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挤进石缝。
    营地的篝火被重新燃起。
    橘黄色的光瀰漫开来,也映出了林奇此刻的模样。
    他浑身是血。
    身上裹著一张庞大的熊皮,腥气扑鼻。
    右肩上扛著一块熊大腿肉,足有几十斤重。
    砰!
    林奇隨手將那块熊大腿肉扔在地上,又將树矛插进细沙,双手解开熊皮,放到地上。
    接著。
    他从腰间取下那袋熊脂,搁在熊皮上。
    做完这一切。
    林奇才长长吐出了一口气,目光越过一旁躁动不安的战马,落在了加雷斯和劳勃身上。
    “怎么了?”
    他看著瞠目结舌的两人,有些不解地询问。
    “莱......莱昂?”
    加雷斯艰难地吞了一口唾沫,看著如同浴血魔神的林奇,声音有些发飘。
    “你......你出去猎熊了?!”
    林奇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跡,哈哈大笑了两声。
    “嗯,也是运气好”
    “我在追踪麋鹿的时候,发现了一头棕熊”
    “它吃掉了我的猎物,那我索性就把它当作新的猎物,给猎了回来......”
    他顿了一下,將自己如何狩猎棕熊的过程,简略地说了一遍。
    “虽然杀了它,但这傢伙太大了”
    “光是剥皮剔骨就耗了大半夜,所以才回来晚了”
    林奇语气平淡。
    仿佛狩猎一头棕熊,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劳勃靠在草袋上,听得两眼放光,恨不得自己当时就在现场。
    至於加雷斯,则被彻底震撼到麻木。
    他曾经在铜门城,带著十几个侍从和猎犬,用强弓射杀过一头黑熊。
    那件事被他吹嘘了整整一年。
    可现在。
    眼前这个马夫——
    仅凭一根烤硬的树矛,一个人就活生生杀死了一头河湾地棕熊!
    加雷斯一想到自己前几天还在和他吹嘘狩猎黑熊的事,脸庞便涨得通红。
    一阵无言的羞臊涌上心头。
    跟林奇比起来。
    他那些所谓的骑士荣耀,简直像个笑话。
    “真是勇士啊!”
    劳勃看著林奇那一身刺目的熊血,感慨地嘆了一句。
    他想到自己刚才的心思,忽然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半开玩笑道。
    “刚才狼群来袭,而你又迟迟不归”
    “我还以为你遇到追兵,先走了呢......”
    话音未尽。
    原本还在微笑的林奇,目光猛地一闪。
    他再次嗅到了机会。
    没有丝毫犹豫。
    林奇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他上前一步,用一种被人误解后的委屈眼神,看向劳勃。
    “大人,何出此言?”
    林奇的声音有些许失落,“难道大人你......不信我?”
    劳勃顿时一怔。
    “呃,不,莱昂,我只是......”
    他想说自己刚刚只是在开个玩笑,但又被林奇打断。
    “公爵大人!”
    “我莱昂虽是一介马夫,也颇知忠义二字!”
    “又怎会舍大人而独去?!”
    林奇略微停顿了一下,眼神灼灼。
    “自风暴地起兵后,我追隨洛埃尔爵士奔走四方”
    “所见骑士,未有如公爵大人者”
    “若公爵大人不弃,我愿誓死效忠大人!”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猛然单膝下跪,对著劳勃低下了头颅。
    “从今往后,莱昂之命即是公爵之命,莱昂之躯即是公爵之躯”
    “但凭驱驰,绝无二心”
    “有违此言,七神厌弃!”
    林奇鏗鏘有力的声音在狭窄的庇护所內迴荡,带著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这是他有意而为之。
    自己与劳勃同行快到一月,关係虽有进展,却仍处於模糊的地带。
    我要藉助眼下的机会,顺理成章地挑明两者的关係。
    让劳勃不得不正视自己!
    哪怕不能立即册封自己为骑士,也得对自己有个承诺。
    林奇眼珠转动,静静地等待著劳勃的答覆。
    “哈哈哈哈——!”
    劳勃短暂错愕后,猛然爆发出爽朗的大笑。
    他侧臥在草袋上,面容憔悴、姿势滑稽。
    可他看向林奇的目光中,却充满著前所未有的郑重。
    林奇的直言效忠——
    对於现在陷入低谷的劳勃而言,犹如一剂强心针般,將他內心的不安一扫而空。
    “莱昂,你误会我了”
    劳勃艰难地挪动一下身体,盯著抬起头的林奇。
    “我刚才只是开个玩笑”
    “你的忠勇,我这双眼睛看的清清楚楚,岂能不知?!”
    他深吸了一口气,神色变得无比严肃。
    “实话告诉你——”
    “在此前小屋时,我就有册封你为骑士的想法”
    “但庞洛斯爵士告诉我,当时册封无人见证,別人也不会相信”
    “所以我才按住心思,打算到红粉城,再行册封”
    “但.......”
    劳勃喘息了一下,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目光凿凿。
    “莱昂!”
    “从今天起,你不再是马夫,而是我劳勃·拜拉席恩的骑士侍从”
    “等我们活著抵达石堂镇,我將正式册封你为我的骑士”
    “以风暴地拜拉席恩公爵之名!”
    林奇心中大喜。
    这趟驶往铁王座的雄鹿专列,终於被他给登上了。
    “谢大人!”
    他恭敬地低头行礼。
    劳勃坦然受之。
    这时,加雷斯走上前,將林奇给扶了起来。
    “恭喜你,莱昂!”
    他真诚地道贺,眼神中再无半分芥蒂。
    林奇笑著点了点头。
    误会解除,营地的气氛也变得重新热烈。
    “这么多肉......”
    劳勃看著那块重达几十斤的熊肉,咽了口唾沫。
    “这下,我们至少十天不用为食物发愁了”
    “何止是十天?”
    林奇摇摇头,指著熊穴的方向,笑道。
    “熊穴里还有上百斤熊肉,足够我们在林地所需”
    “大人,我打算等狼群离开后,再骑马去一趟熊穴”
    “那些肉可不能浪费啊!”
    劳勃点了点头,心情放鬆后,一宿的疲倦骤然涌了上来。
    他不由打了个哈欠。
    “这些东西,你自己看著办”
    “我得先睡一觉......”
    话没说完,劳勃便陷入了酣睡中。
    林奇和加雷斯对视一眼,轻步將战马一一牵出。
    两人在营地门口交谈起来。
    待到天亮。
    林奇又骑著马確认狼群是否离开。
    隨后。
    他又马不停蹄地往返了一趟熊穴,带回了约百斤的熊肉和熊脂。
    至於剩下的,只能回馈给大自然了。
    及至归来。
    林奇和加雷斯一起动手,將熊肉醃製掛好,熊皮也粗略鞣製了一遍。
    等劳勃下午醒来时。
    他的身下已然铺上了一张温暖的熊皮。
    “莱昂......”
    他伸手摸了摸那厚实的毛皮,嘴角弯起一丝弧度。
    此后的日子,便是如此了。
    打猎、巡林、守夜,轮换著来。
    熊肉被一块块吃掉,熊皮铺在劳勃身下再没挪动过。
    当他能从熊皮上站起来时,已经是半个月后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