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哥,大鹿,大鹿,你快看吶!”
    兄弟二人小心翼翼越过了布满蛇虫鼠蚁的柞树林,前方赫然出现了一条小溪。
    眼瞅著两头林麝在小溪边喝水,庞大春甭提多高兴了,咋咋呼呼地说道:“大力哥,你就是山里的神仙,说有啥就有啥。”
    “傻小子,那不是大鹿,那是林麝,算了,跟你也说不懂,你先別吵吵,把它们惊走了,好吃的也要跟著飞了。”
    李大力同样笑开了花。
    一边嚇唬著傻兄弟別嚷嚷,一边目测著自己和两头林麝的距离。
    手中的步骑枪想要一枪放倒一头林麝,就必须打它的脑袋。
    与此同时,庞大春也要同步进行射击。
    林麝这东西的警惕性不是一般的高。
    枪声一响,第二头林麝保准会跑得无影无踪。
    庞大春用力点著头,表情夸张地用双手死死地捂住了嘴巴。
    “大春,你看到那头林麝了吗?”
    李大力伸出手指向左边的一头林麝,示意庞大春使用老套筒先行瞄准。
    等到自己这边枪响了,庞大春立刻开枪,其间不要有任何犹豫。
    藏匿於大山深处的林麝虽然时常会露面,出现在乡亲们眼前,可也仅仅是露上一面,稍微有些风吹草动,紧接著就跑得无影无踪。
    也是因此,不少乡亲们见过林麝,却从来没有人成功的猎杀过。
    无他。
    胆小堪比兔子,速度能和土豹子媲美。
    哪怕有心去找,也根本找不到。
    除非了解林麝喜欢在哪里棲息,经常会来哪喝水吃食。
    民间常用一两麝香一两金形容麝香的价值。
    而在这年头,麝香可比黄金值钱多了。
    李大力犹记得黄金的银行掛牌价,大概只有十块钱左右一克。
    一两黄金也不过就是十张大团结罢了。
    再瞅瞅麝香,一类收购药材。
    隨便拿出去一两。
    请注意,这里说的一两,是没有经过任何深加工的生麝香。
    没个几百块,你连闻一闻的资格都没有。
    平復了激动的心情,李大力半蹲下身子端起步骑枪,瞄准左边的林麝脑袋。
    梅花鹿全身都是宝。
    饶是如此,每次面对梅花鹿,李大力也从未像现在这么紧张,唯恐伤到林麝的香囊。
    梅花鹿再值钱也是有价的。
    麝香真就是无价之宝。
    “砰……”
    深吸了一口气,李大力果断地扣动了扳机。
    旁边的庞大春没有任何犹豫地跟著扣动扳机。
    “砰砰”两声枪响,优哉游哉喝著水的两头林麝,一头接一头地倒在了地上。
    “像样!”
    眼瞅林麝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李大力笑得合不拢嘴,用力地拍著傻兄弟的后脊樑。
    枪法简直是绝了!
    庞大春乐呵呵道:“大力哥,我现在是不是算一个合格的赶山人了?”
    “何止是合格,简直是赶山人里的头號射手,过去瞅瞅,活该咱们哥们发財。”
    说时迟那时快,李大力几个箭步来到了小溪边。
    两头林麝都已经死透了。
    一头额头中弹,另一头的弹孔位於侧脑附近。
    能把磨光了膛线的老套筒打出这种效果,谁敢说庞大春不是天生的狙击手,李大力非得和他掰扯掰扯不可。
    “臥槽,大春,你这小子咋这么虎呢!”
    李大力一个没看著,就见傻兄弟把手指头伸到弹孔里头,又將血刺呼啦的手指放在鼻子前用力吸吮,弄得整张脸全是血。
    庞大春歪著脑袋纳闷道:“大力哥,乡亲们都说麝香味道贼香,闻起来可好闻了,比雪花膏还要好闻,咋一点味都没有?”
    “傻小子,麝香不是血,你闻它的血跡有个屁的香味。”
    李大力衝著林麝的下身努了努嘴。
    麝香位於林麝的肚子位置,又被称为麝香囊,麝香袋。
    老一辈人都知道。
    打林麝必须带上猎犬。
    为啥?因为很难有猎人做到一枪爆头,一枪毙命。
    但凡林麝还能动弹,第一件事不是逃,而是拼命地撕扯自己的麝香袋。
    直到將麝香袋彻底撕破,才会停止挣扎,任由猎人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就叫我活不成,你也別想从我身上,得到任何值钱的玩意。
    “它咋这么坏呢?”
    听李大力如数家珍地讲起麝香袋和麝香的气性,庞大春没好气地踢了林麝一脚。
    “大春,要是有人劫你的道,抢你的钱,你打不过人家,会把钱给他们吗?赶紧去洗洗脸吧,別在这胡咧咧了。”
    李大力摆了摆手,让庞大春赶紧把脸上的血洗乾净。
    这副尊容回到村里,非得嚇坏几个不可。
    至於李大力自己,当然是要抓紧时间,把林麝身上的麝香袋取下来。
    碰到梅花鹿,第一件事是给梅花鹿放血。
    若是打到黑瞎子,当务之急则是要取出黑瞎子的熊胆。
    几类动物一旦被击毙,身上值钱的东西会一点点地丧失药性。
    麝香亦是如此。
    忙了几十分钟,李大力將两个麝香袋,小心翼翼地从林麝身上割了下来。
    期间,庞大春一句话都没有说。
    李大力还以为是傻兄弟知道麝香值钱,害怕出声惊到自己。
    等李大力抬头一瞧。
    好傢伙。
    庞大春將老套筒放在岸边,自己站在小溪里玩水。
    “大春,时候不早了,赶紧下山吧。”
    每头林麝约有三十多斤重,二人甭说一人扛一个,就算全都让庞大春扛,对这小子来说也是轻鬆加愉快,不费任何力气。
    “哦。”
    庞大春回头喊了一声,转身就要上岸。
    “哎哟!”
    下一刻,庞大春突然发出了一声惨叫,身子踉踉蹌蹌地栽到了小溪里。
    李大力哭笑不得道:“让你加点小心,你瞅瞅你,毛手毛脚的,是不是被石子硌到脚了?没事吧?”
    “没事,这是啥玩意?”
    庞大春坐在水里,抬起脚丫子用力揉了揉,紧接著低头看著面前的小溪。
    “大力哥,你看,黄色的石头,这石头可真有意思,我要带回去给我爹瞅瞅。”
    说罢,庞大春拿起了硌他脚的石头。
    “!!!”
    看著庞大春手里的东西,李大力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到底是自己洪福齐天,还是因为有傻兄弟在旁边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