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队?”
    沈慕华放下筷子,眼睛里头带著一点好奇。
    “嗯,孙支书今天在路上提的。”
    林胜利把孙支书的话大概说了一遍。
    归拢公社的猎人。
    配上狗。
    配上枪。
    正儿八经地干。
    让他带头。
    “你答应了?”
    “没有。”
    林胜利摇了摇头:“我说不急,脚跟还没站稳。”
    “而且也不建议一下子搞很多人,应该分小组,三五个人一组,定期碰头。”
    “这样好。”沈慕华想了想,点了点头:“人多了,你也不好管。”
    “不只是管的事。”
    林胜利笑著说道:“打猎这事,人多了动静大,猎物容易惊。”
    “三五个人,三五条狗,是最好的配置。”
    “虽然事情还没有定下来,不过我还是打算组一个小队。”
    “赵庆山算一个,於顺算一个,回头再看情况,要不要加人,然后猎狗的话,赵庆山有俩,他要给我们送过来的两个可以的话,其实也就差不多了。”
    “你都盘算好了?”
    沈慕华看著他,笑著问道。
    “多一点人也安全不是。”
    林胜利很是隨意,態度可比话语要更放鬆一些:“而且不算盘不行,我得先把底子打牢了。”
    二人一边聊著,沈慕华一边解决战斗。
    吃完饭,二人一起收拾了碗筷。
    “咦,这个鐲子你也弄出来了?”
    收拾完,等林胜利將全部財產给搞出来后,沈慕华明显愣了一下。
    “是啊,我在京城的时候,这个鐲子就放在户口本那里,顺手就拿了。”
    林胜利点了点头:“不过我没接触过,也不知道是玉还是翡翠......”
    “是和田玉的,不过那些人可能觉得是翡翠的。”
    沈慕华直接给出了答案:“其实这个材质和你现在带著的那个玉佩是一个材质的。”
    “就是一块。”
    “玉佩从这里面掏出来的。”
    “外面剩下来的材料弄了一个手鐲,当然,论价值,这个手鐲不如玉佩,品相差了一点。”
    “哦哦,原来如此。”
    林胜利笑著点了点头:“我以前没在家里面见过,就猜可能和你有关......还好我当时没想著卖掉。”
    “卖掉就卖掉了,这个不重要。”
    沈慕华说著,將刚刚拿回来的钱和这些钱、手鐲全部都装进了林胜利拿出来的那小木盒子:
    “我要好好想想,这木盒子放什么地方最合適了。”
    “嗯,慢慢想,不著急。”
    林胜利点了点头:“相比於这个,我更想要问你的是,你不怕狗吧?”
    “刚刚一打岔,我给整迷糊了。”
    “不怕,特別是自家养的。”
    沈慕华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对哦,赵庆山要给你送俩狗是吧?啥时候送过来?”
    “就这两天,有两条,青龙的老妈七八个月之前生的。”
    “什么顏色的?”
    “不知道,青龙虽然是青的,可它那俩兄弟不一定。”
    沈慕华歪著脑袋想了想:“那就別按顏色取名字了,万一不是青的呢?总不能叫黄二黄三。”
    “你这就要给取名字了?”
    林胜利嘴角动了一下。
    他突然想起,自己在知道这个情况后,第一时间脑子里面冒出来了“青二青三”两个名字。
    “当然了,马上就要上门了,我们肯定要给想好啊!”
    沈慕华走到炕边坐下,两只手撑著下巴,“你说叫什么好呢?”
    “旺財?猛子?豹子?虎子?”林胜利想了一下,给出了他印象里面常见的几个狗名。
    “噗嗤,你这名字也太隨意了,说不定会和別人的狗子重名,到时候也不好指挥。”
    沈慕华噗嗤一下笑了出来。
    “那是什么顏色的就叫什么龙,要是青色的就叫二青.....或者小青龙?”
    “青龙听到了要生气的......要不叫追风?踏雪?”
    “追风?踏雪?”
    林胜利念了一遍:“行。”
    “那就叫这名字。”
    “不管什么顏色都能用。”
    沈慕华的眼睛弯了一下,又想了想:“要是公的就叫追风,母的叫踏雪。”
    “猎狗一般都是公的。”
    “万一呢?你不是说,青龙就是母的吗?”
    “青龙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行,依你。”林胜利笑著点头,还是同意了下来。
    沈慕华满意地点了点头,嘴角的弧度又大了几分。
    她靠过来,把林胜利的手拉过来,放在自己大腿上:“追风跑得快,踏雪不怕冷,都是好名字......”
    仓库里。
    刘建设坐在桌子后面。
    面前的搪瓷缸子早就凉透了,他没有去续。
    笔握在手里,面前摊著一张信纸。
    信纸上的字跡工整,一笔一划,像是用尺子量过的。
    “崔叔:见字如面。
    盘古一切安好,勿念。
    近日公社有新动向,孙支书有意成立狩猎队,由新来知青林胜利牵头。
    此人来盘古不过数日,已猎得野猪、熊霸若干,公社上下皆侧目......”
    他停下笔,看了一遍。
    然后把这页信纸揉成一团,扔进灶膛里。
    火苗吞掉了纸团。
    上面的字跡捲曲、发黑、化成灰。
    他重新铺开一张信纸,拿起笔。
    “崔叔:见字如面。
    盘古一切安好,勿念。
    近日公社有新来知青,名林胜利,善猎。
    数日之內获肉千余斤,孙支书甚器重之,有意令其组建狩猎队。
    此人出身工人,其妻沈慕华为资本家子女......”
    又停住了。
    他把这页也揉了。
    第三张信纸铺开。
    这一次,他写得很快。
    “崔叔:盘古公社新来知青林胜利,近日猎获颇丰。
    孙支书有意成立狩猎队,由林牵头。
    此人若成气候,盘古肉食可自给自足,后勤调配之权重或受影响。
    特告知。”
    没有落款。
    他把信纸折好,塞进信封。
    信封上写了地址,没有写寄信人。
    然后他把信封放在桌角,端起搪瓷缸子,喝了一口凉透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