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走出购物中心,往停车的地方走。
    车停在对面街道的巷口,要穿过一条马路。
    她低头掏车钥匙,忽然有人叫她的名字。
    “苏眠!”
    那声音又哑又破,像砂纸刮过铁皮。
    她抬头,马路对面站著两个人。
    男的脸上鬍子拉碴,头髮结成一缕一缕的,外套上全是污渍。
    女的也好不到哪去,灰头土脸的,只有那一小片脸蛋还勉强算是乾净。
    竟然是林俊德和苏小小。
    她的前未婚夫,和他的好表妹。
    “你怎么在这?”苏眠皱了皱眉,语气里没有惊喜,只有嫌弃。
    “我还想问你们呢!”林俊德的目光在她和他之间来回扫,“你们怎么在这?”
    苏眠懒得跟他解释。她拉了拉身边男人的袖子。“走。”
    “苏眠!你给我站住!”林俊德追上来两步,声音越来越高,“我们现在这个样子,不都怪你吗?你偷走了我的车!还有,这个男人是谁?”
    他气疯了。
    自从苏眠跑了以后,他那个小队就散了。
    其他人死的死,走的走,最后只剩下他和苏小小两个人。
    苏小小没有异能,每天吃喝拉撒全靠他一个人。
    没有车,他们只能步行,走哪儿都被丧尸追。
    没有苏眠的水系异能,他们连口乾净的水都喝不上。
    而她呢?
    她站在那儿,皮肤白得发光,头髮柔顺地垂在肩上,身上穿的衣服乾乾净净,连个褶皱都没有。
    好像末世从来没发生过,好像她还是那个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的苏家大小姐。
    她身边还多了一个男人。
    高高大大的,站在她身后半步的位置,像一堵不会说话的墙。
    林俊德看著她,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酸。
    当初他就不该那么顺著她,装什么正人君子,就应该直接把她办了。
    女人嘛,有了关係,心就收住了。
    苏眠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嘴角一撇。
    “管你们什么事?林俊德,你好歹也是个火系异能者,怎么混成这样?简直和废物一样。”她冷哼一声,转身拉开车门,“顾崇屿,我们走。”
    她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
    车子轰鸣著从他身边驶过,排气管喷出一股热气,扑在他脸上。
    他张嘴还想说什么,远处传来丧尸低沉的嘶吼声——车鸣声把附近的丧尸引过来了。
    “德哥哥,好像又有丧尸来了……”苏小小抓著他的袖子,声音发抖。
    林俊德咬了咬牙,只能拉著她往巷子里退。
    车上,她一只手握著方向盘,一只手撑在车窗上,风吹著她的头髮往后飘。
    “绵绵,他们是谁?”副驾驶上的人忽然开口。
    “无关紧要的人。”
    “无关紧要的人,是不会知道你的名字的。”
    她偏头看了他一眼。
    他的表情很平静,但问这句话的时候,语气不太对。
    她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只是觉得他最近怪怪的。
    “好吧。”她转过头,继续看路,“他是我前未婚夫。我发现他和我那个绿茶表妹搞在一起了,就把他甩了。”
    未婚夫。她之前有过未婚夫。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垂下眼睛,看著自己放在膝盖上的手。
    到家后,他主动去洗衣房洗衣服。
    她换了睡衣,准备美美地睡个午觉。
    洗衣房里很安静,只有水龙头哗哗的声响。
    他把她换下来的衣服一件一件地分类,深色的放一起,浅色的放一起。
    她教过一次,他就记住了。
    大部分衣服都洗完了,他伸手进购物袋里摸最后几件。
    指尖触到一片薄薄的、滑滑的面料。
    他掏出来,展开。
    很小的一块布料,轻飘飘的,几乎没有重量。
    顏色是浅粉色的,边缘缀著细细的蕾丝。
    他两只手拎著,看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
    他低下头,把衣服浸进水里,挤了一点洗衣液,搓出泡沫。
    他的手掌很大,那块布料在他手心里缩成可怜的一小团。
    他洗得很认真,每一个边角都搓到了。
    泡沫衝掉,又洗了一遍。
    晾衣服的时候,他把那件小粉掛在最边上,用夹子夹好。
    她一般午觉要睡两个小时。
    他推出那辆破自行车,骑上,又往市里去。
    路上遇到丧尸,他手指微动,它们的脑袋就炸开了花。
    碎肉溅了一地,他看都没看,继续往前骑。
    他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
    他只是不想回去,不想坐在客厅里等她醒来。
    脑子里太乱了,需要什么东西把它填满。
    自行车拐进一条窄街,他停下来了。
    路边有一家书店,门面不大,招牌上的字掉了几个,但玻璃窗还完好。
    他走进去。
    书架倒了几排,书散了一地。
    他把倒下的书架扶起来,从地上捡起一本书,隨手翻开。
    封面上画著一男一女在雨中拥抱,书名是《我等你归来》。
    他坐下来,开始读。
    那是一本言情小说。讲的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小时候分开,长大了重逢,中间经歷了很多误会和波折,最后终於在一起。
    他读得很慢。
    有些不认识的字就跳过去,但故事的大概他能看懂。
    他读到他们第一次接吻。
    那个场景写得很细。
    男人低下头,女人踮起脚尖。
    他的嘴唇贴上她的,她的睫毛在颤。
    风吹过来,把她的头髮吹到他脸上。
    他把自己代入了那个男人。
    把她的脸,安在了那个女人身上。
    他翻了一页,又翻了一页。
    读到他们因为误会分开,男人在雨里淋了一整夜,浑身湿透,对著空荡荡的街道喊:“因为我喜欢你啊!我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你亮晶晶的眼睛,弯弯的眉毛……我喜欢你很久了!”
    女人终於跑回来,哭著喊:“我也早就喜欢上你了!”
    他们奔向彼此,紧紧相拥,在雨中接吻。
    他又找到了一本书。
    封面破破烂烂的,连书名都看不清。
    但翻开第一页,他就再也放不下了。
    书里讲的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起初,男人对女人没有感觉。
    他很高,很冷,不爱说话。
    他每天忙於爭地盘、打怪兽,对身边的女人视而不见。
    可是渐渐地,他发现自己总会忍不住看她。
    看她弯腰捡东西的时候,看她生气时鼓起腮帮子,看她睡著后睫毛轻轻颤。
    她走到哪儿,他的目光就跟到哪儿。
    每次看到她,心里就痒痒的,麻麻的,像有什么东西在挠。
    他读到这一段,伸出手,捂住了自己的心口。
    他想到苏眠。
    想到她敷面膜时只露出两只眼睛的样子,想到她追著他打时头髮甩来甩去的样子,想到她窝在沙发上追剧,抱著抱枕,脚趾头一动一动的。
    他的心臟也会麻。也会痒。
    书里的男人,因为女人有过前男友,不高兴了。他冷著脸,不跟她说话。
    他摔东西,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
    朋友问他怎么了,他说不知道,就是不舒服。
    朋友说,你吃醋了。
    吃醋。他记下了这个词。
    后来,男人终於明白自己怎么了——他喜欢她。他喜欢那个女人。
    他呆呆地抬起头。
    原来,他喜欢苏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