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宋带著苏晚上了二楼包部。
    於姐正在办公桌前整理几个包,很专注,都没注意到有外人进来。
    陈宋敲了敲门框:“於姐,给你介绍位大小姐,你可得把压箱底货拿出来。”
    於姐闻声抬起头,目光扫过陈宋跟苏晚,放下手中的包包,起身,脸上扬起笑容:“欢迎啊,这位大小姐可真漂亮,气质真好,快请这边入座。”
    苏晚笑著点点头,在沙发上坐下,陈宋也不客气,直接坐在她旁边,不远不近。
    “苏晚,你称呼她胖头鱼就好,入行很多年了。
    我最近就在跟她学习包类鑑定,专业能力很过硬,可以放心购买,入手。”陈宋向苏晚简单介绍了下胖头鱼。
    “陈宋,你作死呢是吧,叫什么胖头鱼?別瞎喊奥。
    苏小姐,你可別听他乱说,我叫于敏,你叫我於姐就好啦。”於姐没好气的白了陈宋一眼。
    苏晚捂著嘴咯咯笑:“陈宋太坏了,瞎起外號。
    那我就叫你於姐吧!”
    “也可以,苏小姐有心怡的款式吗?”於姐点点头,开门见山。
    “birkin吧”苏晚没有思考,直接回答,显然她之前就有了解过包包,是带目標来的。
    於姐点点头“birkin的话,尺寸有25或者30的。
    皮质的话最好就是togo皮或epsom皮,这两个都是比较常用的,经典的款式和皮质。
    稍等下,我去取下包包。”
    说著於姐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两个包,並排放在檯面上。
    “birkin25,奶油白,epsom皮,金扣。”她指了指左边那个,“包型比较板正,適合正式场合。”
    又指了指右边那个,“birkin30,大象灰,togo皮,金扣,togo皮更耐用,颗粒感强,划痕不明显。”
    苏晚凑近看了看,伸手摸了摸皮质。
    “尺寸呢?”她问,“25和30哪个更適合我?”
    於姐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你多高?”
    “163。”
    “25。”於姐乾脆地说,“30你背著会显得比例失调。
    25精致,30隨性,你这个身高25刚好。”
    苏晚点点头,又看向那两款皮:“togo和epsom,哪个更耐用?”
    “togo。”於姐说,“epsom硬挺,但用久了边角容易磨。
    togo软,耐造,你用包撇脱的话,togo合適。
    还有那种box皮的,它的光泽感更强一些,但是不耐磨,轻微的一道划痕都会非常明显。”
    苏晚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我用包撇脱?”
    於姐没回答,只是看了她一眼。
    陈宋在旁边差点笑出来——於姐这眼神,意思大概是“我看你第一眼就知道了”。
    苏晚也不在意,转头又看了看那两款顏色:“奶油白和大象灰,哪个好一些?”
    “大象灰。”於姐说,“奶油白好看,但三天两头要打理,你嫌麻烦就大象灰。”
    “那就大象灰。”苏晚直起身,“togo皮,25,金扣,大象灰。”
    於姐点点头:“经典配置,用十年都不会过时。”
    苏晚笑了:“那你这生意不好做啊,每个客户都用十年,那你可没生意嘍。”
    於姐嘴角抽动了一下:“所以我要多找几个客户。”
    陈宋在旁边插话:“於姐,咱们有全新的现货吗?”
    “有。”於姐转身去柜子里取了一个全新的盒子,打开,一块大象灰togo皮birkin25躺在里面,金扣在灯光下泛著柔和的光泽。
    苏晚眼睛一亮,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又上手试了试。
    “行,就要这个。”她乾脆地说。
    於姐报了价:“大象灰togo皮,金扣25,全新,市面回收价15万,不过你是陈宋带来的,可以再加5000,15万5。”
    苏晚看了一眼陈宋。
    陈宋点头:“这个价很实在,店里对外出售,封顶也就在17万。”
    “行。”苏晚掏出手机,“转帐。”
    陈宋愣了一下:“你不考虑考虑?”
    “有什么好考虑的?”苏晚一边操作手机一边说,“经典的尺寸,经典的顏色,经典的皮质,配齐了。
    用十年都不会过时,早买早用,而且还是全新,未使用的。”
    陈宋看向於姐,眨了下眼。
    於姐面无表情,但嘴角微微翘了一下,显然能成交这一单生意,她也很开心。
    转帐完成,苏晚拎著刚买的爱马仕包包,心满意足。
    “宋哥,今天谢谢你嘍。”苏晚转头对著陈宋说,“都有点饿了,咱们出去吃饭吧。
    於姐呢,要一起吗?”
    於姐当场摇头,她还是很有眼力见的,苏晚跟陈宋约饭,她显然不適合在场。
    “我就不去了呢,你们去。今天工作忙,不能离开太久。
    苏小姐中午可要狠狠宰陈宋一顿,別跟他客气。”
    苏晚煞有其事的点点头:“於姐,倒是提醒我了,肯定不能跟他客气,我可是他的大客户哈哈。”
    陈宋扯了扯嘴角,没好气的瞪了於姐一眼。
    陈宋耸耸肩,无奈一笑,嘆了口气:“唉,原本还真打算带你去一家味道不错的苍蝇馆子,带你体验市井烟火的。
    就像那句话,若她锦衣玉食,就带她吃遍路边摊。
    主打一个反差,吸引苏小姐注意的。
    可惜,这下可泡汤嘍,被胖头鱼那坏傢伙搅黄了。
    其实我不是心疼钱啊,主要是我自己嘴馋想吃了哈哈。
    苏小姐,有想吃的吗?什么都可以的,带我见见世面也可以啊。”
    苏晚眨了眨眼,故作神秘地晃了晃手里的包包:“见世面啊?行,那你可跟紧我了,小心被人丟出来。”
    陈宋挑了挑眉,心里暗自嘀咕,这位大小姐该不会是要带自己去私人厨房吧?是穿著不行,所以会被丟出来?
    两人来到停车场,陈宋一眼就看到了苏晚的座驾——一辆少女心十足的冰梅粉宾利欧陆gt。
    陈宋眼神带光:“苏大小姐少女心十足啊,好眼光,跟你气质绝搭,真心好看。”
    “好看吧?我就喜欢这个顏色。”苏晚得意地扬了扬下巴,拉开车门坐进驾驶位。“上车,出发。”
    苏晚驾驶车子七拐八绕,开的非常稳,最后停在了老城区一条不起眼的巷子里。
    苏晚熟门熟路地找了个空地停好,推门下车,“走吧,带你见见世面,这地方一般人都不知道。”
    陈宋有些紧张,老话说过,大隱隱於市,这看似不起眼的地方,有可能藏著真龙。
    他亦步亦趋的跟著苏晚向巷子里走去,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冰莓粉宾利在周围的古旧的墙壁映衬下,显得格格不入,却又莫名的和谐。
    苏晚最后停在一家明显有些年头的小店门口,指著这家店:“到了,就是这了,一起进去吧。”
    这家店面虽然不大,招牌也有些泛黄,但门口擦得乾乾净净,透过敞开的玻璃门,能看见里面有很多顾客。
    店里没什么花哨的装修,很朴素,透著一股老城区特有的踏实和烟火气。
    “苏小姐,这就是你说的见世面?”陈宋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看著倒是挺乾净的,可这不就是苍蝇馆子吗?难道另有玄虚?”
    苏晚熟络地跟正在擦桌子的阿姨打了个招呼,回头冲陈宋得意一笑:“这怎么不叫见世面了?不是老城人还真不知道这家宝藏小店。
    这家店在老城区开了几十年了,虽然看著朴素,但味道没得说。
    我第一次来这里还是我爸妈带我来的,他们可都在这吃了几十年了。
    他们家的爆炒腰花和干煸四季豆是一绝,不比那些米其林差。”
    她一边说著,一边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自然地抽出消毒餐具递给陈宋:“快坐啊,陈宋。
    刚才不是还嚷嚷著自己嘴馋吗?现在如你所愿了。”
    陈宋看著苏晚这毫无架子、对这里很熟悉的样子,心里那点原本因为“计划泡汤”而產生的小遗憾瞬间烟消云散。
    他笑著摇摇头,在她对面坐下:“行,苏小姐果然深藏不露。
    看来那句若她锦衣玉食,还得带她吃遍路边摊,也不对啊。
    下次谁再说富家千金不吃苍蝇馆子,我非扇她不行。”
    “那可不。”苏晚托著下巴,笑眯眯地看著他,“所以啊,以后別总想著用那些套路来『吸引注意』。
    真诚点,直接说你想吃路边摊,我肯定陪你。
    富家千金只是来的少,不代表人家傻好吧。
    你这套路估计也就能套路套路还没长大的小姑娘。”
    陈宋心头微微一动,看著眼前这个在烟火气中笑得格外生动的姑娘,突然觉得,那辆停在老巷子里的冰梅粉宾利,好像也没那么违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