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哥,我发现大傢伙了,你快跟我走,呀,枪!!!”
    庞大春一惊一乍地朝这边跑。
    即將靠近李大力之际,庞大春一眼看到了李大力手里步枪。
    “大力哥,这是啥枪啊,咋这么怪呢?”
    庞大春前言不搭后语,一双眼睛直勾勾盯著李大力肩膀的步骑枪。
    “不是,你说你发现了大傢伙,啥玩意啊?”
    李大力纳闷道。
    “鹿,贼老大的鹿。”
    被李大力这么一问,庞大春张开双臂,夸张形容他在山里看到的大傢伙。
    这两天,李大力一直留在老宅。
    没人陪著玩了。
    百无聊赖的庞大春一个人进山打些家雀,山鸡填肚子。
    今个一早,庞大春看到了一头庞然大物。
    长得可大可大了。
    “这玩意头上是不是老多角了?”
    李大力心头一动。
    “大力哥,你咋知道?我懂了,你肯定会算命。”
    庞大春自问自答道。
    “算个六的命,你看的大鹿叫作八叉鹿,头上的角分八个叉,大名叫马鹿。”
    “別磨嘰了,赶紧带我去瞅瞅。”
    正想著找点东西试试枪,没想到傻兄弟运气这么好,竟然看到了马鹿的踪跡。
    而且还是落单的马鹿。
    这下算是掏上了。
    庞大春连忙点头,跑到前面主动带路。
    刚一进山,李大力便哭笑不得。
    傻兄弟还是那个傻兄弟。
    永远不会將注意力放到一件事情上面。
    进山没多久。
    庞大春掏出弹弓子,说要和李大力比比枪法。
    一只五彩斑斕的花尾榛鸡,成了傻狍子的“枪下亡魂”。
    一发石子打出去。
    花尾榛鸡连翅膀都没来得及扑棱,就被石子击中了脑瓜子。
    与此同时。
    草丛里跑出一只野兔。
    “大力哥,这是我新练的本事,你瞅,闭著眼睛射兔子。”
    也不管李大力想不想看,庞大春瞥了一眼兔子的逃跑位置,隨即闭上眼睛拉动弹弓射击。
    “咻……”
    石头子跟长了眼睛似的,准確无误地击中兔腰。
    “嘶!”
    李大力倒吸一口凉气,这上哪说理去。
    傻兄弟竟然误打误撞,搞懂了射击提前量。
    自己枪法好。
    是因为两世为人,前辈子没少玩枪。
    庞大春打的射击提前量,完全就是自己琢磨出来。
    “大力哥,咋样,我弹弓子准吧?”
    庞大春乐得鼻涕泡都快出来了。
    “准,比枪还准,大春听话,大力哥服了,咱们赶紧去找大鹿吧。”
    李大力哄著庞大春,称讚傻兄弟弹弓子天下无敌。
    好说歹说,庞大春总算不再三心二意。
    领著李大力走到一处背阴的山坳,庞大春忽然停下脚步,一脸懊恼地说道:“大力哥,咱们来晚了,我刚才还看到那傢伙在这里吃草。”
    “没事,它没走远。”
    眼前的地面杂草被踩得东倒西歪,並且留著大量的蹄印。
    足以说明。
    马鹿確实在这里觅食。
    而且通过痕跡判断,马鹿离开的时间並不久。
    深深浅浅地脚印连成一串,一直往林子深处延伸。
    马鹿这玩意在东北老林子里,那就是行走的金山。
    一头成年公马鹿,肩高足有一米四五。
    体长两米开外,体重少说也有三四百斤。
    浑身腱子肉,跑起来跟牛犊子似的。
    鹿角值钱。
    鹿茸血更是滋补圣品。
    供销社和黑市都抢著收。
    更別说鹿鞭,鹿心这些稀罕东西了。
    隨便一样都能卖不少钱。
    一头成年公马鹿,顶得上十只狍子。
    “真的假的?大力哥,咱们赶紧追吧,別让它跑了。”
    听说马鹿没跑远,庞大春重新燃起了希望。
    “別出声,跟我来。”
    李大力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顺著蹄印往前摸。
    走了大概一百多米。
    两人越过一片茂密的小树林,终於看到了那头马鹿。
    那是一头体型极其壮硕的公马鹿。
    肩高差不多到李大力的胸口,头上长著一对分叉的大角。
    枝杈分明,看起来威风凛凛。
    此刻,马鹿悠閒地啃食著地上的青草,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临近。
    李大力心头狂喜,手指都开始发抖。
    三四百斤的大傢伙,全身上下就没有不值钱的地方。
    打一头下来,比卖十张狍子皮都赚。
    紧接著,李大力眼珠子转得飞快。
    心里拨拉著算盘珠子。
    马鹿值钱是值钱,但是体型太大了。
    一枪崩不死,它要是发了狂衝撞过来。
    头上的鹿角和刀子一样锋利。
    挨上一下。
    別说李大力要被捅破肚子,人高马大的庞大春也得肠穿肚烂。
    至於说用枪打。
    打身子,鹿皮可就毁了。
    53步骑枪用的是全威力弹。
    顾名思义,威力贼大。
    而且这鹿要是死了,血也就不新鲜了。
    鹿血可是最值钱的东西之一。
    “不能打死,必须活捉。”
    李大力犹豫再三,目光从马鹿的头顶,一直看到脚下。
    “嘿嘿嘿,有招了。”
    紧紧盯著马鹿的襠部,李大力计上心头。
    “大春,瞅见马鹿肚子底下的蛋蛋没有?就是两条后腿中间,那个滴了噹啷的玩意。”
    “用弹弓子瞄准给打那地方。”
    李大力满脸坏笑。
    既然要活抓,就不能有任何破损。
    而马鹿又不同用於梅花鹿。
    几百斤的分量,近身肉搏根本撕扯不过它。
    这个时候,只有用下三烂的阴招了。
    “大力哥,要是把它蛋蛋打碎了咋办啊?我爹说野兽的蛋蛋可补了,贼好吃。”
    庞大春一脸不情愿。
    这么大的蛋,肯定好吃。
    “活爹啊,这个时候就別想著吃了。”
    李大力哭笑不得道:“这玩意再好吃,还能有红烧肉,锅包肉,熘肉段,尖椒干豆腐好吃?听我的,事成之后,哥领你吃大餐。”
    襠部不但是人类神经最敏感的地方。
    对於野兽而言,也怕猴子偷桃。
    只要命中这里,任你马鹿健壮如牛。
    短时间內也会的疼得全身无力。
    跑不动,二人就有机会扑上去活捉。
    “大力哥,我听你的,你让我打那,我就打那。”
    被李大龙一番洗脑,庞大春点头如啄米。
    捡起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拿著手里比画著前头的马鹿。
    感觉大小合適。
    庞大春拉动弹弓,瞄准马鹿的襠部。
    李大力则是端著枪。
    机会只有一次。
    一旦庞大春失手,没能击中马鹿的蛋蛋,李大力会立刻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