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恆依旧没有如他们的愿,他也想诞下后代,看看自己的儿女,是否具备的力量。
    超速痊癒、欧米伽射线、超速治癒、生物感应、基因稳固……
    这些要是能遗传。
    陆恆直接单开种族谱。
    “现在肯定不行,塔迪斯一天不死,我的后代就一天不能出生!“
    “等我亲手处死那个战爭犯,你们想断生都不行。“
    “在这期间,我也依旧希望你们能懂点事,主动点,知道吧?“
    四个女人各自展现功底,嗯,確实很懂事。
    繁衍和征服,本就是人类歷史上两大最重要的行为。
    对的。
    ……
    一番云雨过后。
    王厅深处的臥榻之上,一片旖旎。
    陆恆半倚在榻上,问起了正事。
    “对了,旧帝国那边怎么样了?“
    伊薇塔闻言冷哼了一声。
    “哼,叛徒们都死光了,整个旧帝国,可战之数不到三十!“
    三十?
    几十亿的维星人,死到最后只剩下不到三十了?
    比原著还死的多。
    “早知道上次就该多带些人,连同那些叛徒,一起都处死,省得留著他们碍眼,污了王的名声!“伊薇塔有些惋惜。
    陆恆有些无语。
    这帮人把同族都当小日子整!
    综观整部宇宙的战爭史,打来打去,不还是维星人內战嘛!(不讲不讲)
    “不必如此。“
    陆恆摇了摇头。
    “让他们折腾去吧,看看这位大摄政王,还能想出什么办法来!“
    三十个维星人,放在宇宙中那是一股庞大的力量,足够征服很多星域,但对陆恆而言,跟三十个孩童差不多。
    我几万维星人一拥而上,就说你们八字够不够硬吧!
    陆恆缓缓起身。
    被单滑落,露出精壮如雕塑般的躯体。
    米拉像条慵懒的水蛇,无声地攀附了上来。
    她那双风情万种的眸子里,满是化不开的迷恋。
    “帝皇,在想什么呢?“她吐气如兰。
    成熟大姐姐的魅力,咳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帝皇?“陆恆失笑,“这名號可不能乱叫嗷,我充其量坐坐金王座,可没想著把腚沟子塞金马桶里,那位置还得黄皮子来坐!“
    米拉似懂非懂,却也不在意。
    她只是贪婪地嗅吸著陆恆身上的味道,哪怕是汗液,也是独属於强者的气息,简直就是世间的荷尔蒙。
    “王,我还想!“
    “虽然你这么说,但我就是想!“
    “想的快要疯掉了!“
    別误会,米拉说的是生孩子。
    维特鲁姆的基因里,似乎这种相吸的力量非常强,记得诺兰他爹,貌似就是被他妈给强行配了。
    妥妥的生物妈。
    求诺兰父子的心理阴影面积!
    “次次属你最能叫,也属你最菜!“陆恆瞥了她一眼。
    谁能知道,这帮人里要属米拉的战斗力最弱,最强的是卡珊德拉,然后是贝蕾莎,再往下是伊薇塔,最后才是米拉。
    最囂张的那两个,战斗力是最弱的。
    “就是死在王这里,也是值得的!“米拉轻轻咬住陆恆的脖子,舌尖轻轻卷过。
    嘶!
    “大繁衍计划迟早会开始的。“陆恆把米拉横抱而起。
    腰子强,没办法!
    他现在发现,不是自己有信癮,而是体质太强,黑袍宇宙的根本满足不了他。
    不然看看那几个女的,跟特么时刻都在发那啥似的。
    “对了。“
    陆恆忽然想起了什么,“诺兰还没走呢吧?“
    大门外面,立刻有人去叫诺兰。
    “王,有何吩咐?“
    诺兰急匆匆赶过来,他都要离开了,又被喊了回来。
    “你出去的时候,留意一个种族,那个种族繁育很快,肤色呈现紫色,长得有点像螳螂,是典型的虫族,战斗力……一般。“
    “他们的成长速度极快,可以用来繁衍一些普维。“
    “是!“
    诺兰谨记这一条,“我会留意的,王!“
    “嗯。“陆恆点了点头。
    又是一次翻云覆雨。
    等差不多了以后,陆恆带上贝蕾莎和卡珊德拉。
    “你们两个,跟我出去一趟。“
    两人皆是一喜。
    能被王单独带出去,这可是莫大的恩宠。
    ……
    陆恆带著两女,离开了千星之城,下一个目標自然是地球。
    陆恆站在大气层之上,俯瞰著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久久没有说话。
    这是地球。
    但又和记忆中的地球不一样。
    没有摩天大楼和彻夜的霓虹,放眼望去,只有一片蛮荒。
    阿美莉卡此刻还只有原住民,印第安部落成员无忧无虑,住著茅草屋,在森林和平原上追逐,玩累了就整点繁衍活动。
    谁能想到,若干年后,他们只能住在自留地上,外来人成了本地人,他们倒成了臭外地的!
    时间明显不对。
    地球文明,大概率还停留在古代王朝时期。
    “王这是您的故乡?“贝蕾莎飘在他身侧。
    以前陆恆说过,他来自地球,是个强大的混血种。
    “不是这个地球,但很难跟你解释,我们下去看看吧!“
    三道身影破开云层,飞去了非洲那片草原。
    一群人类正围著篝火,茹毛饮血,分食一头刚刚猎杀的野兽。
    很明显,这是一直没出走的那部分原始人。
    他们皮肤黝黑,身上只围著一片兽皮,眼神里特有的蒙昧与野性。
    陆恆摇了摇头。
    同时期,宇宙间有无数辉煌灿烂的文明,可他自己的种族,还如此原始的挣扎求生,不过人族向来是后期英雄,早期发育慢,后期爆科技。
    不过就歷史的差异,也难怪维特鲁姆人会把很多文明当做宠物。
    尤其是伟大的诺兰,对吧!
    就在陆恆感慨的时候。
    那群人类终於发现了三人。
    所有的喧闹戛然而止。
    那蒙昧的眼睛里,涌起了最原始的恐惧。
    可三人只是静立在半空之中,容貌完美,如同神祇。
    这些原始人恐惧,渐渐地化为了敬畏。
    “哦……哦……!“
    部落首领丟掉骨棒,扑通跪倒在地,朝著陆恆三人重重地叩首。
    紧接著是整个部落的人。
    他们用一种陆恆听不懂的古老语言,发出虔诚的呼喊。
    在他们蒙昧的认知里,这三个从天而降的存在,只可能是神!
    他们世代膜拜的天神降临了!
    “有点意思。“
    贝蕾莎和卡珊德拉,对此习以为常。
    在维特鲁姆人征服过的无数星球上,他们本就是被当作神明来看待的。
    陆恆没有隨手从篝火旁拿起几块兽肉,用热视线直接烧成焦炭,这玩意儿是狒狒肉,靠北!
    若干年后,这片土地上,矗立起了一座座人形雕像。
    然后是石头砌成的神庙。
    陆恆给未来的考古学家,留下了一点小小的震撼。
    尼罗河畔,陆恆降临的时候,法老正在建造金字塔,成年上万的奴隶和工匠,正在用最原始的方法搬运巨石。
    陆恆只用生物力场,就裹挟著巨石,垒成了百米高的尖塔。
    严丝合缝。
    分毫不差。
    连法老都从黄金马车滚落下来,朝著空中的身影跪倒在地。
    若干年后,狮身人面像,换成了神的模样。
    壁画上也完整记录了神从天降,用伟力操控巨石,轻鬆盖出圣所的事跡。
    考古学家集体颅內高潮。
    ……
    东方(这个还是写一点点吧,少写一点)
    那是一片广袤的土地,与西方不同,它含蓄內敛,却又蕴含著一种深沉磅礴的底蕴。
    陆恆降临在农田之中。
    时逢大旱。
    陆恆瞬间消失,下一秒,他已经把海上的积云,吹了一小部分过来。
    凑合用吧!
    然后热视线打进云层深处,稍微多来几次,甘霖便落了下来。
    “天降祥瑞!“
    “天子的祷告,竟然感动了上苍!“
    “果然降下甘霖!“
    陆恆转身离去,不过他的身影,似被民间记录而下,他被描述成了某位司雨的神仙,因看不过民间疾苦,特地將蓬莱东海的雨云唤来。
    (纯整活)
    ……
    古巴比伦、空中花园、古印度的、恆河圣地、爱琴海畔的、希腊城邦……
    他每到一处,都会留下一段神跡。
    而每一段神跡,都会化为那个文明最古老,最神圣的传说,世世代代流传下去。
    甚至某圣经里,上帝的模样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