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四日。上午。
    何国强拿到了交通运输厅四月十八日的值班表。
    值班表是从厅办公室调出来的。纸质签名。盖了厅办公室的公章。
    四月十八日。工作日。当天值班领导——综合规划处处长李志鹏。
    值班员——办公室科员两人。
    加班登记表——何国强也调了。
    四月十八日下午五点半到六点半之间。登记在册的加班人员——七人。
    七个人的名字。
    何国强拿著名单去了门禁系统资料库。
    门禁的摄像头拍到的画面——他逐帧看了。
    七个人。
    下午五点半之后刷卡进出的——四人。刷卡进没刷卡出的——两人(可能走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没有门禁)。一人既没刷卡进也没刷卡出——他从中午就没离开过大楼。
    何国强把注意力集中在了“从中午就没离开过”的那个人身上。
    名字——周世明。
    何国强查了一下人事信息。
    周世明。四十四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
    四十四岁。
    戴不戴眼镜——门禁摄像头在当天中午的画面里能看到。
    何国强调了画面。
    中午十二点零七分。周世明从电梯里出来。往食堂方向走。
    画面放大。
    戴眼镜。金属细框。
    四十多岁。戴眼镜。
    何国强又调了一个画面。
    下午六点十五分。周世明出现在三楼走廊。从综合规划处办公室方向走来。
    手里拿著手机。
    正在打电话。
    六点十五分——赵国良说他接到电话的时间是“六点左右”。
    何国强把这段视频截了图。
    他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打开了周世明的人事档案。
    工作经歷——
    2003年-2008年。交通运输厅办公室。科员。
    2008年-2013年。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13年-2019年。省公路管理局工程处。副处长。
    2019年至今。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
    何国强看到了“2013年-2019年。省公路管理局工程处”这一行。
    公路管理局工程处。
    他想起了一件事。
    昨天江默打过一个电话。
    “何主任。盘龙岭和金山大道两个项目的假地勘报告——审核签字人是同一个人。公路管理局工程处的。名字叫——”
    何国强翻开通话记录。
    找到了。
    “周世明。”
    同一个人。
    在公路管理局工程处任副处长期间——审核签字了至少两个存在假地勘报告的项目。
    2019年调回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
    综合规划处——就是起草公函的地方。
    赵国良那份百分之百合规的公函——初稿是李志鹏擬的。但最终版本——赵国良说他发给了“另一个人”修改。
    那个人——会不会就是综合规划处的副处长周世明?
    他既能改公函。又了解工程项目。还在公路管理局待过六年——和赵金山的盘龙岭项目有直接交集。
    何国强拿起电话。打给了江默。
    “江组长。周世明。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副处长。四十四岁。戴眼镜。你认识吗?”
    “不认识。”
    “他2013年到2019年在公路管理局工程处。你说的那两个假地勘报告——审核人。”
    江默在电话那头没出声。
    两秒。
    “他现在在综合规划处。综合规划处负责起草厅际公函。赵国良发给那个人修改的公函初稿——如果是通过厅內系统转发的——oa上会有记录。”
    “赵国良说他不是通过oa发的。是通过那个电话號码——”
    “但oa有瀏览记录。如果周世明在四月二十五日到四月二十七日之间——在oa上打开过那份公函的草稿——即使他没有修改权限。瀏览就说明他看过。”
    何国强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
    “查oa瀏览日誌。”
    他掛了电话。拨了另一个號码。
    “技术组。我需要调取交通运输厅oa系统的操作日誌。四月二十五日到四月二十七日。关键词——公函187號。查看者清单。”
    技术组当天下午给了回復。
    交函〔2025〕187號的oa流转记录——
    擬稿人:李志鹏。四月二十五日14:22上传。
    审核人栏:空白。无人操作。
    查阅记录:
    李志鹏——四月二十五日14:22。上传。
    赵国良——四月二十五日15:01。查看。下载。
    周世明——四月二十五日15:47。查看。
    赵国良——四月二十七日09:11。查看。上传修改版。
    四个操作。三个人。
    周世明在四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四十七分查看过这份公函。
    他没有修改权限——所以oa上显示的是“查看”。
    但他看了。
    在赵国良下载初稿的四十六分钟后。
    时间线——赵国良三点零一分下载。发给了“那个人”。三点四十七分——“那个人”在oa上看了一遍原件。
    对照著改。
    四月二十七日——赵国良上传了修改版。
    修改版——百分之百合规。
    何国强把oa日誌列印了。装进文件袋。
    他走到监察三室。
    江默正在看第十八卷。
    何国强把文件袋放在桌上。
    “周世明四月二十五日看过那份公函。”
    江默翻开文件袋。看了oa日誌。
    十秒。
    “证据链。”他开口了。
    “第一。周世明在四月十八日下午六点在交通运输厅大楼內——与赵国良接到电话的基站定位一致。”
    “第二。周世明四月二十五日在oa上查看了公函187號——与赵国良发送初稿给修改人的时间窗口吻合。”
    “第三。周世明在公路管理局工程处任职期间——审核签字了至少两个存在偽造地勘报告的项目。”
    “第四。盘龙岭渣土车案的中间人——陶军描述——四十多岁。瘦。戴眼镜。说话慢。”
    “第五。五月十一日晚上九点——赵金山的国內联繫人接电话的基站在长江路——距交通运输厅四百六十米。”
    他把文件袋合上。
    “五条间接证据。单独看——每一条都不够。合在一起——”
    他停了一下。
    “够申请搜查令了。”
    何国强拿回了文件袋。
    “我下午报李书记。申请对周世明的住所和办公室进行搜查。同时冻结他名下所有通讯工具。”
    他走到门口。
    “还有——”
    江默从帆布袋里拿出了一张纸。
    a4。列印。
    標题——“关於省纪委监察大楼后勤管理合规性问题的检查报告”。
    何国强接过来。
    第一条。一楼食堂第四號饮水机出水ph值6.3。低於gb5749-2022下限。滤芯超期使用五年。
    第二条。六楼监察三室窗户密封条老化。缝隙宽度两毫米。冬季会影响室內温湿度。
    第三条。三楼会议室投影仪灯泡使用时长超过厂家建议的三千小时。实际已运行四千六百小时。画面偏黄。影响审讯录像回放的色彩准確性。
    第四条。地下车库的应急照明灯——八盏中有两盏不亮。蓄电池失效。
    第五条。电梯年检標誌的有效期——2024年11月。已过期六个月。
    五条。
    何国强看完。
    他抬起头。
    “你查了我们纪委大楼的电梯年检?”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你每天坐那个电梯上六楼。”
    “对。”
    “你坐了五天——五天之后才报?”
    “前四天我在確认是標誌未更换还是確实未年检。今天我去物业查了检验台帐。確实未年检。不是標誌的问题。”
    何国强把报告折起来。
    “我转后勤。”
    “转的时候附一句——电梯如果確认未经年检仍在使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何国强走了。
    走到走廊尽头。他按了电梯按钮。
    电梯门开了。
    他站在电梯前。低头看了一眼电梯里贴著的年检標誌。
    2024年11月到期。
    现在是2025年5月。
    超期六个月。
    他每天坐两到四次。一周五天。五个月。
    大约坐了一百到两百次。
    一百到两百次——坐在一台超期未检的电梯里。
    何国强走进了电梯。
    按了一楼。
    电梯门关上了。
    下行。
    他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明天开始。走楼梯。
    六层。
    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