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有一炷香的时间,把这娘们睡了,就该上路了!”
    昏暗阴湿的地牢中,一双猩红中满是杀气的眸子猛地睁开。
    凌风撑著身体坐起身,看到狱卒领著一个女子走了进来。
    那女子身穿白裙,生得明眸皓齿,香娇玉嫩。
    隨著柳腰扭动,长腿迈开,整个人风姿绰约,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无论相貌,还是身段,都属极品!
    关键狱卒刚走,她便立即躺下,一副任人採摘的模样道:“还请官人怜惜……”
    “靠,这么直接的吗?”
    凌风一阵恍惚,难以置信。
    他明明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了,怎么会遇到这种好事?
    当一股陌生的记忆在脑中散开后,他顿时震惊不已:“不是吧,老子穿越了?还穿到了北宋灭亡前夕,一个同名同姓的酒楼杂役身上?”
    数日前,雄州神霄宫的观主到和乐楼饮酒听曲,结果发生了地震。
    原主在护著营妓逃离时,不小心衝撞观主,被扔进大牢,沦为死囚。
    適逢牢城营在用死囚组建敢死队,执行一项秘密任务,承诺临行前可享受营妓服侍。
    一旦完成任务,还能彻底免去刑罚,得到赏银百两,並给安排个好差使。
    原主不想就这么窝囊地死去,也就报了名,还入选了。
    结果又突发心肌梗死,拥有了新的灵魂。
    躺著的女子不是別人,正是那日他护著的营妓苏春儿。
    “官人莫不是嫌弃奴家?”
    见凌风迟迟不动手,苏春儿眉头紧蹙道:“奴家是自愿来服侍官人,以报官人救命之恩的,而且尚……尚是完璧!”
    还是处子?
    低头看向脸色微红,含苞待放的美人儿,凌风感觉像是在做梦。
    自己前世军伍闯荡,光棍一个,不曾想一到古代,不光有女人主动送上来给他睡,还这么漂亮!
    他试探著拉起苏春儿的玉手,见她没有反抗,郑重道:“姑娘说笑了,我不过一酒楼杂役,姑娘能以这样的方式为我践行,若我平安归来,必不负姑娘。”
    “那你还等什么?只有一炷香。”
    “……”
    这怎么搞得跟临阵磨枪似的?
    看著凹凸有致的绝妙曲线,凌风急忙双手齐出,伏了上去。
    鶯啼婉转,雏菊绽放。
    死气沉沉的大牢迅速有了春色,甚是撩人。
    待云收雨歇,看著枯草上的点点红梅,凌风抱著雪腻柔软的身子道:“等我!”
    苏春儿强忍著泪水道:“你一定要小心呀……”
    “嗯!”
    凌风带著她穿好衣服,狱卒赶来催促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能睡到这等绝色,你特娘的已经赚了。快走吧,就你最弱,可別让他们等了。”
    他被带到了城西的一片树林中,其他人陆续赶到。
    总共有九人。
    除了凌风外,一个个都壮得跟牛一样,而且凶神恶煞,戾气很重。
    其中挺著腰杆,脖颈处有道疤的大汉冷声道:“我是这支敢死队的队长,你们可以喊我三爷。”
    “卖命才能活命,富贵也要险中求。不瞒你们,咱们得到契丹的地盘上去救个人,只要你们按照我说的做,我有信心把你们全部带回来!”
    契丹?
    眾人都是心头一紧。
    大半个月前大宋和辽国打了一仗,大宋输得很惨,导致许多人被俘。
    听他这意思,应该是要去救其中的一个。
    能给这么优厚的条件,估计是官家子弟。
    与他们不同,凌风想的要更多一些。
    按照歷史走向来看,再过几个月,宋辽还要打一仗,大宋输得比这还惨。
    而金国看到宋军如此孱弱,在灭了辽国后,便南下把大宋给灭了,並且製造了惨不忍睹的“靖康之耻”……
    紧接著偏安一隅的南宋建立。
    胡汉不两立!
    汉业不偏安!
    凌风觉得既然穿来了,自然要试著去改变一些事情。
    不过当前最重要的还是要活下去。
    在这吃人的世道想要活下去,绝非易事。
    大傢伙一看也都懂行。
    长官让救谁就救谁。
    契丹人虽不好对付,但他们本就是將死之人,又有什么可怕的?
    所以不约而同地抱拳道:“都听三爷的!”
    三爷满意点头道:“很好,换上黑袍,人手一把刀!”
    待准备妥当,他用刀尖在地上画著,特意冲凌风道:“瞧你这小身板,这次能够入选,是因为你在和乐楼当杂役时,常和你们东家一起到易州(今河北易县)谈生意,对那一带很熟悉。你看我琢磨的这条路线如何?”
    “三爷有所不知,我也曾多次往返易州!”
    一个彪汉躁动不安地扭著脖子道:“你这从雄州城(今河北雄县一带)出发,沿著容城北上,利用塘泊、树林、河流等地形避开契丹骑兵巡逻,显然是最好的救人路线,绕道太行山太远了。”
    说到这,他突然把刀架在凌风的脖子上道:“这小鱉孙细胳膊细腿,一看就是个拖后腿的,要我说索性一刀砍了,別带了!”
    其他人都很赞同。
    “对对对,这种累赘去了能干啥?”
    “说不定见到契丹人就直接嚇尿裤子了。”
    “想来诸位都是宰过人的,他宰过吗?”
    ……
    三爷被说得动摇了,面露杀气道:“凌风,此行不需要废物,之前选你时我便犹豫再三,如今他也熟知地形……”
    “扑哧!”
    他话都还没说完呢,一把锋利的长刀贯穿了彪汉的身体,刀尖滴著热腾的心头血。
    “你!”
    彪汉低头看了一眼,两眼瞪得跟驼铃一样。
    怎么回事?
    一个最弱的杂役竟敢杀他!
    “三爷,他他他……杀人了!”
    一帮凶徒也全都看傻眼了。
    一言不发!
    一刀毙命!
    好狠啊……
    而且这手法,比他们都嫻熟,应该杀过不少人。
    “混帐!”
    三爷同样始料未及,勃然大怒道:“你敢杀同伴?老子剁碎了你餵狗!”
    凌风將死不瞑目的彪汉踹到一边去,淡然道:“首先,他要杀我;其次,三爷看起来更想要一个能杀人的嚮导,而不是所谓的废物;最后,他服食了五石散,亢奋癲狂,也必隨身携带了,他才是真正的害群之马。”
    “五石散?!”
    三爷半信半疑地在彪汉身上搜了搜,还真搜出了几包,脸色铁青道:“他一个死囚,怎会有这种东西?看守他的狱卒,真是该死!”
    “他奶奶的,这小杂役不简单啊!”
    其他死囚皆是不得不重新打量起凌风来。
    幸亏被他及时发现了,不然遇到契丹人,那廝的癮上来了或者要行散,还不把他们全部害死!
    三爷一把抓住凌风的肩膀,逐渐用力道:“看来往日里和乐楼服食五石散的客官不少,都让你给看出门道了。不过未稟先杀,你眼里还有老子吗?”
    原主是有这方面的经验积累,凌风又是军医。
    刚才闻到彪汉身上散发的气味混合了硫磺的刺鼻、矿石的腥涩,还有酒精的辛辣,自是判断得出来。
    面对三爷责怪,他不咸不淡道:“塘泊林木间容易迷路,易州村落和营寨犬牙交错,又极易认错,三爷选路还是谨慎些好。”
    三爷怔了怔,迅速鬆开手道:“既如此,你来带路!不过,杀自己人可不算什么真本事,等到了北边,有种你杀个契丹人给老子瞧瞧!”
    “只杀一个?”
    凌风笑了笑道:“我还以为要杀一窝呢,到时候你们別眨眼便是。”
    “你这是小母牛盪鞦韆,狂得没边了,呵呵呵。”
    不仅三爷,一眾死囚都是讥笑不已。
    无知者无畏!
    契丹人要是真那么好杀,十五万宋军就不会败得一塌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