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草稿比內裤还要私密
    从第三个委託人伊莎贝拉夫人的宅邸中走出时,肖恩的后背已被汗水浸透。
    要问他现在的心情,那就只能是后悔。
    后悔自己为什么非要耍帅,穿风衣外套。
    太热了!
    其实走第一家的时候,他就已经察觉到了不对。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英雄可不能临阵脱逃啊。
    “呼————总算凉快了。”他倚在一棵大树下,脱下外套擦了把汗,长出了一口气。
    儘管遭了不少罪,但结果还算不错。
    他这身帅气装扮,直接贏得了夫人小姐们的青睞,甚至还要加钱与他共进晚餐。
    不过肖恩是来调查第三者的,不是成为第三者的。
    所以婉拒了哈。
    “先从塞拉斯开始吧,一周没见,不知道他的新作写了几章。”歇了一会,肖恩起身朝著上城区的边缘走去。
    塞拉斯曾告诉过他居所的位置,很好找,很快就到了。
    瞧著眼前典雅的二层小別墅,肖恩一边摇动门铃,一边在心中感嘆:
    大作家真有钱吶,这房子可不便宜。
    ————这里原先是索伦斯家族的產业吧?
    没一会,一个约摸50岁上下的老绅士从小楼中走出,来到肖恩面前,隔著门问候道:“您好,先生,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我来找塞拉斯·奥尔德里奇先生。”肖恩微笑道。
    “你有主人的邀请或者预约吗?”老绅士眉头微蹙,礼貌地问道。
    “没有,不过我是他的朋友。”肖恩笑道,“您可以通报一声,就说肖恩·马蒂亚斯前来拜访。”
    “马蒂亚斯?您是米勒收养的孩子?”老绅士惊讶道。
    遇到老资歷了。肖恩暗想。
    “没错。”肖恩笑著点头,“老先生,您在亚德里斯住了很久?”
    “我在索伦森家工作三十年了。”老绅士笑道,“请稍等,我这就去跟主人通报。”
    这位老绅士运气不错嘛。
    肖恩瞧著他的背影暗想,索伦斯家都快绝户了,他还能好端端的活著。
    不过塞拉斯竟然和索伦斯家有关係吗?
    倒也不意外,他也是贵族出身,家里有人与索伦斯通婚很正常。
    过了一会,小楼的门再度被推开,穿著睡袍的塞拉斯快步走了出来,亲自为肖恩开门。
    “肖恩,快请进。”塞拉斯笑著引他走入小楼,便对跟在身后的老绅士说道:“汉森先生,麻烦你准备些酒水,我要与友人开怀畅饮。
    ,“可是主人————”汉森面露难色,“您昨日特意叮嘱我监督您,今天不许喝酒,专注工作。
    “”
    “啊,有这事?”塞拉斯一脸惊讶,隨后义正言辞地道:“今日之我已不是昨日之我,他说的话,我可不认。
    “”
    “快去准备吧!”他摆摆手,拉著肖恩便上了二楼书房。
    “也许我来的不是时候?”肖恩调笑道。
    “不,你来的正是时候。”塞拉斯认真地说,“若非你来了,我还真不知要用什么借□赖掉今日的工作呢。
    “那我还是走吧,我可不想被你的粉丝记恨。”肖恩耸耸肩,调侃道。
    “別別,適当的休息才能写出更好的文章嘛。再说了,与你相会和旁人不一样。”塞拉斯满脸骄傲,“这算採风,不算旷工。
    ,”
    “哈哈哈————真有你的。”肖恩大笑道。
    他的目光扫过书房的陈设:
    如果拋去隨处可见的纸团或者散落各处的书籍的话,这间书房称得上典雅庄重。
    “有点乱,別介意,隨便坐。”塞拉斯踢开地上陈列的物品,邀请道。
    肖恩隨意地拾起一个纸团,打开瞥了一眼,上面是两个火柴人在搏斗。
    他笑著问道:“大作家,这纸团能不能送给我?
    ,“当然可以。”塞拉斯头都没回,便直接答应。
    “你都不问问做什么吗?”肖恩好奇道。
    塞拉斯闻言,这才回头瞥了一眼,然后十分捧场地问道:“做什么?”
    “给你的狂热粉丝当收藏。”肖恩笑著掏出委託单,递给塞拉斯,“有位美丽的寡妇对你十分欣赏,想要你的私人物品做收藏。
    ,“那你选的物品也太私人了。”塞拉斯笑著抱怨道,“一个作家的草稿,比身上的內裤还要私密。”
    “是吗?那我可得卖个好价钱。”肖恩大笑道。
    “卖吧卖吧,反正我也不怎么穿內裤。”塞拉斯面无表情地说。
    “不愧是大作家,就是与眾不同。”肖恩真心实意地夸讚道。
    “如果买主识货,將这个纸团流传到后世,说不定还会多出一段趣闻。”塞拉斯笑道,“《狂猎笔记》主角原型跑到了作者家里,把画著他战斗情景的草稿卖给了一位有钱的寡妇。”
    “你说这是我?”肖恩诧异地展开纸团,指著上面占据上风的火柴人问道。
    “没错。”塞拉斯坦然道。
    “我说他就不是我。”肖恩摇了摇头,手指重重点在火柴人手中的猎枪上,“我可没有枪。”
    “没关係,我送你一把。”塞拉斯隨意地摆摆手,“猎人怎么能没有枪呢?
    ,肖恩正要开口婉拒,老绅士已经端著酒水上来了。汉森將杯盘一一摆好,躬身行了一礼,准备退下。
    “汉森先生。”塞拉斯叫住了他,“麻烦去库房把我那支猎枪拿来,就在柜子最上层。”
    “好的,主人。”
    “你还会用枪?怎么上回不见你带著?”肖恩好奇地问道。
    “只会一点点,准头很差。”塞拉斯无奈道,“再说了,你上回准备得非常专业,我觉得不需要带,没想到遇到了那种东西。”
    “也是件好事。一把猎枪蛮贵的。”肖恩道,“你打算给你的新作主角配一把猎枪?
    这对於一个猎人来说可不是个好主意。”
    “为什么?”塞拉斯不解道,“比起弓箭,枪的射程更远,威力更大,不好吗?
    “下雨怎么办?而且装填子弹要的东西太多了,很麻烦。”肖恩解释道,“有钱人出门打猎带猎枪是因为有隨从,无需自己填弹,遭遇受伤野兽反扑,也有人帮忙拦著。可猎人通常独行,若是一枪没杀死目標,就危险了。”
    塞拉斯听完,脸色变得十分纠结。
    “可带著猎枪真的很帅。”他说。
    “那你可以把主角的猎枪设作自动装填,可以连发,火药永不潮湿的神器。”肖恩建议道。
    “好主意!”塞拉斯眼睛一亮,立刻伏案写作起来。
    等他记下灵感,汉森先生也带著一支油亮修长的猎枪回来了。
    “肖恩,请一定要收下这份礼物。”塞拉斯郑重其事地將猎枪递给肖恩,“我可不想以后被粉丝说,不尊重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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