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堂里静得落针可闻。
    方才还因为王乙的情诗而发笑,因为金丽华的诗而暗自惊嘆的眾人,此刻竟无人开口。
    李百盛捏著那张宣纸,目光在诗句上停留了许久。
    他没有立刻点评,因为这首诗与前面所有人的都不同。
    前面的诗,都是少年人在写自己,林轩这首诗,却是在写別人。
    “这首诗,道尽了底层军户的一生。
    陈疴旧伤,说明此人曾为国流过血,年纪大了不能再上战场了,又看见自己的儿孙与他少时同样的经歷,这是一种绝望的轮迴。
    我最喜这最后两句,『昨夜寒风冷浸骨』,既是身体感受之寒,也是心中孤苦之寒。
    这是全诗的落点,也是最锋利的一笔。
    一个杀过敌、守过边、见过无数生死的老兵,在最孤苦寒冷的夜里,梦到的不是沙场功名,不是功勋封赏,是少年时母亲坐在灯下,给自己织新衣服的场景。
    那是他还没被参军、还没被战爭碾碎的人生起点,是他一辈子最安稳、最柔软的时光。
    戎马一生,最后能抓住的精神归宿,只有梦里母亲的针线与少年时的布衣。”
    赵远缓缓低下头,他忽然想起自己父亲巡查州县时,曾带自己见过一些军户遗眷。
    那些老人站在破败院门前,见到官员经过,第一句话永远不是要银子,也不是要粮食。
    而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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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儿有消息了吗?”
    有的人等了一年,有的人等了十年,有的人等到死,也没等回来。
    曾同的拳头不知不觉攥紧,他出身將门。
    所以他比任何人都明白,军中战死之人,真正可怕的从来不是死亡本身。
    而是死亡之后,一个士卒死了,朝廷档案上只是多出一个名字,可对於某个家庭来说,却是天塌了。
    他祖父曾说过一句话:“將军看的是伤亡数字,老人等的是儿孙归家。”
    当年他还不理解,如今看著林轩这首诗,忽然懂了几分。
    王乙怔怔看著那张纸,他忽然觉得有些羞愧。
    自己写的是沐九娘,曾同写的是功名。
    大家都在写自己想要什么。
    只有林轩在写別人失去了什么。
    这时书堂角落里,一名弟子忽然轻声道:
    “这诗不押韵吧?”
    没人回答,因为大家都知道,这种时候討论押不押韵,已经没有意义了。
    诗好不好,有时候不在於技巧。
    而在於能不能让人记住。
    显然,他们已经记住了。
    另一边,金丽华呆呆坐在那里,她终於知道自己上午为什么会被震住。
    因为她从未见过这种梦,她小时候梦的是骑白马。
    再大一些梦的是闯荡江湖,后来梦的是成为天下第一,可她从未想过一个快死的老人会梦什么。
    梦儿孙凯旋?梦封侯拜將?都不是。
    梦的只是阿母,梦的只是小时候。
    梦的只是有人给自己做一件新衣。
    那一瞬间,金丽华忽然觉得胸口有些发闷。
    她缓缓转头,看向林轩。
    林轩依旧坐在那里。
    神色平静,仿佛根本不知道自己这首诗造成了什么影响。
    金丽华忽然发现,这个少年有时候很像个商人,斤斤计较,錙銖必较。
    他为了几门武学,能跟自己討价还价半天
    可有时候。
    他又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他看见的东西,好像总比別人更多。
    李百盛缓缓將那张诗稿放下。
    “有人梦功名,有人梦佳人,有人梦父母,有人梦山河,这些都很好。”
    眾人认真听著,李百盛忽然拿起林轩的诗。
    “但林轩这首诗,让我看见了一样更难得的东西。”
    眾人屏住呼吸,李百盛缓缓说道:
    “惻隱之心。
    诗写得好不好,其实不重要,韵律差一点,可以学。
    词藻少一点,可以练,但有些东西学不会,就是学不会。
    他看向林轩:“你们可知道,为什么许多人武功很高,却成不了真正的大人物?”
    没人回答。
    李百盛继续说道:“因为他们眼里只有自己。
    只看见自己的功名,自己的前程,自己的恩怨,自己的输贏。
    这样的人,或许能成为高手。
    却很难成为值得传颂的人。”
    书堂安静无比,李百盛轻轻敲了敲桌面。
    “而林轩这首诗,让我看见,他开始看见別人了,看见那些活在世道最下面的人。”
    曾同神色一震,赵远若有所思,王乙则彻底沉默下来。
    李百盛望向窗外,阳光照在书堂门口。
    恍惚间,他似乎也想起了许多年前,自己出身官宦,每天出行都是人抬著轿子,他经常能看到路边匆忙的平民。
    那时候,他读圣贤书,总觉得治国平天下很简单。
    后来入仕,见过灾民,见过饿殍,见过边军,见过战场。
    甚至在荒原中,他与百姓一同劳作。
    他才知道,天下从来不是奏摺上的天下,而是千千万万普通人的天下。
    想到这里,李百盛忽然笑了:“这首诗,若论诗才,不是第一。”
    眾人一愣,但没人反驳,因为確实如此。
    论豪情,不如曾同。
    论细腻,未必胜过王乙。
    论韵脚与词汇,未必胜过金丽华。
    然而下一刻,李百盛话锋一转:“但若论思想与情感,当为第一。”
    整个书堂顿时寂静。
    连金丽华都忍不住再次看向林轩。
    而林轩自己却有些发愣,他没有想到李百盛对他的评价会这么高。
    李百盛望著他,眼中第一次流露出毫不掩饰的欣赏。
    武道天赋高的人,他见过很多。
    可既有天赋,又能看见眾生的人,却极少,后者往往比前者更难得。
    “督师过誉了。”
    “没有过誉。”
    李百盛淡淡道:“这首诗我有感触,所以分析的多了些,但你们不要觉得林轩贏了。
    今日没有输贏,我看到的是四首好诗。
    一个有凌云志,一个有儿女情,一个有父母恩,一个有惻隱心。
    缺了哪一样,都不完整。”
    李督师向林轩问道:“这首诗中的老人,你见过吗?”
    林轩点点头:“弟子见过,正是以弟子祖父的视角写的。”
    李百盛沉默良久,没有再问。
    过了很久,他才道:“今天就到这儿了,你们先回去吧。”
    眾人纷纷散去,感觉这些师兄弟们都不简单。
    书堂里只剩下李百盛一人,桌上的诗稿尚未收起。
    他重新拿起林轩那张纸,目光落在最后一句。
    “又梦阿母织新衣。”
    良久,轻轻嘆了一口气:“好一个阿母织新衣。”
    年轻时的他,也曾写过诗。
    写金榜题名,写治国安邦,写封狼居胥。
    可如今再看,竟都不如这一句来得沉重。
    因为这世间绝大多数人,一生都与功名无关,他们只是想活著,只是想一家团圆,只是想冬天有件新衣。
    李百盛將诗稿收起,忽然向门外说道:“听够了?”
    门外安静片刻,隨后一道纤细身影慢慢探出脑袋。
    正是金丽华。
    “督师。”
    李百盛失笑:“別人偷师,你偷听。”
    金丽华吐了吐舌头,缓缓走进书堂。
    她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道:“督师。天下真有那么多人过得不好吗?”
    李百盛看著她,眼神有些复杂。
    这位大晋的小公主,从出生开始,便没有缺过任何东西。
    自然也不会知道什么叫军户,什么叫徭役,什么叫卖儿鬻女。
    他沉默片刻缓缓开口:“很多,比你想像得还多。”
    金丽华怔住:“那为什么没人告诉我?”
    李百盛笑了:“因为你身边的人,都希望你高兴。
    可天下不会因为你不知道,就不存在。”
    少女低下头不说话了。
    片刻后,她忽然抬头:“那林轩见过?”
    “见过。”
    李百盛望向窗外:“有时候我觉得,他不像十六岁,像个活了很多年,依旧有满腔热血的人。”
    夕阳西下,总督府后园。
    金丽华一个人坐在房檐上,她手里捏著那张写废的诗稿。
    上面仍能看到一句被划掉的话:“梦骑白马过千山。”
    她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以前她总觉得天下应该很大,江湖应该很好玩。
    自己总有一天会骑著马跑遍天下。
    可今日听完林轩那首诗,她忽然发现。
    原来有些人连一件冬衣都没有,有些人连儿孙回家都等不到。
    原来自己一直想看的天下,和林轩见过的天下,根本不是一个天下。
    少女忽然轻声问道:“冯叔。”
    老太监悄然出现:“老奴在。”
    金丽华沉默许久,才缓缓发问:“军户真的很苦吗?”
    老太监怔了怔,隨后缓缓点头。
    “苦。”
    “有多苦?”
    老太监:“有的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田地和军营。”
    “那朝廷为什么不管?”
    老太监沉默下来,因为这个问题太大,大到连他都不敢回答。
    许久后,他才轻轻说道:“因为天下太大了。”
    金丽华只是望著天边晚霞。
    林轩回去后,又掰开一块紫金参,放入口中咀嚼,炼化其中真气。
    不过没过多久,金丽华便来访了。
    “林轩在吗?我把《封川手》整理成册了,你可以好好保管,只能你自己学。”
    林轩压下真气,走出门去。
    “在,我在服药呢,你来的太不巧了。”
    金丽华见到林轩脸色涨红,一股被巨量真气憋到的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將那本册子递给林轩之后便转身离去:“好吧,我不打扰了,我走了。”
    林轩看著那本《封川手》,总感觉这字体好像在哪见过…
    他忽然想起来金丽华今日递给李督师的诗稿,好像就是这种字体。
    “竟然亲自写了一份给我…有意思。”林轩並没有多想,赶忙回去炼化紫金参的药效。
    半个时辰之后,他终於將紫金参的药效炼化完成,自己体內的真气涨了一大截,胜过很长时间的苦修了。
    “时候应该差不多了,是时候跟李督师说一声,將林安接过来了。”
    林轩如此想著,许久不见,他对林安甚是想念。
    今晚他並没有通宵练武,而是沉沉睡去,次日鸡鸣之时,他准时醒来,便直接向著校场走去。
    不过他和教习打了个招呼之后,便直接去找李百盛了。
    “刘先生,林轩求见李督师,可否帮忙通报一下?”林轩看著李百盛门前站著的刘驹,问道。
    “可以,公子稍等片刻。”
    顷刻之后,他从门內出来:“进去吧。”
    林轩走进门来,看向李百盛行了一礼:“督师。”
    “有什么事,说吧。”李百盛依旧在看著公文。
    “弟子想把母亲和妻子接来。”
    “哦?这就想家了。”李百盛来了兴趣。
    林轩稍微有些尷尬的笑了笑:“是啊,我这里拥有棲云门的《同心引》,可以直抵执枢境界,倘若妻子与我一同修炼,就能与我共享极快的修行速度,迅速造出来一名执枢境界,对大晋未免不是一件好事。”
    李百盛听到这个缘由之后笑了笑,他原本以为这小子像个活了很久的老头,没想到现在看来,终究还是个少年。
    “我可能在这儿待不了多久,到时候恐怕你还得到其他地方去。”李百盛缓缓合起手中的公文。
    “为何?”林轩一愣。
    “这天中行省刚刚安定,难道督师不应该再多待一段时间吗?”
    “你有所不知,那羌渠人可是反覆无常,前段时间朝廷和他们签了和约,但恐怕过不了多长时间,他们便又会大举入侵,届时你去哪里还是不定数呢。
    到时候你是想跟我一起去北疆,还是继续在此地修炼,等到修炼有成,再去北疆?”
    林轩思考片刻,便觉得和李督师去才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在这里,他的命书几乎发挥不上什么作用了,到了北方战场,他反而可以直接面对敌方的尸体和己方的尸体,届时能够吸收更多的天赋和道韵。
    而且安全这一方面几乎不用担心,因为李督师既然有想要带自己去的想法,那必然会给自己安排上安保力量的。
    在抗击羌渠人的前线,有数名武圣,倘若李百盛让他们帮忙指导自己一二,绝对比在这里闷头苦修要强很多。
    “弟子愿意与督师同往。”
    李百盛点点头:“如此,你还要把家人接过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