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警监叫曹卫东。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他到现场的时间——从接到一键报警信號算起——十七分钟。
    这个速度已经很快了。
    省公安厅到云山路的直线距离是九点三公里。晚高峰刚过。路上还有残余拥堵。警车开了十二分钟。剩下五分钟用在了进会所、找到包厢的路上。
    鸿运会馆的结构比他想像的复杂。
    三层。二十七个包厢。六条走廊。
    走廊——窄。暗。转弯多。
    跟迷宫差不多。
    曹卫东进来的时候。走廊里已经有十二个人蹲在地上了。双手放在头顶。橡胶棍和电击棍排列在脚边。
    辖区派出所的四个民警先到的。他们控制了走廊里的这批人。
    走廊尽头——消防的两个监督员还在量墙壁。
    一个蹲著。一个举著热成像仪对著天花板扫。
    “这面墙后面有电线。保温材料裹著。牌子看不到。”消防员对著对讲机报告。
    曹卫东经过消防员身边的时候多看了一眼。
    消防出动速度比他快——消防中队距离这里七百米。
    但消防是来查建筑隱患的。不管人。
    管人的是他。
    曹卫东进了包厢。
    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让隨行民警对包厢內四个人进行身份登记。身份证。手机。隨身物品。
    赵国良掏身份证的时候——手在抖。
    不是怕。是他的身体在替他做决定。大脑还在撑。但手已经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了。
    陈宏达的身份证——他翻了两遍裤兜没找到。
    “在车上。”
    “哪辆车?”
    “门口那辆路虎。”
    民警出去取了。
    吴建军和周翔很配合。身份证。驾驶证。名片。全掏出来了。
    甚至主动把手机密码报了。
    第二件事。曹卫东走到桌前。看了一眼菜。
    他不是专业搞野生动物犯罪的。但穿山甲——他认识。
    在基层干过的人都认识。
    九十年代的时候。南方的大排档公开卖。后来法律一版一版加码。2020年调成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桌上那道红烧的——鳞片纹路。肉质纤维的走向。骨骼轮廓。
    穿山甲。
    没有疑问。
    他拿出手机。拍了一张。发给了省森林公安局的人。
    附了一行字——“云山路18號。桌上的东西你们来看。”
    第三件事。
    他走到江默面前。
    “江厅长。当时的情况——您再说一遍。”
    江默说了。
    从公函讲起。
    每一个时间节点精確到分钟。每一个人的位置精確到方位。桌上物品的摆放顺序——从南到北。从左到右。每一句对话的关键词——他不用翻记录。因为执法记录仪全程开著。
    曹卫东听了七分钟。
    听完之后。他问了一个问题。
    “走廊里那十二个——是从外面衝进来的?”
    “对。在我拨完110和119之后。大约四十秒。”
    “谁指使的?”
    江默看了一眼陈宏达。
    “他在我报完警之后。用手机发了一条微信语音。时长一秒。发完后约四十秒。人就到了。”
    “说明这些人事先就在会所里等著。”
    “对。预置。”
    曹卫东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
    “预谋性——明確。”
    他合上本子。看了赵国良一眼。
    赵国良坐在椅子上。眼睛盯著桌面上那张撤回声明。
    那张纸的右下角——签名栏——空著。
    会永远空著。
    “赵副厅长。”曹卫东走到他面前。“你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配合调查。到省公安厅做笔录。第二。不配合。我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你进行传唤。”
    赵国良抬起头。
    “我配合。”
    声音很轻。嗓子里像塞了棉花。
    曹卫东点了一下头。转向陈宏达。
    陈宏达没有赵国良那么安静。
    “我要打电话给我的律师。”
    “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採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託辩护人。你现在还不是犯罪嫌疑人。但你有权联繫律师。”
    曹卫东把话说完了。
    陈宏达拿起手机。拨了一个號码。
    响了五声。
    没人接。
    他换了一个號码。
    响了两声。接了。
    “李律师。我在鸿运会馆。被——”
    他顿了一下。不知道该用哪个词。
    “——被扣了。”
    电话那头说了几句。
    陈宏达掛了。脸色更差了。
    律师说了什么——曹卫东不关心。
    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
    他走回到江默旁边。压低了声音。
    “江厅长。有个情况跟您通报一下。”
    “说。”
    “一键报警信號是二十点三十一分收到的。gps定位坐標——东经112.97,北纬28.21。鸿运会馆。”
    “但在我们出发之前——二十点二十九分——辖区分局的110指挥中心已经收到了您的另一个报警。是手动拨的。”
    “两分钟的时差。两路报警。110和一键报警器——分別走了两条线。”
    江默没接话。
    “110走的是辖区分局——出警需要绕老城区的单行道。预计到达时间十一分钟。一键报警走的是省厅指挥中心——我们从省厅出发。十七分钟到。”
    “实际到达顺序——辖区分局先到。我们后到。”
    “但辖区分局的四个民警到了之后——只控制了走廊里的十二个人。没有进包厢。”
    “为什么没进?”
    “因为他们在门口看到了里面坐著的人。赵国良。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江默的表情没有变化。
    “基层民警遇到厅级干部——程序上不是不能处理。但实际操作中——他们会等上级指令。”
    “所以他们等到了你。”
    “对。”
    曹卫东的嘴唇动了一下。
    他想说的是——如果江默没有那个一键报警器。只有110一条线。辖区的四个民警站在门口。不进。不退。等指令。等到什么时候——取决於分局领导的判断。
    而分局领导的判断——取决於他知不知道包厢里坐著的是谁。
    一个厅级报案。另一个厅级被报案。
    基层民警的处理权限——像走廊的净宽一样。不够。
    但江默多了一条线。
    省公安厅。
    省厅的人不存在“不敢进包厢”的问题。
    因为级別够。
    这就是他带那个报警器的原因。
    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他知道。110的出警体系会在厅级干部面前卡壳。他需要另一条不会卡壳的线路。
    曹卫东没有把这些话说出来。
    他只说了四个字。
    “您考虑得远。”
    江默拿起保温杯。拧开盖子。水凉了。
    他没喝。拧回去。
    曹卫东安排了两辆车。第一辆送赵国良到省公安厅。第二辆送陈宏达、吴建军、周翔。
    江默不需要坐警车。
    便衣的灰色轿车就停在会馆外面。
    他走出包厢。经过走廊。经过那十二个蹲在地上的打手。
    经过的时候。他停了一步。
    看了一眼排列在地上的橡胶棍和电击棍。
    十二根棍。四根电击棍。
    排列间距不均匀。有的间隔二十厘米。有的四十厘米。
    他没有动手去排整齐。
    那不是他的管辖范围。
    他走出了鸿运会馆的大门。
    夜风吹来。五月的风——二十一度。
    门口的四辆车。两辆奥迪a8。一辆奔驰s。一辆路虎。
    红蓝灯打在车身上。反光。
    旁边多了六辆警车。两辆消防车。一辆森林公安的皮卡。
    江默走到便衣的灰色轿车前。
    副驾驶的门开了。
    “江厅长。上车。”
    他上了车。
    帆布袋搁在膝盖上。
    保温杯竖在侧兜里。
    游標卡尺在包的底部。
    执法记录仪的绿灯还在闪。
    他没有关机。
    因为今天的工作还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