那个男人。
把她的脸,安在了那个女人身上。
他翻了一页,又翻了一页。
读到他们因为误会分开,男人在雨里淋了一整夜,浑身湿透,对著空荡荡的街道喊:“因为我喜欢你啊!我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你亮晶晶的眼睛,弯弯的眉毛……我喜欢你很久了!”
女人终於跑回来,哭著喊:“我也早就喜欢上你了!”
他们奔向彼此,紧紧相拥,在雨中接吻。
他又找到了一本书。
封面破破烂烂的,连书名都看不清。
但翻开第一页,他就再也放不下了。
书里讲的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起初,男人对女人没有感觉。
他很高,很冷,不爱说话。
他每天忙於爭地盘、打怪兽,对身边的女人视而不见。
可是渐渐地,他发现自己总会忍不住看她。
看她弯腰捡东西的时候,看她生气时鼓起腮帮子,看她睡著后睫毛轻轻颤。
她走到哪儿,他的目光就跟到哪儿。
每次看到她,心里就痒痒的,麻麻的,像有什么东西在挠。
他读到这一段,伸出手,捂住了自己的心口。
他想到苏眠。
想到她敷面膜时只露出两只眼睛的样子,想到她追著他打时头髮甩来甩去的样子,想到她窝在沙发上追剧,抱著抱枕,脚趾头一动一动的。
他的心臟也会麻。也会痒。
书里的男人,因为女人有过前男友,不高兴了。他冷著脸,不跟她说话。
他摔东西,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朋友问他怎么了,他说不知道,就是不舒服。
朋友说,你吃醋了。
吃醋。他记下了这个词。
后来,男人终於明白自己怎么了——他喜欢她。他喜欢那个女人。
他呆呆地抬起头。
原来,他喜欢苏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