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殿里的烛火跳了跳,把墙上那幅舆图映得忽明忽暗。
    北海那个硃笔画的圈还在,旁边“北海”两个字的墨跡已经干了,但李世民每次看到,都觉得那两个字还在往外渗水汽,冷颼颼的。
    李默蹲在殿中央,福宝还掛在他脖子上,两只小手搂著他的脖子搂得紧紧的,小脸蛋埋在他肩窝里,鼻涕眼泪糊了他一脖子。
    灰团二號被她夹在胳膊底下,挤得耳朵都歪了,但不敢动,这小祖宗今天哭了,谁敢动?
    平安站在旁边,两只手背在身后,腰板挺得笔直。他今天没掛木剑,但站姿比掛了木剑还端正,像个小侍卫。
    李渊站在一旁,用手背擦了好几次眼睛,擦不乾净,索性不擦了,让眼泪顺著脸颊往下淌。
    他活了这么大岁数,今天流的眼泪比过去好几年加起来都多。
    李世民从舆图前面转过身来,看著殿中央那一幕,嘴角弯著,眼眶红著。
    他咳嗽了一声,把喉咙里那股酸意压下去。
    “四弟,你先起来,地上凉。”
    李默站起来,福宝还掛在他脖子上,像一只小树袋熊。
    他一只手托著她,另一只手把灰团二號从她胳膊底下解救出来,递给了旁边的平安。
    平安接过灰团二號,兔子在他怀里缩成一团,耳朵贴著头,眼睛半睁半闭,一副“终於脱离苦海”的表情。
    “二哥,仗打完了。”李默看著李世民,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突厥王庭灭了,阿史那社尔死在北海,他母亲和妻儿都在城外大营里,赵老根看著,缴获的牛羊十几万头,战马好几千匹,兵器鎧甲无数。”
    他说这些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今天早膳吃了几个饼子。
    但殿上那些还没散去的文武百官听著,一个个都觉得后背发凉。
    十几万头牛羊,好几千匹战马,无数兵器鎧甲。
    这些东西堆在一起,能堆出一座山来。
    房玄龄站在文官队列里,捋鬍子的手终於放下来了。
    他捋掉了好几根鬍鬚,下巴有一小块地方明显比別处稀疏,但他浑然不觉,眼睛一直盯著殿中央那个浑身是血的人。
    长孙无忌的嘴巴微微张著,眼睛瞪得溜圆,像是在看一个从传说里走出来的人。
    李靖站在武將队列最前面,手从剑柄上放下来了。
    他打了半辈子仗,知道灭掉一个王庭意味著什么。
    不是打一场胜仗,是彻底把一个族群的心臟掏出来,让他们再也没有能力组织起像样的进攻。
    这意味著大唐北疆从此可以安生几十年,甚至上百年。
    李世民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来。
    “四弟,你立了这么大的功,朕不能不赏,太尉是文职,你一个武將,掛著也不合適,朕再给你加个衔,天策上將,如何?”
    殿上一阵轻微的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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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策上將,那是李世民自己当年用过的衔號,是武官的最高荣誉,比什么大將军、元帅都高出一截。
    李默摇了摇头。
    “二哥,我不要这些。”
    殿上的骚动更大了。
    程咬金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城门口跑回来了,站在武將队列最后面,光著一只脚,靴子拎在手里,听到李默说“不要”,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拳头。
    “那你要什么...”李世民问,语气里带著一丝无奈,还带著一丝早就预料到的笑意。
    “我想回家...”李默说。
    殿上安静了片刻。
    福宝从他肩膀上抬起头,脸上还掛著泪珠,小鼻子一抽一抽的,眼睛红红的像小兔子。
    “爹爹,我们回家了吗?”
    “嗯,回家。”
    “回黄山村?”
    “嗯...”
    福宝破涕为笑,把脸又在李默肩窝里蹭了蹭,鼻涕眼泪全蹭在他那件沾满血痂的衣裳上。
    平安站在旁边,嘴角弯了一下,弯得比刚才高了一些。
    李渊站在旁边,用手背擦了擦眼睛,笑了。
    “回家好,回家好,父皇也跟你们回去。”
    李世民看著他们,嘴角弯著,眼眶红著,想说点什么,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他转过身,走回御座前,拿起一份空白的圣旨,展开来,提笔蘸墨。
    笔悬在纸上,停了片刻,然后落下。
    “门下:赵王元霸,忠勇冠世,勋业超群,北征突厥,封狼居胥,斩頡利、突利、阿史那社尔,灭突厥王庭,俘其母妻,献於闕下。
    自开国以来,未有此功。
    特授天策上將,位在王公上,食邑万户,赐金甲、鼓吹各一副,绸缎两千匹,黄金两万两。其麾下將士,各有封赏。”
    他写完了,放下笔,看著圣旨上那些字,沉默了片刻,然后抬起头,看著李默。
    “四弟,天策上將你可以不要,但朕不能不封,你回去种你的田,打你的猎,这个衔你掛著就行,不用上朝,不用领兵,什么都不用干。”
    李默看著他,沉默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
    程咬金在后面把靴子穿上了,鞋带系了好几道,系得紧紧的,然后大步走上前来。
    “陛下,末將有个不情之请。”
    李世民看著他。
    “末將想跟赵王殿下喝一杯。”程咬金咧嘴笑了,笑得满脸褶子都舒展开了。
    李世民也笑了。
    “准...”
    程咬金转身就跑,跑出去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著李默。
    “殿下,你那烧刀子还有没有,末將上次从黄山村带回去的几坛早喝完了,馋了好几个月了。”
    “有...”李默说。
    程咬金笑得更大声了,光著一只脚跑了。
    福宝趴在李默肩膀上,看著程咬金光著一只脚跑远的背影,歪著脑袋想了想。
    “爹爹,那个伯伯为什么不穿鞋?脚不冷吗?”
    “不冷....”
    “可是他光著一只脚,另一只穿著靴子,好奇怪。”
    李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平安替他说了:“他跑太快,靴子跑掉了。”
    福宝想了想,觉得这个解释合理,就不问了。
    长安城东,崇仁坊。
    崔琰宅邸的后院有一棵老槐树,树冠遮天蔽日,把半个院子都罩在阴影里。
    树下摆著一张石桌,桌上放著一壶茶,几只杯。
    茶已经凉了,杯里的茶汤上凝了一层薄膜,没人喝。
    崔琰坐在石凳上,穿著一件灰褐色的道袍,头髮只用一根木簪挽著,看起来像个山野隱士,但他的脸色灰败,眼窝深陷,眼下一片青黑,像是好几天没睡了。
    他面前坐著三个人。
    卢承庆坐在他对面,穿著一件石青色的道袍,手里捻著一串佛珠,珠子是檀木的,包浆油亮,看得出是多年的旧物。
    他的脸色也不好看,白得像纸,嘴唇发青,手指在佛珠上捻得飞快,珠子碰撞的声音噼里啪啦的,像是在催命。
    王弘义坐在卢承庆旁边,穿著一件宝蓝色的绸袍,袍子上绣著暗纹的云纹,一看就价值不菲。
    但他的脸色跟这件袍子很不搭,灰扑扑的,像蒙了一层灰。
    郑仁泰坐在王弘义旁边,穿著一件浅緋色的朝服,是从衙门直接赶过来的,还穿著官服。
    他的脸色最难看,青一块紫一块的,像是被人打过,但没人打他,是气的。
    四个人坐在这棵老槐树下,谁都没说话。
    茶凉了,没人叫下人换。壶嘴对著的方向正好是院门口,从院门看进来,像是一根手指指著外面。
    过了很久,卢承庆开口了。
    “赵王回来了。”
    没有人接话。
    这句话不需要接,因为每个人都知道。
    赵王回来的消息,从昨天下午就开始在长安城里疯传,比瘟疫传得还快。
    酒肆里有人说书,把赵王北征的事编成了段子,从北海说到幽州,从幽州说到长安,说到赵王在北海边上立了一块石碑,刻了“封狼居胥”四个字,台下听眾拍著桌子叫好,有几个当场就哭了。
    茶楼里有人议论,说赵王一个人提著双锤在草原上追了突厥人上千里,杀了阿史那社尔,灭了突厥王庭,抓了可汗的老娘和老婆孩子,缴获的牛羊从城门口一直排到城外,一眼望不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