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哥,我发现大傢伙了,你快跟我走,呀,枪!!!”
庞大春一惊一乍地朝这边跑。
即將靠近李大力之际,庞大春一眼看到了李大力手里步枪。
“大力哥,这是啥枪啊,咋这么怪呢?”
庞大春前言不搭后语,一双眼睛直勾勾盯著李大力肩膀的步骑枪。
“不是,你说你发现了大傢伙,啥玩意啊?”
李大力纳闷道。
“鹿,贼老大的鹿。”
被李大力这么一问,庞大春张开双臂,夸张形容他在山里看到的大傢伙。
这两天,李大力一直留在老宅。
没人陪著玩了。
百无聊赖的庞大春一个人进山打些家雀,山鸡填肚子。
今个一早,庞大春看到了一头庞然大物。
长得可大可大了。
“这玩意头上是不是老多角了?”
李大力心头一动。
“大力哥,你咋知道?我懂了,你肯定会算命。”
庞大春自问自答道。
“算个六的命,你看的大鹿叫作八叉鹿,头上的角分八个叉,大名叫马鹿。”
“別磨嘰了,赶紧带我去瞅瞅。”
正想著找点东西试试枪,没想到傻兄弟运气这么好,竟然看到了马鹿的踪跡。
而且还是落单的马鹿。
这下算是掏上了。
庞大春连忙点头,跑到前面主动带路。
刚一进山,李大力便哭笑不得。
傻兄弟还是那个傻兄弟。
永远不会將注意力放到一件事情上面。
进山没多久。
庞大春掏出弹弓子,说要和李大力比比枪法。
一只五彩斑斕的花尾榛鸡,成了傻狍子的“枪下亡魂”。
一发石子打出去。
花尾榛鸡连翅膀都没来得及扑棱,就被石子击中了脑瓜子。
与此同时。
草丛里跑出一只野兔。
“大力哥,这是我新练的本事,你瞅,闭著眼睛射兔子。”
也不管李大力想不想看,庞大春瞥了一眼兔子的逃跑位置,隨即闭上眼睛拉动弹弓射击。
“咻……”
石头子跟长了眼睛似的,准確无误地击中兔腰。
“嘶!”
李大力倒吸一口凉气,这上哪说理去。
傻兄弟竟然误打误撞,搞懂了射击提前量。
自己枪法好。
是因为两世为人,前辈子没少玩枪。
庞大春打的射击提前量,完全就是自己琢磨出来。
“大力哥,咋样,我弹弓子准吧?”
庞大春乐得鼻涕泡都快出来了。
“准,比枪还准,大春听话,大力哥服了,咱们赶紧去找大鹿吧。”
李大力哄著庞大春,称讚傻兄弟弹弓子天下无敌。
好说歹说,庞大春总算不再三心二意。
领著李大力走到一处背阴的山坳,庞大春忽然停下脚步,一脸懊恼地说道:“大力哥,咱们来晚了,我刚才还看到那傢伙在这里吃草。”
“没事,它没走远。”
眼前的地面杂草被踩得东倒西歪,並且留著大量的蹄印。
足以说明。
马鹿確实在这里觅食。
而且通过痕跡判断,马鹿离开的时间並不久。
深深浅浅地脚印连成一串,一直往林子深处延伸。
马鹿这玩意在东北老林子里,那就是行走的金山。
一头成年公马鹿,肩高足有一米四五。
体长两米开外,体重少说也有三四百斤。
浑身腱子肉,跑起来跟牛犊子似的。
鹿角值钱。
鹿茸血更是滋补圣品。
供销社和黑市都抢著收。
更別说鹿鞭,鹿心这些稀罕东西了。
隨便一样都能卖不少钱。
一头成年公马鹿,顶得上十只狍子。
“真的假的?大力哥,咱们赶紧追吧,別让它跑了。”
听说马鹿没跑远,庞大春重新燃起了希望。
“別出声,跟我来。”
李大力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顺著蹄印往前摸。
走了大概一百多米。
两人越过一片茂密的小树林,终於看到了那头马鹿。
那是一头体型极其壮硕的公马鹿。
肩高差不多到李大力的胸口,头上长著一对分叉的大角。
枝杈分明,看起来威风凛凛。
此刻,马鹿悠閒地啃食著地上的青草,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临近。
李大力心头狂喜,手指都开始发抖。
三四百斤的大傢伙,全身上下就没有不值钱的地方。
打一头下来,比卖十张狍子皮都赚。
紧接著,李大力眼珠子转得飞快。
心里拨拉著算盘珠子。
马鹿值钱是值钱,但是体型太大了。
一枪崩不死,它要是发了狂衝撞过来。
头上的鹿角和刀子一样锋利。
挨上一下。
別说李大力要被捅破肚子,人高马大的庞大春也得肠穿肚烂。
至於说用枪打。
打身子,鹿皮可就毁了。
53步骑枪用的是全威力弹。
顾名思义,威力贼大。
而且这鹿要是死了,血也就不新鲜了。
鹿血可是最值钱的东西之一。
“不能打死,必须活捉。”
李大力犹豫再三,目光从马鹿的头顶,一直看到脚下。
“嘿嘿嘿,有招了。”
紧紧盯著马鹿的襠部,李大力计上心头。
“大春,瞅见马鹿肚子底下的蛋蛋没有?就是两条后腿中间,那个滴了噹啷的玩意。”
“用弹弓子瞄准给打那地方。”
李大力满脸坏笑。
既然要活抓,就不能有任何破损。
而马鹿又不同用於梅花鹿。
几百斤的分量,近身肉搏根本撕扯不过它。
这个时候,只有用下三烂的阴招了。
“大力哥,要是把它蛋蛋打碎了咋办啊?我爹说野兽的蛋蛋可补了,贼好吃。”
庞大春一脸不情愿。
这么大的蛋,肯定好吃。
“活爹啊,这个时候就別想著吃了。”
李大力哭笑不得道:“这玩意再好吃,还能有红烧肉,锅包肉,熘肉段,尖椒干豆腐好吃?听我的,事成之后,哥领你吃大餐。”
襠部不但是人类神经最敏感的地方。
对於野兽而言,也怕猴子偷桃。
只要命中这里,任你马鹿健壮如牛。
短时间內也会的疼得全身无力。
跑不动,二人就有机会扑上去活捉。
“大力哥,我听你的,你让我打那,我就打那。”
被李大龙一番洗脑,庞大春点头如啄米。
捡起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拿著手里比画著前头的马鹿。
感觉大小合適。
庞大春拉动弹弓,瞄准马鹿的襠部。
李大力则是端著枪。
机会只有一次。
一旦庞大春失手,没能击中马鹿的蛋蛋,李大力会立刻补枪。
庞大春一惊一乍地朝这边跑。
即將靠近李大力之际,庞大春一眼看到了李大力手里步枪。
“大力哥,这是啥枪啊,咋这么怪呢?”
庞大春前言不搭后语,一双眼睛直勾勾盯著李大力肩膀的步骑枪。
“不是,你说你发现了大傢伙,啥玩意啊?”
李大力纳闷道。
“鹿,贼老大的鹿。”
被李大力这么一问,庞大春张开双臂,夸张形容他在山里看到的大傢伙。
这两天,李大力一直留在老宅。
没人陪著玩了。
百无聊赖的庞大春一个人进山打些家雀,山鸡填肚子。
今个一早,庞大春看到了一头庞然大物。
长得可大可大了。
“这玩意头上是不是老多角了?”
李大力心头一动。
“大力哥,你咋知道?我懂了,你肯定会算命。”
庞大春自问自答道。
“算个六的命,你看的大鹿叫作八叉鹿,头上的角分八个叉,大名叫马鹿。”
“別磨嘰了,赶紧带我去瞅瞅。”
正想著找点东西试试枪,没想到傻兄弟运气这么好,竟然看到了马鹿的踪跡。
而且还是落单的马鹿。
这下算是掏上了。
庞大春连忙点头,跑到前面主动带路。
刚一进山,李大力便哭笑不得。
傻兄弟还是那个傻兄弟。
永远不会將注意力放到一件事情上面。
进山没多久。
庞大春掏出弹弓子,说要和李大力比比枪法。
一只五彩斑斕的花尾榛鸡,成了傻狍子的“枪下亡魂”。
一发石子打出去。
花尾榛鸡连翅膀都没来得及扑棱,就被石子击中了脑瓜子。
与此同时。
草丛里跑出一只野兔。
“大力哥,这是我新练的本事,你瞅,闭著眼睛射兔子。”
也不管李大力想不想看,庞大春瞥了一眼兔子的逃跑位置,隨即闭上眼睛拉动弹弓射击。
“咻……”
石头子跟长了眼睛似的,准確无误地击中兔腰。
“嘶!”
李大力倒吸一口凉气,这上哪说理去。
傻兄弟竟然误打误撞,搞懂了射击提前量。
自己枪法好。
是因为两世为人,前辈子没少玩枪。
庞大春打的射击提前量,完全就是自己琢磨出来。
“大力哥,咋样,我弹弓子准吧?”
庞大春乐得鼻涕泡都快出来了。
“准,比枪还准,大春听话,大力哥服了,咱们赶紧去找大鹿吧。”
李大力哄著庞大春,称讚傻兄弟弹弓子天下无敌。
好说歹说,庞大春总算不再三心二意。
领著李大力走到一处背阴的山坳,庞大春忽然停下脚步,一脸懊恼地说道:“大力哥,咱们来晚了,我刚才还看到那傢伙在这里吃草。”
“没事,它没走远。”
眼前的地面杂草被踩得东倒西歪,並且留著大量的蹄印。
足以说明。
马鹿確实在这里觅食。
而且通过痕跡判断,马鹿离开的时间並不久。
深深浅浅地脚印连成一串,一直往林子深处延伸。
马鹿这玩意在东北老林子里,那就是行走的金山。
一头成年公马鹿,肩高足有一米四五。
体长两米开外,体重少说也有三四百斤。
浑身腱子肉,跑起来跟牛犊子似的。
鹿角值钱。
鹿茸血更是滋补圣品。
供销社和黑市都抢著收。
更別说鹿鞭,鹿心这些稀罕东西了。
隨便一样都能卖不少钱。
一头成年公马鹿,顶得上十只狍子。
“真的假的?大力哥,咱们赶紧追吧,別让它跑了。”
听说马鹿没跑远,庞大春重新燃起了希望。
“別出声,跟我来。”
李大力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顺著蹄印往前摸。
走了大概一百多米。
两人越过一片茂密的小树林,终於看到了那头马鹿。
那是一头体型极其壮硕的公马鹿。
肩高差不多到李大力的胸口,头上长著一对分叉的大角。
枝杈分明,看起来威风凛凛。
此刻,马鹿悠閒地啃食著地上的青草,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临近。
李大力心头狂喜,手指都开始发抖。
三四百斤的大傢伙,全身上下就没有不值钱的地方。
打一头下来,比卖十张狍子皮都赚。
紧接著,李大力眼珠子转得飞快。
心里拨拉著算盘珠子。
马鹿值钱是值钱,但是体型太大了。
一枪崩不死,它要是发了狂衝撞过来。
头上的鹿角和刀子一样锋利。
挨上一下。
別说李大力要被捅破肚子,人高马大的庞大春也得肠穿肚烂。
至於说用枪打。
打身子,鹿皮可就毁了。
53步骑枪用的是全威力弹。
顾名思义,威力贼大。
而且这鹿要是死了,血也就不新鲜了。
鹿血可是最值钱的东西之一。
“不能打死,必须活捉。”
李大力犹豫再三,目光从马鹿的头顶,一直看到脚下。
“嘿嘿嘿,有招了。”
紧紧盯著马鹿的襠部,李大力计上心头。
“大春,瞅见马鹿肚子底下的蛋蛋没有?就是两条后腿中间,那个滴了噹啷的玩意。”
“用弹弓子瞄准给打那地方。”
李大力满脸坏笑。
既然要活抓,就不能有任何破损。
而马鹿又不同用於梅花鹿。
几百斤的分量,近身肉搏根本撕扯不过它。
这个时候,只有用下三烂的阴招了。
“大力哥,要是把它蛋蛋打碎了咋办啊?我爹说野兽的蛋蛋可补了,贼好吃。”
庞大春一脸不情愿。
这么大的蛋,肯定好吃。
“活爹啊,这个时候就別想著吃了。”
李大力哭笑不得道:“这玩意再好吃,还能有红烧肉,锅包肉,熘肉段,尖椒干豆腐好吃?听我的,事成之后,哥领你吃大餐。”
襠部不但是人类神经最敏感的地方。
对於野兽而言,也怕猴子偷桃。
只要命中这里,任你马鹿健壮如牛。
短时间內也会的疼得全身无力。
跑不动,二人就有机会扑上去活捉。
“大力哥,我听你的,你让我打那,我就打那。”
被李大龙一番洗脑,庞大春点头如啄米。
捡起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拿著手里比画著前头的马鹿。
感觉大小合適。
庞大春拉动弹弓,瞄准马鹿的襠部。
李大力则是端著枪。
机会只有一次。
一旦庞大春失手,没能击中马鹿的蛋蛋,李大力会立刻补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