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帅,您起了?”
    “什么大帅!”
    王胜眉头微蹙,语气带著几分无奈:“让你军中称职务,三娃子你就是记不住!”
    三娃子:“可是连北郭那边的马老六都自號大帅了,您这般英雄人物,只喊声团座岂不是矮了他一头。”
    三娃子挠著头,一脸耿直地辩解,在他心里,自家团长便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名號绝不能输给旁人。
    王胜在大周曲县只是黑虎武馆里一个不起眼的记名学徒,每日扎马练功,行事低调。
    可在新民界的復县,他的名头却响遍四乡八里,是人人称颂的打虎英雄。
    这份威名,並非凭空而来,而是半年前他硬生生用拳头打出来的。
    那时王胜刚藉助破界珠穿梭到新民界,出现在復县县郊的李村外,还没来得及熟悉环境,就遇上了一桩祸事——一头吊睛猛虎袭击村落。
    这猛虎並非寻常野兽,体型比普通老虎大上一圈,肩高体壮,皮毛斑斕,性情更是狡猾凶残,且十分记仇。
    早前它被猎户用猎枪击中,虽侥倖未死,却从此对人类恨之入骨,即便腹中不飢,也会主动闯入村落,疯狂撕咬伤人,在復县周边恶名远扬,各村镇都谈虎色变。
    彼时的王胜,刚在大周武道突破至炼血境,一身气血浑厚如汞,筋骨锤炼得坚如精钢,拳头上的力气足以开碑裂石。
    猛虎咆哮著扑杀而来,村民们嚇得魂飞魄散,四散奔逃,好巧不巧,刚穿梭过来、尚在怔忪的王胜,落在了猛虎面前,瞬间成了猛虎的唯一目標。
    换做常人,面对这头的猛虎,早已嚇得腿软瘫倒。可王胜在大周血月世界,早已数次直面妖邪,搏杀经验丰富,临敌反应迅速。
    眼见猛虎凌空扑至,他却丝毫没有慌乱,脚下一沉扎稳根基,腰身猛地一拧,右拳裹挟著刚猛无儔的力道,一记標准的升龙拳精准轰出,正中猛虎下顎。
    “嘭!”
    一声闷响,重达七八百斤的猛虎竟被这一拳打得倒飞出去,重重摔在地上,发出一声哀鸣。
    王胜得理不饶人,身形如箭般衝上前,不等猛虎起身,双拳轮番轰出,拳拳到肉。在全村百姓的瞩目下,他徒手发力,硬生生將这头斑斕猛虎活活打死,自身竟毫髮无伤。
    自此,王胜徒手搏虎的壮举传遍復县,“打虎英雄”的名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眼前的三娃子,正是李村的猎户,在王胜穿梭当日亲眼目睹了王胜徒手毙虎的神威,当场扔下猎具,死心塌地追著王胜拜大哥,成了他最忠心的追隨者。
    这打虎英雄的名头,在这世道也是个不错的招牌。
    前朝末帝退位,新民政府刚刚建立,新老政权更迭之际,地方秩序崩塌,匪患横行,復县周边盗匪四起,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百姓苦不堪言。
    新来的新民政府县尊心急如焚,急切想要组建一支能镇压地方、维持秩序的武装力量,横空出世且带著打虎英雄名头的王胜,便成了眾望所归的人选。
    来到新民地界不过半年,王胜便摇身一变,从一介外来者,成为了復县巡防团的团长。
    说是团长,麾下实则只有百来號人,还是他自个儿招募的,装备更是简陋。其中仅有三分之一的士兵配有正经枪械,其余人只能拿著刀枪棍棒、老式猎枪凑合。
    不是王胜不想扩军强军,实在是条件有限。他並非矫情,只是觉得手下百十人就自称“大帅”,实在可笑。
    这乱世当真是池浅王八多,遍地是大哥,阿猫阿狗都敢顶著大帅的名头了。
    “你拿我跟那马老六比,才是贬低我了。”王胜淡淡开口,语气里满是不屑。
    “是,团座您说得对!”三娃子立刻躬身应道,脸上没有丝毫奉承,只有发自內心的崇拜。在他心中,徒手毙虎的王胜,与话本里的盖世英雄形象毫无二致,绝非马老六那等跳樑小丑可比。
    北郭的马老六,本是马匪出身,趁著西南正规官军北上中州、局势混乱之机,钻了空子混了个北郭县巡防团长的职务。可此人匪性难改,披著官衣依旧干著土匪的勾当,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名声臭遍周边数县,王胜打心底里耻於与其相提並论。
    “今日可有人来投军?”王胜话锋一转,询问起军务。
    “报告团座,招兵处那边又带来了五名新兵,我仔细查验过了,都是附近村子知根知底的娃子,同乡作保,身家清白。”三娃子朗声回道。
    王胜的徵兵標准极为严苛,绝非什么人都收。年纪太小的不要,年老体衰的不要,抽大烟、沾染恶习的一律拒收,身体孱弱、身形不协调的也一概排除,且必须有本地乡邻作保,確保是良家子弟。
    在这“好男不当兵”的年代,想招揽这般健壮清白的青壮自愿入伍,本就难如登天。若非王胜威名远扬,且出手阔绰,粮餉给得足,顿顿能让士兵吃饱乾饭,根本不可能招得这么多良家子自愿参军。
    “新兵先领安家费和军服,编入队列操练。”王胜下令道,“其余人集合,即刻操练!”
    “是,团座!”
    三娃子摘下脖子上掛著的铜哨,鼓足力气吹了起来,“嘀嘀嘀……”短促而有力的哨声穿透整个营房。
    听到哨声,一百多號士兵迅速从各处集结而来,列队、报数,动作整齐划一,尽显训练有素。復县官府虽无力提供枪枝,却给王胜批了一批统一的新军服。一身笔挺的军服穿在这些精壮青壮身上,再加上日日操练打磨出的精气神,这支巡防团看著倒也有模有样,颇具军威。
    只可惜,枪枝实在短缺,平均三人才有一桿正经的步枪,更別提重武器。这点枪械,还是王胜耗费巨资,以数倍於市价的价格,从米加王国的洋商手中艰难买来的。
    望著手下大半士兵手持木枪,却依旧一丝不苟地操练刺杀、队列,神情肃穆,没有丝毫懈怠,王胜心中莫名想起了那段耳熟能详的戏词:“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
    就在这时,一名卫兵快步跑来,躬身稟报:“团座,张师爷找您。”
    “请他进来。”
    不多时,一个身著长衫、面容儒雅的中年人缓步走入军营。此人便是张师爷,復县新任县尊上任时带来的亲信,前朝秀才出身,后又进入新式学堂求学,喝过两年洋墨水,算是新旧兼具的文人。
    当初正是张师爷一力举荐,王胜才得以坐上復县巡防团团长的位置,县尊还特意批下两千大洋的启动资金,助他组建队伍。张师爷虽为官府中人,却颇有几分文人风骨,並非贪婪小人,起码贪钱不多,吃相不难看,且对王胜有举荐之恩,因此王胜对他还有几分尊重。
    “张师爷,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王胜上前几步,笑著招呼道。
    “三娃子,去给张师爷泡杯好茶。”
    张师爷拱手回礼,態度谦和:“王团座,今日前来,確有要事相商。”
    “师爷但讲无妨。”
    张师爷语气稍顿,脸上露出一丝为难:“任家镇那边这几日出了件骇人听闻的怪事儿,据传是任家老太爷死后尸变,化成殭尸从棺材里爬了出来,已经接连害死了好几口人,闹得全县人心惶惶,百姓惊惧不安。”
    “县尊大人忧心忡忡,希望王团长能带兵前往任家镇查看实情,若真有殭尸作祟,务必將其降服,为民除害。”
    说罢,张师爷目不转睛地盯著王胜,仔细观察著他的神態,生怕他拒绝。
    王胜一听任家镇闹殭尸,眼中顿时闪过一丝兴致。他来到新民界已有小半年,志怪传说听了无数,却从未见过真正的妖邪。此前遇到的所谓狼妖、虎妖,交手后才发现不过是体格强壮些的野兽,击杀之后,体內没有丝毫阴气,破界珠毫无反应,无法汲取能量。
    哪像在大周血月世界,夜幕降临,城外时不时就能碰见妖邪作祟,斩杀后便能吸纳阴气转化元炁。若任家镇真的是殭尸,或许能为破界珠补充一些阴气。
    於是王胜当场应道:“任家镇本就属我县辖区,此事也是我巡防团分內之事,保境安民,责无旁贷,我立马点齐人马前往任家镇解决此事。”
    张师爷闻言大喜,连忙称讚:“若这天下所有人都如王团长一般明事理、担大义,何愁不能一扫乱局,重归太平!”
    称讚过后,张师爷脸色再次变得扭捏,颇为尷尬地说道:“只是……县里財政实在困难,官府的科员们已经拖欠了两个月的俸禄,此番出兵,暂时拿不出开拔的银钱……”
    这乱世之中,军队拖欠粮餉乃是家常便饭,因此也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军队出动前,必须支付一笔开拔银,少了这笔钱,即便主官下令,士兵也未必肯卖命。张师爷显然是將王胜的队伍,当成了那些只认银钱、军纪涣散的传统营兵。
    可实际上,王胜手下的士兵,都是新招募的良家子,没有一个兵油子。平日里王胜粮餉给得足,顿顿管饱,两日一操,士兵待遇极好,军纪严明,根本没有索要开拔费的陋习。只要王胜一声令下,全员即刻便能出动。
    王胜也从未指望过穷困潦倒的县尊能提供多少钱粮,平日里养兵的耗费,大多是他自掏腰包。县尊给予他最大的支持,不过是一个官方的名分。有了这个名分,他招募兵员时,正经人家的子弟才敢前来投奔;若是没有名分,便会被视作土匪流寇,无人愿意追隨。
    “无妨,钱粮只是小事,不必掛齿。”王胜淡然一笑,“当务之急,是儘快前往任家镇解决殭尸,免得再有无辜百姓遇害。”
    “王团长高义!在下佩服!”张师爷由衷讚嘆。
    “事不宜迟,现在就出发!”
    王胜神色一正,厉声下令道:
    “三娃子,召集部队,即刻开拔任家镇!”
    “是,团座!”
    一声令下,军营瞬间动了起来。士兵们迅速整理装备,携带枪械弹药,列队集结,全程井然有序,没有丝毫混乱。
    王胜翻身上马,骑著一匹駑马,走在队伍最前方。百余名士兵紧隨其后,步伐矫健,朝著任家镇进发。县城里的百姓看到有兵马穿行,纷纷主动避让,躲到道路两旁,眼神中带著敬畏。
    这年头的兵马,大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不滥杀无辜就算是军纪优良,百姓若是不小心挡路,挨顿胖揍都是轻的,根本无处说理。
    任家镇距离復县县城不过三十里路程,路途平坦。王胜手下的士兵粮餉充足,训练刻苦,脚力自是不弱,一路急行军,士气高昂,刚过午时,便已抵达任家镇边上。
    可此时的任家镇,却早已来了一群不速之客,堵住了进出的道路。
    镇口的主道上堆满了树木、石块做成的路障,旁边还仓促垒起了沙袋工事,一群穿著不一、吊儿郎当的士兵横在路口,凶神恶煞地將镇內镇外的百姓尽数拦下,不许任何人进出。
    “都不准出去!大帅有令!为了大伙儿的安全,所有人都好好在镇上待著,胆敢擅自外出者,杀无赦!”
    领头的小军官叉著腰,对著人群厉声呵斥
    “可是军爷,镇上闹殭尸了,不趁著白天阳气足,把殭尸找出来烧掉,等晚上阴气重了,殭尸又要出来害人了!”
    一个身著长袍的中年道人,带著一群青壮堵在镇口,苦口婆心地劝说,“那殭尸是任家老太爷所化,专吸人精血以壮自身,若是再让它吸食一晚,恐会炼成无人能制的铁甲尸,到时候整个任家镇都要遭殃!”
    周围的镇民也跟著纷纷叫嚷,大部分人並非想要去寻找殭尸,只是想趁著白天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到別处躲避几日,保全性命。
    “嚷什么嚷!都给我滚回去!”小军官勃然大怒,拔出腰间的手枪,“再敢闹事,老子当场崩了你们!”
    “砰!”
    一声老式步枪的沉闷枪声响起,子弹打在地面上,溅起一片尘土。周围的士兵也纷纷举起武器,虎视眈眈地对准百姓,尽显凶戾。
    刚刚还群情激奋的人群瞬间被震慑住,嚇得连连后退,再也不敢多言。道士打扮的中年人还想再劝,被那小军官恶狠狠地一瞪眼,终究不敢再多说,只能悻悻地退到一旁,满脸无奈。
    ……
    “团座,是马老六的人!”三娃子猎户出声,视力极好,几乎不输已经炼血大成的王胜,隔著老远便认出了对方的身份,压低声音向王胜稟报。
    镇口的这群兵,穿的还是前朝遗留的旧营兵制服,不知是从哪个废弃仓库里翻出来的,连配齐都做不到,相当一部分人只穿著破烂的常服,衣衫不整。手里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有洋枪、土銃,更多的竟是大刀、长矛,辨识度极高,一看就是马老六手下的匪兵。
    很快,镇口的匪兵也发现了王胜这支装备著装整齐的队伍,顿时如临大敌,纷纷缩到沙袋堆砌的临时工事后面,举枪警戒,气氛瞬间变得剑拔弩张。
    原本堵在镇子门口的镇民们,见两支兵马对峙,大有火併之势,嚇得一鬨而散,四散奔逃,动作无比迅速,生怕被殃及池鱼。
    “前面的朋友,甩个蔓!”镇口的小军官一身土匪习气,张口就是绿林黑话。
    三娃子在王胜的示意下,上前一步,嗓门洪亮地朗声喝道:
    “我们是復县巡防团!任家镇乃復县管辖之地,你们北郭的兵马,是不是踩过界了!”
    任家镇一直归復县管辖,行政、防务歷来与北郭无关,马老六的人纯属无理越界。
    可马老六的土匪队伍,向来蛮横无理,只认拳头,不讲道理。
    小军官闻言,嗤笑一声,强词夺理道:“我家大帅心善,不忍见殭尸残害百姓!你们復县官府无能,不管百姓死活,自然由我们北郭县的人来管!”
    这话说的冠冕堂皇,但在这里所有人听来都荒谬的可笑。
    周边几县,军纪最差、残害百姓最甚的,就是马老六这伙匪兵,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恶名昭彰。这会儿倒装起了慈悲心肠,爱护起百姓来了。
    以马老六无利不起早的性子,不惜越界带兵来到任家镇,必定是此事有利可图,绝非什么为民除害。只是王胜现在懒得去猜测他的图谋,更没有耐心与这群匪兵废话。
    王胜眼神一冷,面色淡漠,缓缓抬起手中的新民 03式大口径左轮手枪。
    “砰——”
    一声响亮的枪声,骤然打破了现场的嘈杂与对峙。
    百米之外,王胜抬手一枪,精准命中了那个喊话的土匪小军官的额头。后者连哼都没哼一声,直接仰面倒地,当场毙命。
    这一枪,也是开战的信號。
    早已在队伍侧翼架好的轻机枪,瞬间喷吐出炽热的火舌,清脆密集的枪声瞬间席捲镇口——
    “噠噠噠、噠噠.......”
    弹雨如注,朝著镇口工事后的匪兵倾泻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