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回到家的时候,林胜利彻底鬆了口气。
    推开院门的时候,沈慕华正蹲在院子里。
    面前摆著一个大木盆。
    盆里泡著几件衣服。
    她的手冻得通红,正使劲搓著林胜利那件沾了血的棉袄。
    血已经干了,搓起来费劲。
    她咬著嘴唇,一下一下地搓著。
    听见门响,她下意识抬起头来。
    “回来了?!”
    沈慕华的眼睛一下子亮了,有些惊喜地说了句,就想要站起来。
    可马上又低下头,把手里那件棉袄往盆里按了按。
    像是怕他看见似的。
    林胜利笑著走了过去,蹲下来。
    盆里泡著好几件衣服。
    他的棉袄,他的裤子,还有他自己的秋衣。
    “你洗了一整天?”
    “没有。”
    沈慕华摇了摇头,声音有些低:“刚拿出来洗的。”
    “我看今天太阳不错,就烧了一些水......”
    见林胜利已经看到了,她便也没说什么,把那件棉袄从盆里拎起来......
    拧不动。
    她的力气其实不算太小。
    可这种大棉袄本身就重,吸水之后,更是重得离谱。
    林胜利连忙伸手,把棉袄接过来:“我来吧!”
    说著,两只手一拧,水哗啦啦地往下淌。
    “不用,我能行。”
    沈慕华想把棉袄抢回去。
    林胜利没鬆手。
    他把棉袄拧乾了,搭在旁边的绳子上。
    然后蹲下来,看了看盆里。
    还有一件他的秋衣。
    还有他自己的裤子。
    裤腿上那道被野猪獠牙撕开的口子,还没补。
    “你放著吧,一会儿我来。”
    “不用。”
    沈慕华又把裤子抢了回去。
    把裤子翻过来,露出那道口子,忍不住低声说了句:“我......我就是......就是想找点事做。”
    “你每天出去,一个人进山,跟那些畜生拼命。”
    “我一个人待在家里,什么都干不了。”
    “我想著,至少把家里收拾乾净了,把你的衣服洗了,裤子补了。”
    “也算......没白吃饭。”
    林胜利蹲下来,把她的手从裤子上拿下来,握在手心里。
    “谁说你是白吃饭的?”
    她的手冰凉冰凉的,冻得通红,现在这外面的温度可不是开玩笑的,真的是会冻伤的。
    “我自己说的。”
    沈慕华没抬头,声音有些低。
    “你一个人进山,打熊,打野猪,打猞猁。”
    “我呢?连件衣服都洗不乾净。”
    沈慕华说著,指了指绳子上那件棉袄。
    棉袄上还留著几块淡淡的血印子,没完全搓掉:“搓了半天,还是这样。”
    “以前在京城的时候......我看他们洗衣服,从来不会这样。”
    林胜利看了一眼那件棉袄。
    又看了一眼盆里那几件衣服。
    秋衣洗得乾乾净净的。
    裤子上的泥点子全没了。
    只有那件沾了血的棉袄,还留著几块印子。
    “血本来就难洗。”
    “我知道。”
    “你头一回洗,能洗成这样,已经很好了。”
    “真的?”
    “真的。”
    林胜利把她的手翻过来,手心朝上。
    指腹上红红的。
    一看搓衣服就没少用力。
    “別想那么多,每个人会的东西,掌握的东西都不一样。”
    一边摩擦暖和著她手,林胜利一边说著:“我媳妇儿那么聪明,真想要学习这些东西,还不是简简单单?”
    “再说了,这种事情,我们也不需要干太长的时间......”
    说到这儿,林胜利压低了一些声音:“最多两三年的时间,国家就会恢復高考。”
    “现在的很多制度啥的也会改变。”
    “到时候你父母哥嫂们会被平反,你也可以考一个好大学,到时候我们风风光光地离开......”
    沈慕华的嘴角动了一下。
    “等有机会了,我出去买一些教材啥的回来,你也教教我......”
    “你又哄我。”
    “没哄你。”
    林胜利看著她:“相信我,距离这一天真的並不是很远。”
    “嗯嗯。”
    沈慕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这么不切实际的话,竟然在看到林胜利的眼睛的瞬间,相信了: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就好了。”
    “会有的,而且並不远。”
    林胜利说得十分肯定,与此同时,站起来,把她也拉起来:
    “行了,別蹲著了。”
    “手都冻红了。”
    “进屋,给你看个东西。”
    沈慕华被他拉著,往屋里走。
    进了屋,林胜利把挎包打开,从里面掏出那张猞猁皮。
    灰褐色的皮毛,在光照射到的瞬间,散发出一抹柔和的光芒。
    毛又厚又密,手摸上去,像陷进了一团云里。
    沈慕华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这是......”
    “猞猁。”
    “你打的?!”
    “嗯。”
    “你不是说今天只是去看看吗?!”
    “是去看了。”
    林胜利说得轻描淡写,“回来路上碰见的,青龙发现的,趴在树上,让我一枪打下来了。”
    沈慕华接过那张皮子,小心翼翼地摸著。
    摸了几下,又翻过来看。
    “这毛好软。”
    “嗯。”
    “比兔毛软多了。”
    “猞猁皮就是这样,毛厚。”
    沈慕华把皮子贴在脸上,蹭了蹭。
    眼睛弯成了月牙。
    “好舒服。”
    她蹭了好几下,才把皮子放下来,又看了看:“这个能做什么?”
    “做帽子,做领子,做手套。”
    林胜利想了想,“供销社收的话,一等皮35到40块,二等皮28到32。”
    “可惜,这张不大,做不了大衣。”
    “要是能多弄几张,给你做个袄子也不错,肯定好看。”
    沈慕华愣了一下。
    然后果然摇了摇头。
    “不。”
    “不?”
    “嗯。”
    沈慕华的声音很轻,但很坚定:“这皮子,找机会拿去卖了吧!”
    “你不是说供销社收吗?”
    “几十块,能买好多东西了。”
    “光是吃喝的话,够我们吃两个月了都,甚至更久。”
    “再说了,这东西我也穿不出去。”
    沈慕华说著,低下头,手指在皮子上轻轻梳著:“你看这公社里,谁穿皮袄子?”
    “大家都穿棉袄。”
    “我要是穿了,又该有人说我是资本家大小姐了。”
    “连那件呢子大衣,我都不敢穿出去。”
    “只敢在屋里穿穿。”
    “这么好看的皮子,做成了袄子,也只能掛在屋里看著。”
    “还不如卖了,换点有用的东西。”
    林胜利看著她。
    她的嘴角还是翘著的,但眼睛里有一点说不清的东西。
    “你想卖?”
    “嗯。”
    沈慕华点了点头,把皮子叠好,放在炕边:“卖了吧。”
    “等以后,以后要是......”
    “以后要是日子好了,没人说那些閒话了。”
    “你再给我做。”
    “不过这个应该还需要处理一下吧?肯定不能这么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