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秦风缓缓睁开双眼,並没有因为昨晚的鏖战感到疲倦,反而十分精神。
    扭头看向身旁的沈梦雨,佳人脸庞映入眼帘。
    绝色的面庞泛著緋红,嘴角还带著满意的笑容。
    “梦雨不愧是三个娘子中最温柔的,真是体贴入微。”
    对於沈梦雨的表现,秦风十分满意,
    昨晚,秦风刚刚收拾好东西,沈梦雨就悄悄走进了屋里。
    先是给秦风按肩揉腿,纤细的十指光华如玉,为秦风除去了不少疲惫。
    看著洗澡后的沈梦雨,如那出水芙蓉,朦朧的蜡烛光芒下,显得更加诱人。
    鹿肉滋补效果突然起了效果,蜡烛熄灭,佳人相伴,破旧的棉被盖住了春光。
    为了不吵醒沈梦雨,秦风躡手躡脚起床,悄悄拉过被子,给沈梦雨盖了盖。
    而,
    秦风刚刚出门,沈梦瑶就睁开了眼睛,脸颊更是红的发烫,將头埋进胸前。
    “夫君越来越贴体贴了,为了我们的幸福,他真是辛苦了。”
    “想不到,夫君身体强悍如牛,难怪千雪妹子会第二次找夫君,这丫头嘴还真严实,一字都不和我说。”
    沈梦雨看著关上的房门,忍不住想起秦风昨晚的默默付出。
    本想起床,一阵凉风吹来,沈梦雨又钻了进去。
    被子隨破,秦风带来的余温让她很暖和,回味十足。
    此时秦风,捏手捏脚走在外屋,也不想惊醒花千雪和莫秋水。
    “秦风,锅里有热好的乾粮,还有昨晚的肉汤和肉,你吃点再走吧。”
    花千雪突然说话,秦风不由停了下来。
    “千雪,你醒啦,看来你还是挺关心我的吗。”
    秦风顿时感到心中一暖。
    花千雪表面冷漠,其实心中还是很柔软的。
    “少来,谁想关心你了。”
    花千雪板著脸道:“昨晚你和梦雨姐姐折腾那么长时间,害的我睡不著,我就起来蒸了一些馒头。晚上正好也要取暖,我就舔了一些柴火,你正好早上可以吃些。”
    说完,花千雪將头缩进被窝,不在搭理秦风。
    “呵呵!”
    秦风忍不住笑了起来,是幸福的笑了。
    “千雪娘子是一点没变,还是一样嘴硬心软。”
    秦风慢慢摇头,掀开锅盖,一锅热气腾腾的白馒头出现在眼前,正是他带回的白面蒸的。
    荒年馒头容易携带储存,这些能够吃很久。
    “这大白馒头真漂亮,白白嫩嫩,不过还是比不过三位娘子的好看。”
    秦风忍不住打趣道。
    “臭流氓!”
    被窝中的花千雪听到了,娇躯一颤,脸颊泛起红晕。
    秦风吃了一个馒头,又带走了两个,喝了一点肉汤,顺便又吃了一块鹿肉。
    山里很冷,正好用来暖身子,多储存一点热量。
    来到柴房,將弓弩背上,拿起那把带上柴刀和铁斧,再拿上十几根箭矢。
    看著盆里的几块鹿肉,已经用曼陀罗花粉泡了一晚,可以当诱饵了。
    曼陀罗花粉有麻醉效果,这鹿肉正好可以用来让大型野兽昏迷,猎杀起来更加简单。
    收拾好东西,秦风推著独轮小车上山,正好用这小车託运猎物。
    沈梦雨坐起来拿被子挡在胸前,透过窗户看到了秦风离开的背影,轻轻咬著嘴唇,心中有些感动。
    “夫君都是为了我们和这个家,我们也该为夫君做些什么。”
    ....
    天蒙蒙亮,村里人都还在熟睡,秦风推著小车走在村路上,冷风出来,秦风裹紧棉衣,变得更加清醒和精神。
    乱世不好混,收税日子马上就要到了,他必须抓紧时间了。
    赵家距离秦风家不远,也就隔著两个胡同,赵长贵一直注意著秦风的动静。
    两个儿子被废,这是深仇大恨,他一定不能就这么算了。
    盯著秦风身影离开黑石村,赵长贵转身回到屋里,开始收拾东西。
    “爹,你去干什么啊?”
    赵龙和赵虎躺著床上,伤势还没有痊癒,两人一时还不能下床。
    “秦风那傢伙又去打猎了,我要去县城找老三去。”
    “他把我们赵家欺负的这么惨,这仇一定要报。”
    赵长贵拿起两个乾粮装进包里,刚开门,就闻到了秦风家里飘来的肉香。
    “妈的,这秦风日子越来越好,又是鸡肉,又是鹿肉,还有三个美娇妻陪著,太他娘的气人了。”
    赵长贵忍著飢饿的肚子,越想越气。
    “爹,都是我们没用,没把媳妇抢过来,还被秦风废了。”
    赵龙和赵虎感到惭愧,被废后,渐渐变得不自信起来。
    “这不怪你,谁知道那秦风怎么变那么厉害了。”
    “你们也不用自责,大不了老爹再努努力,给你们再生一个弟弟。”
    赵长贵丟下一句,用力关山房门,向外走去。
    “爹说什么呢,他要给我们要个弟弟,这是在我们伤口上撒盐吗?”
    “爹是嫌弃我们成了废人啊。”
    赵龙和赵虎更加伤心了,心中对秦风的恨意变得更深了。
    ....
    秦风丝毫没將赵家的事情放在心上,推著独轮小车到了山林边缘。
    顺著山路又推了一段距离,前面的道路推车是不行了,他就將独轮车藏了起来。
    山林容易迷路,只有村里的猎户熟悉道路,小车很安全,一般人不会发现。
    秦风顺著道路前进,这次向更深处走去。
    这次要猎杀大的猎物,只能拼命了,不然他和三位妻子都得被发配为奴。
    越往森林里面,雾气越重,秦风拿起弓弩,警惕著四周。
    因为不赶走的太快,到里面的时候已经中午。
    这是森林最危险的地方,大型野兽隨时都有可能出没,他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將前世擅长的隱匿本事都用出来,仔细观察著周围的环境。
    “咦,这里有野猪新鲜的粪便。”
    秦风刚想落脚,看到地上的猪粪。
    味道和温度,肯定野猪刚拉不久,从粪便来看,这头野猪不小。
    刚要继续前进,周围了有了动静,秦风连忙隱藏起来。
    “果然是大野猪!”
    秦风刚刚藏好,几十米外出现一只野猪,獠牙很长,还是公野猪,正在那里不停蹭著大树,来增加身体的防御力。
    俗话说,一猪二熊三老虎,这野猪可比其他两个猛兽更加危险。
    对人类的攻击性很强,擅长衝击衝撞,还喜欢在泥窝打滚,皮糙肉厚,防御十分厉害。
    秦风屏住呼吸躲在树干后面,绝对不能让野猪察觉到自己,然后趁其放鬆的时候,才能发动突然袭击。
    顺势爬在地上,用脚拉开弩弓,拿起那些杂草盖在身上,將弩弓放到了前面。
    此时野猪正在低头吃著杂草,和树上掉落的野果,眼睛不时向四周看去。
    “就是这个时候!”
    秦风瞄准野猪,做好了射击的准备
    这野猪少说也有三百多斤,足够应付这次的赋税了。
    吼吼....
    忽然,一声低吼声从不远处传来,秦风神经立刻绷紧,放下了手中弓弩。
    “那是...那是老虎!”
    秦风顺著目光看去,那野猪对面树林竟走出了一只老虎。
    个头和这野猪体型相当,还是最厉害的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