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座,我部已彻底控制任家镇,生擒土匪两百余人,缴获快枪三十余杆!还有些鸟枪和单刀。”
所谓快枪,多是指湖造的仿88式步枪,有效射程300来米,但能落到这群土匪手上的,多数也磨损得不像样了,有效射程要大打折扣。
这些枪比起王胜直接从米加王国洋商那儿进口的枪枝,质量差了不少,但在此时也算是好东西了,拿回军械所修修补补,起码比那些什么鸟銃大抬杆要好用不少。
三娃子一路小跑著衝到王胜面前,粗布军装被汗水浸得半湿,圆脸上满是抑制不住的喜色,嗓门亮得能传遍半条街。
这是復县巡防团自打立起来后,头一回打这般规模的“大仗”。以往王胜也常带著队伍剿匪,可儘是些十几人、最多不过几十人的小股匪帮,像今日这般“大仗”著实还是头一遭。
街巷里还残留著淡淡的硝烟味,散落的匪兵军械被堆在一旁,被俘的土匪蹲在一起,个个垂头丧气没了之前在镇里囂张的气焰。
他对手下士兵此番表现还算满意,虽说算不上浴血硬仗,可己方一百多人,对上数百匪眾,能以少胜多、轻鬆碾压,足见平日训练没白费。
当即微微頷首,下令道:“传令军需官,去镇上採买半扇猪,犒劳全军弟兄。”
“是,团座!”
三娃子应声如雷,兴冲冲转身就跑,一路扯开嗓子嚷嚷:“弟兄们听著!团座有令,今晚燉猪肉犒劳大家!”
消息传开,驻守在街巷各处的士兵们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一百多號人分半扇猪,听著不算丰厚,可在这年月,已是难得的大餐,均分下来每人都能落上好几块猪肉。
这年头寻常百姓家一年到头也沾不了几回荤腥,即便是在王胜麾下,补给尚可,也只能隔三差五喝顿肉汤、沾点油腥。能敞开吃一顿猪肉,对这些农家出身的士兵来说也是个值得高兴的大好事。
不多时,一名身姿挺拔的年轻军官快步走来,步伐沉稳,面容方正,算是传统审美上的帅哥。
此人姓李名均,与三娃子是同乡,也是最早追隨王胜参军的骨干。王胜虽顶著团长的头衔,却从不搞虚头巴脑的职务架空,手下一百多號人,实打实编成三个步兵排,外加三娃子统领的一个警卫班,编制清晰,各司其职。
李均比三娃子年长几岁,幼时读过两年私塾,识文断字,在这群泥腿子出身的士兵里格外显眼。
他性子沉稳,训练刻苦,作战更是勇猛无畏,刚才攻克任家镇的战斗中,他便端著上了刺刀的步枪,第一个衝进马老六匪军的工事,又第一个杀进镇內,也没辜负王胜对其提拔。
李均对土匪有著刻入骨髓的恨意,杀性极重。其家本是李村小有家资的富户,虽非大富大贵,却也薄有田產,正因这点家底,才供得起李均读上两年私塾。
可这份薄財,却也成了灭门祸根。早年他大哥外出赶集,路上被土匪绑了票,李家变卖田產、凑齐赎金送去,哪知土匪言而无信,收了钱依旧撕票。噩耗传来,李均父母气急攻心,双双撒手人寰,好好一个家就此败落,他从村里的富家少爷,一夜之间沦为无依无靠的佃户。
这般血海深仇,让他对土匪恨之入骨,今日擒获两百多俘虏,能先向王胜请示处置之法,而非直接处决,已是严守军纪、克制至极了。
走到王胜面前,李均立正敬礼,声音低沉,右手悄然比了个刀劈的手势:“团座,这些俘虏该如何处置?要不……全数处决,以绝后患?”
王胜略一沉吟,目光扫过墙角瑟瑟发抖的俘虏,语气平静却不容置疑:“还是甄別一下,若是被土匪裹挟入伙、没做什么大恶的壮丁,缴了他们的械,就地释放;作恶太多的,还有那些积年老匪便拉到镇外空旷处处决。”
“是,大帅!”
一听“处决土匪”,李均双手就激动地微微发颤,他当即领命,招呼几名士兵,开始对俘虏进行逐一甄別。
甄別之法不算复杂,无非是晓以利害、鼓励互相检举揭发。不过半个时辰,便有大半俘虏被李均押往镇外直接处决。
王胜对土匪,从无半分同情。所谓“绿林好汉”,不过是些文人的美化之词,现实里的匪帮,十之八九都是打家劫舍、奸淫掳掠的人渣。他心里自有一桿秤:十个土匪杀九个,或许有被裹挟蒙冤的;可若是只杀一半,必定有真正的恶徒漏网,继续祸害乡里。
这边俘虏刚处置完毕,三娃子又匆匆折返,身后跟著一位中年道人。那道人头梳规整太极髻,身穿青的发白的袍子,神色带著几分焦灼。
“团座,这位林道长执意要见您,说有关於殭尸的要事!”三娃子连忙上前稟报。
殭尸、任家镇、林姓道士……几个关键词在王胜脑中一闪,瞬间勾起了熟悉的记忆。他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眼前道人,不等对方开口,便率先问道:“道长可是茅山派高人?座下是不是还有两个徒弟?”
林生闻言一脸茫然,显然从未听过“茅山派”之名,连忙稽首行礼,礼貌答道:“贫道林生,乃本地一仙观传人,修行的是本观传承之法,未曾听闻茅山派。贫道座下確有两个不成器的徒儿,此刻都在观中修行,並未带在身边。”
“哦。”王胜轻轻应了一声,眼底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遗憾。
林生看著眼前这位年轻大帅突然流露的遗憾神色,心中莫名诧异,却不敢多问,一心记著此行目的,当即急切开口:
“大帅,今日阴气冲天,乃是三阴交匯之日,那任老太爷所化的殭尸,必定会再度出世吸食人血,若是再让它吸食到任家嫡系精血,恐其化作传说中的铁僵!铁僵刀枪不入、水火难侵,到时候整个復县百里之地,都要遭其祸害!当务之急,是趁著太阳未落,速速派人搜寻殭尸踪跡,將它拖到日光下晒杀,永绝后患!”
林生將情况说得非常严重,希望能引起王胜重视。
王胜抬眼望了望天边,残阳西垂,余暉渐淡,已然是酉时末刻。“此刻已是酉时,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任家镇外山林广袤、这么短的时间,仓促搜寻,怕是来不及了。”
林生急得额头冒汗,连忙道:“殭尸畏光如毒,白日里绝不敢见一丝光亮,能藏身的地方寥寥无几,无非是附近山上的天然溶洞!贫道熟悉周边地形,带著镇上青壮加急搜寻,必定能在天黑前找到,还有一线生机!”
这年月,但凡手下有几十號兵丁,便敢被称作“大帅”,林生隨口称呼,王胜也懒得纠正。他听完只是轻轻摇头,不置可否,反而拋出一个问题:“林道长,你有没有想过,这任老太爷化僵,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林生骤然一怔,僵在半空。他自幼修习道法,大半辈子处理的都是邪祟脏事,与殭尸也打过几回交道。
这末法时代,灵气匱乏,殭尸极少出现,基本都是在阴寒地势、尸身不腐的特殊环境下自然化生。十几年来,他遇到的不过是几具低阶白僵、游尸,模样骇人却没什么太大威胁,几个壮汉克服恐惧就能制服。至於成了气候的黑僵,他也是头一回遇见,唯有观中祖师百年前的手记里,才有黑僵、铁僵的记载,脑子里从未想过,殭尸会是人为操控的。
经王胜这一说,林生才这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此前任家镇被马老六的匪帮封锁,白日里严禁百姓外出,这种种不合理的举动,如今想来,都是故意拖延时间,纵容殭尸吸食精血,助其进化!若是野生黑僵,白日只能躲在天然洞穴,熟悉地形的镇民很容易找到;可若是人为操控,那便防不胜防——藏在镇里哪家地窖、野外隨便挖个浅坑埋起来,稍加掩盖就无跡可寻,等到夜晚再唤出作乱,比凭本能行动的野生殭尸难缠百倍!
而王胜心中早有定论,这一切绝非偶然。马老六无缘无故从北郭带人盘踞任家镇,封锁镇子阻碍除僵,种种跡象都表明,任老太爷化僵必定与人有关,可惜刚才一战,击溃了匪眾,却让马老六等头目趁乱逃脱,没抓到活口审问一二。
林生越想越心惊,脸上担忧更甚,稍作犹豫,依旧躬身恳求:“大帅,即便如此,趁著还有最后一丝天光,贫道也想带镇上青壮出去搜寻一番,天黑前必定返回。还请大帅先行派兵护住任家老小,莫让殭尸有机可乘。”
王胜断然摇头拒绝:“不必了,天色將晚,盲目外出只会横生枝节。镇外荒山野岭,你带著青壮出去,万一出了意外,就成了给殭尸送去现成的血食。道长不必再言,留下来配合我,在镇內布防,今夜严防死守,防范殭尸来袭即可。”
“可是,大帅……”林生还想再劝,话没说完,便被王胜挥手打断。一旁的三娃子极有眼力见,立刻上前半步,摆出恭送的姿態,示意林生不要再多言打扰团座。林生无奈,只得长嘆一声,转身去张罗预防殭尸来袭的事宜。
王胜不让眾人白日外出搜寻,自有两层考量。其一,他几乎断定任老太爷化僵是人祸,背后有人操控,林生即便出去搜寻,也是白费力气,还平白增加送人头的风险;其二,他身怀破界珠,需吸收阴气,若是林生真有本事、运气好,提前找到殭尸將其解决,那他这趟任家镇之行,便白白错失了吸收阴气的机会。
有王胜坐镇指挥,任家镇的防备总算有条不紊地步入正轨。他虽否决了外出搜寻的提议,却全力支持林生的防僵准备:组织镇上倖存青壮,在镇口、街巷要道架设路障、挖掘陷坑;挨家挨户收集糯米、黑狗血等克制阴邪之物,分发到各处;林生则亲自以公鸡血调和硃砂,绘製大量镇邪符纸,贴满任家大宅內外,护住任家老小。
残阳彻底西沉,夜空乌云密布,不见半点月华星光,漆黑如墨。镇內只能依靠火把照明,火光摇曳不定,映得人影幢幢;镇外荒野山林,更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死寂一片。
……
任家镇外十几里,荒野密林深处。
十来名衣衫襤褸的土匪,围著一堆篝火蹲坐,在林间平整出一小块空地,搭起简陋的临时营地。这些人正是从任家镇溃逃出来的马老六及其亲信,昔日浩浩荡荡三四百人的队伍,如今只剩这寥寥十余人,其中半数连武器都丟了,个个面如死灰,狼狈不堪。
他们从镇里溃逃后先兜了个圈子,然后一路往北狂奔,不敢有片刻停留,直到入夜,才敢钻进这片密林,停下脚步扎营喘息。
“妈的!一群废物!几百號人像赶鸭子一样赶出了任家镇!”马老六一脚踹翻身边的枯枝,怒火中烧,脸上横肉乱颤。
围坐在篝火旁的土匪们个个低著头,一言不发。他们其实也是废物的一员。
沉默死寂,唯有篝火燃烧的噼啪声。片刻后,一名亲信才小心翼翼地抬起头,试探著问道:“大帅,咱们……咱们现在还回北郭吗?”
“回个屁!”马老六啐了一口,眼神阴鷙,“就咱们这点人,敢回北郭?怕是刚回去就被生吞活剥了。”
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这段日子他趁著官军北上的空隙在北郭作威作福,横徵暴敛,早就把当地百姓、士绅得罪了个遍,大多数人对他恨之入骨。以往手下有几百匪眾,人多势眾,自然不怕;可如今打了大败仗,再回北郭,面对一群痛恨他的百姓和士绅无疑是自投罗网。
“先回山寨!”马老六强打精神,画著大饼稳住人心,“只要咱们这帮核心兄弟还在,就能重新拉杆子!等队伍拉起来,咱再回去享福!”
他也知道,这帮亲信自从进了县城,享受过了好日子,如今再让他们回山里当土匪,必定內心有些牴触,只能先画个大饼,稳住当下。
夜色越来越沉,乌云压顶,星光暗淡,明月无踪。林子里静得可怕,静得诡异——此时已然入夏,本该是虫鸣阵阵、兽啸声声的时节,可这片密林,却连一丝虫豸的声响都没有,死寂得令人头皮发麻。
“不对!太安静了!”马老六猛地警醒,常年刀口舔血的生涯,让他对危险格外敏感。这般反常的死寂极不正常!
他骤然拔出手枪,猛地站起身,子弹上膛,警惕地盯著四周黑暗。身边几名亲信土匪也瞬间反应过来,纷纷掏出武器,紧张地环顾密林深处。
就在这时,一阵若有若无的铜铃声,从黑暗中隨风飘来。
紧接著,一阵沉闷的“咚、咚、咚”声响起,仿佛重物落地,由远及近,越来越清晰。
借著火把摇曳的光亮,眾人隱约看见,密林深处,一道高大魁梧的黑色身影,正一蹦一跳地朝著营地飞速靠近!
“砰!”
马老六不管不顾,抬手就是一枪。他虽然带兵本事极烂,但枪法却著实精湛,黑夜之中能见度极差,隔著二三十米距离,竟一枪精准命中了那道蹦跳的黑影头颅。
黑影跃起的动作骤然一顿,却丝毫没有倒下,反而被这一枪激怒,嘶吼一声,速度更快地扑来!
“大帅!是……是宋道士炼的那具殭尸!”
马老六心中一沉。
深夜密林,遭遇刀枪不入的殭尸,即便手里有枪,马老六也嚇得心里发毛。可他不敢表露出来,强装豪迈,对著黑暗大声喊道:“宋道长!莫要跟弟兄们开这玩笑!差点误伤自家人!既然来了,咱们就一起回北郭,等那王胜离开任家镇,咱再帮你把任家老小绑来,助你炼成尸兵!”
他嘴上假意周旋,耳朵却竖得笔直,紧盯四周动静,只等宋道士一出声回应,就立刻开枪偷袭,先解决这个邪道。
可惜,黑暗中一片死寂,宋道士根本不上当,没有半点回应。唯有那任老太爷化成的黑僵,毫不停顿,转瞬便蹦到了营地前。
“开枪!快开枪打它!”
马老六大喝一声,率先扣动扳机。
“砰砰砰砰——!”
密集的枪声瞬间打破密林死寂,子弹如雨点般射向黑僵。可这番射击看似热闹,却根本无法伤其分毫,要么打空,要么浅浅嵌入皮肉,丝毫阻止不了它的脚步。
一名倒霉的小嘍囉躲闪不及,被黑僵瞬间穿透胸口,鲜血喷涌而出。不等他惨叫出声,黑僵已然张口咬住他的脖颈,疯狂吸食精血,不过片刻,那壮汉就变成了一具乾瘪的死尸。
“怪物啊!快跑!”
土匪们彻底崩溃,再也没有半点战意,纷纷丟下武器,四散奔逃。马老六更是反应最快,第一个转身脚底抹油,玩命往密林深处窜。
可在这荒郊野岭,普通人的双腿,如何跑得过这黑僵?
惨叫声接连不断地在密林中响起,土匪们一个接一个被追上,吸乾精血而死。即便跑得最快的马老六,也终究没能逃脱。
“砰!砰!”
马老六回头绝望开枪,子弹尽数打在黑僵身上,毫无作用。下一秒,黑僵纵身一跃,扑到他身后,一口死死咬住他的脖子,像叼著一只小鸡般,將他高高举起。
马老六四肢挣扎了几下,便彻底没了气息,全身精血被吸乾后,如同垃圾一般被扔在地上,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直到此时,黑暗的密林深处,一道瘦削丑陋的身影才缓缓走出,正是操控殭尸的宋道士。他走到马老六尸体前,看著对方死状悽惨,丑陋的脸上勾起一抹不屑的嘲讽:“真是废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半点指望不上。”
他隨手捡起马老六掉在地上的手枪,揣进怀里,转身走到黑僵面前,仔细检查起尸身。
这任老太爷,本是前朝武进士出身,生前高大威猛,死时虽已气血衰败,身高仍有一米九以上,身著前朝官服下葬,尸身保存完好。如今化为黑僵,身躯愈发魁梧,周身皮肤已从漆黑转为青黑,隱隱泛出冷硬的金属光泽,身上嵌著好几颗子弹,都只打在皮肉浅层,未曾穿透分毫,已然是半步铁僵的雏形。
“可惜了,”宋道士喃喃自语,眼中满是不甘,“炼尸录上明明记载,阴煞之日,以青壮精血餵养,便可令黑僵化铁僵。今夜这十多个匪徒的精血,终究还是差了一步,没能突破铁僵之境。”
他站在原地沉吟片刻,眼神狠厉,瞬间下定决心,转身便要朝北郭方向走去。
可诡异的一幕发生了:任老太爷所化的黑僵,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任凭宋道士手中控尸铃如何摇动,铃声急促刺耳,黑僵依旧纹丝不动。它浑浊的眼眸中,竟隱隱泛起一丝微不可查的清明,直直地盯著宋道士,眼神里的凶戾,竟带著几分摆脱操控的意味,看得宋道士心底发毛。
“该死!竟要失控了!”宋道士低骂一声,脸色骤变。
他无奈之下,只得掏出一柄锋利匕首,狠狠划开自己的手心。鲜血喷涌而出,瞬间淋湿了手中的控尸铃。他以精血祭铃,再次摇动铜铃。
这一次,精血铃音起效。黑僵浑身一颤,终於缓缓有了动作。
宋道士擦去手心鲜血,不敢再耽搁,当即调转方向,握著染血的控尸铃,引著这具卡在半步铁僵的任老太爷,朝著灯火摇曳、戒备森严的任家镇,一跃一跃地蹦去……
所谓快枪,多是指湖造的仿88式步枪,有效射程300来米,但能落到这群土匪手上的,多数也磨损得不像样了,有效射程要大打折扣。
这些枪比起王胜直接从米加王国洋商那儿进口的枪枝,质量差了不少,但在此时也算是好东西了,拿回军械所修修补补,起码比那些什么鸟銃大抬杆要好用不少。
三娃子一路小跑著衝到王胜面前,粗布军装被汗水浸得半湿,圆脸上满是抑制不住的喜色,嗓门亮得能传遍半条街。
这是復县巡防团自打立起来后,头一回打这般规模的“大仗”。以往王胜也常带著队伍剿匪,可儘是些十几人、最多不过几十人的小股匪帮,像今日这般“大仗”著实还是头一遭。
街巷里还残留著淡淡的硝烟味,散落的匪兵军械被堆在一旁,被俘的土匪蹲在一起,个个垂头丧气没了之前在镇里囂张的气焰。
他对手下士兵此番表现还算满意,虽说算不上浴血硬仗,可己方一百多人,对上数百匪眾,能以少胜多、轻鬆碾压,足见平日训练没白费。
当即微微頷首,下令道:“传令军需官,去镇上採买半扇猪,犒劳全军弟兄。”
“是,团座!”
三娃子应声如雷,兴冲冲转身就跑,一路扯开嗓子嚷嚷:“弟兄们听著!团座有令,今晚燉猪肉犒劳大家!”
消息传开,驻守在街巷各处的士兵们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一百多號人分半扇猪,听著不算丰厚,可在这年月,已是难得的大餐,均分下来每人都能落上好几块猪肉。
这年头寻常百姓家一年到头也沾不了几回荤腥,即便是在王胜麾下,补给尚可,也只能隔三差五喝顿肉汤、沾点油腥。能敞开吃一顿猪肉,对这些农家出身的士兵来说也是个值得高兴的大好事。
不多时,一名身姿挺拔的年轻军官快步走来,步伐沉稳,面容方正,算是传统审美上的帅哥。
此人姓李名均,与三娃子是同乡,也是最早追隨王胜参军的骨干。王胜虽顶著团长的头衔,却从不搞虚头巴脑的职务架空,手下一百多號人,实打实编成三个步兵排,外加三娃子统领的一个警卫班,编制清晰,各司其职。
李均比三娃子年长几岁,幼时读过两年私塾,识文断字,在这群泥腿子出身的士兵里格外显眼。
他性子沉稳,训练刻苦,作战更是勇猛无畏,刚才攻克任家镇的战斗中,他便端著上了刺刀的步枪,第一个衝进马老六匪军的工事,又第一个杀进镇內,也没辜负王胜对其提拔。
李均对土匪有著刻入骨髓的恨意,杀性极重。其家本是李村小有家资的富户,虽非大富大贵,却也薄有田產,正因这点家底,才供得起李均读上两年私塾。
可这份薄財,却也成了灭门祸根。早年他大哥外出赶集,路上被土匪绑了票,李家变卖田產、凑齐赎金送去,哪知土匪言而无信,收了钱依旧撕票。噩耗传来,李均父母气急攻心,双双撒手人寰,好好一个家就此败落,他从村里的富家少爷,一夜之间沦为无依无靠的佃户。
这般血海深仇,让他对土匪恨之入骨,今日擒获两百多俘虏,能先向王胜请示处置之法,而非直接处决,已是严守军纪、克制至极了。
走到王胜面前,李均立正敬礼,声音低沉,右手悄然比了个刀劈的手势:“团座,这些俘虏该如何处置?要不……全数处决,以绝后患?”
王胜略一沉吟,目光扫过墙角瑟瑟发抖的俘虏,语气平静却不容置疑:“还是甄別一下,若是被土匪裹挟入伙、没做什么大恶的壮丁,缴了他们的械,就地释放;作恶太多的,还有那些积年老匪便拉到镇外空旷处处决。”
“是,大帅!”
一听“处决土匪”,李均双手就激动地微微发颤,他当即领命,招呼几名士兵,开始对俘虏进行逐一甄別。
甄別之法不算复杂,无非是晓以利害、鼓励互相检举揭发。不过半个时辰,便有大半俘虏被李均押往镇外直接处决。
王胜对土匪,从无半分同情。所谓“绿林好汉”,不过是些文人的美化之词,现实里的匪帮,十之八九都是打家劫舍、奸淫掳掠的人渣。他心里自有一桿秤:十个土匪杀九个,或许有被裹挟蒙冤的;可若是只杀一半,必定有真正的恶徒漏网,继续祸害乡里。
这边俘虏刚处置完毕,三娃子又匆匆折返,身后跟著一位中年道人。那道人头梳规整太极髻,身穿青的发白的袍子,神色带著几分焦灼。
“团座,这位林道长执意要见您,说有关於殭尸的要事!”三娃子连忙上前稟报。
殭尸、任家镇、林姓道士……几个关键词在王胜脑中一闪,瞬间勾起了熟悉的记忆。他饶有兴致地上下打量眼前道人,不等对方开口,便率先问道:“道长可是茅山派高人?座下是不是还有两个徒弟?”
林生闻言一脸茫然,显然从未听过“茅山派”之名,连忙稽首行礼,礼貌答道:“贫道林生,乃本地一仙观传人,修行的是本观传承之法,未曾听闻茅山派。贫道座下確有两个不成器的徒儿,此刻都在观中修行,並未带在身边。”
“哦。”王胜轻轻应了一声,眼底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遗憾。
林生看著眼前这位年轻大帅突然流露的遗憾神色,心中莫名诧异,却不敢多问,一心记著此行目的,当即急切开口:
“大帅,今日阴气冲天,乃是三阴交匯之日,那任老太爷所化的殭尸,必定会再度出世吸食人血,若是再让它吸食到任家嫡系精血,恐其化作传说中的铁僵!铁僵刀枪不入、水火难侵,到时候整个復县百里之地,都要遭其祸害!当务之急,是趁著太阳未落,速速派人搜寻殭尸踪跡,將它拖到日光下晒杀,永绝后患!”
林生將情况说得非常严重,希望能引起王胜重视。
王胜抬眼望了望天边,残阳西垂,余暉渐淡,已然是酉时末刻。“此刻已是酉时,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任家镇外山林广袤、这么短的时间,仓促搜寻,怕是来不及了。”
林生急得额头冒汗,连忙道:“殭尸畏光如毒,白日里绝不敢见一丝光亮,能藏身的地方寥寥无几,无非是附近山上的天然溶洞!贫道熟悉周边地形,带著镇上青壮加急搜寻,必定能在天黑前找到,还有一线生机!”
这年月,但凡手下有几十號兵丁,便敢被称作“大帅”,林生隨口称呼,王胜也懒得纠正。他听完只是轻轻摇头,不置可否,反而拋出一个问题:“林道长,你有没有想过,这任老太爷化僵,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林生骤然一怔,僵在半空。他自幼修习道法,大半辈子处理的都是邪祟脏事,与殭尸也打过几回交道。
这末法时代,灵气匱乏,殭尸极少出现,基本都是在阴寒地势、尸身不腐的特殊环境下自然化生。十几年来,他遇到的不过是几具低阶白僵、游尸,模样骇人却没什么太大威胁,几个壮汉克服恐惧就能制服。至於成了气候的黑僵,他也是头一回遇见,唯有观中祖师百年前的手记里,才有黑僵、铁僵的记载,脑子里从未想过,殭尸会是人为操控的。
经王胜这一说,林生才这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此前任家镇被马老六的匪帮封锁,白日里严禁百姓外出,这种种不合理的举动,如今想来,都是故意拖延时间,纵容殭尸吸食精血,助其进化!若是野生黑僵,白日只能躲在天然洞穴,熟悉地形的镇民很容易找到;可若是人为操控,那便防不胜防——藏在镇里哪家地窖、野外隨便挖个浅坑埋起来,稍加掩盖就无跡可寻,等到夜晚再唤出作乱,比凭本能行动的野生殭尸难缠百倍!
而王胜心中早有定论,这一切绝非偶然。马老六无缘无故从北郭带人盘踞任家镇,封锁镇子阻碍除僵,种种跡象都表明,任老太爷化僵必定与人有关,可惜刚才一战,击溃了匪眾,却让马老六等头目趁乱逃脱,没抓到活口审问一二。
林生越想越心惊,脸上担忧更甚,稍作犹豫,依旧躬身恳求:“大帅,即便如此,趁著还有最后一丝天光,贫道也想带镇上青壮出去搜寻一番,天黑前必定返回。还请大帅先行派兵护住任家老小,莫让殭尸有机可乘。”
王胜断然摇头拒绝:“不必了,天色將晚,盲目外出只会横生枝节。镇外荒山野岭,你带著青壮出去,万一出了意外,就成了给殭尸送去现成的血食。道长不必再言,留下来配合我,在镇內布防,今夜严防死守,防范殭尸来袭即可。”
“可是,大帅……”林生还想再劝,话没说完,便被王胜挥手打断。一旁的三娃子极有眼力见,立刻上前半步,摆出恭送的姿態,示意林生不要再多言打扰团座。林生无奈,只得长嘆一声,转身去张罗预防殭尸来袭的事宜。
王胜不让眾人白日外出搜寻,自有两层考量。其一,他几乎断定任老太爷化僵是人祸,背后有人操控,林生即便出去搜寻,也是白费力气,还平白增加送人头的风险;其二,他身怀破界珠,需吸收阴气,若是林生真有本事、运气好,提前找到殭尸將其解决,那他这趟任家镇之行,便白白错失了吸收阴气的机会。
有王胜坐镇指挥,任家镇的防备总算有条不紊地步入正轨。他虽否决了外出搜寻的提议,却全力支持林生的防僵准备:组织镇上倖存青壮,在镇口、街巷要道架设路障、挖掘陷坑;挨家挨户收集糯米、黑狗血等克制阴邪之物,分发到各处;林生则亲自以公鸡血调和硃砂,绘製大量镇邪符纸,贴满任家大宅內外,护住任家老小。
残阳彻底西沉,夜空乌云密布,不见半点月华星光,漆黑如墨。镇內只能依靠火把照明,火光摇曳不定,映得人影幢幢;镇外荒野山林,更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死寂一片。
……
任家镇外十几里,荒野密林深处。
十来名衣衫襤褸的土匪,围著一堆篝火蹲坐,在林间平整出一小块空地,搭起简陋的临时营地。这些人正是从任家镇溃逃出来的马老六及其亲信,昔日浩浩荡荡三四百人的队伍,如今只剩这寥寥十余人,其中半数连武器都丟了,个个面如死灰,狼狈不堪。
他们从镇里溃逃后先兜了个圈子,然后一路往北狂奔,不敢有片刻停留,直到入夜,才敢钻进这片密林,停下脚步扎营喘息。
“妈的!一群废物!几百號人像赶鸭子一样赶出了任家镇!”马老六一脚踹翻身边的枯枝,怒火中烧,脸上横肉乱颤。
围坐在篝火旁的土匪们个个低著头,一言不发。他们其实也是废物的一员。
沉默死寂,唯有篝火燃烧的噼啪声。片刻后,一名亲信才小心翼翼地抬起头,试探著问道:“大帅,咱们……咱们现在还回北郭吗?”
“回个屁!”马老六啐了一口,眼神阴鷙,“就咱们这点人,敢回北郭?怕是刚回去就被生吞活剥了。”
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这段日子他趁著官军北上的空隙在北郭作威作福,横徵暴敛,早就把当地百姓、士绅得罪了个遍,大多数人对他恨之入骨。以往手下有几百匪眾,人多势眾,自然不怕;可如今打了大败仗,再回北郭,面对一群痛恨他的百姓和士绅无疑是自投罗网。
“先回山寨!”马老六强打精神,画著大饼稳住人心,“只要咱们这帮核心兄弟还在,就能重新拉杆子!等队伍拉起来,咱再回去享福!”
他也知道,这帮亲信自从进了县城,享受过了好日子,如今再让他们回山里当土匪,必定內心有些牴触,只能先画个大饼,稳住当下。
夜色越来越沉,乌云压顶,星光暗淡,明月无踪。林子里静得可怕,静得诡异——此时已然入夏,本该是虫鸣阵阵、兽啸声声的时节,可这片密林,却连一丝虫豸的声响都没有,死寂得令人头皮发麻。
“不对!太安静了!”马老六猛地警醒,常年刀口舔血的生涯,让他对危险格外敏感。这般反常的死寂极不正常!
他骤然拔出手枪,猛地站起身,子弹上膛,警惕地盯著四周黑暗。身边几名亲信土匪也瞬间反应过来,纷纷掏出武器,紧张地环顾密林深处。
就在这时,一阵若有若无的铜铃声,从黑暗中隨风飘来。
紧接著,一阵沉闷的“咚、咚、咚”声响起,仿佛重物落地,由远及近,越来越清晰。
借著火把摇曳的光亮,眾人隱约看见,密林深处,一道高大魁梧的黑色身影,正一蹦一跳地朝著营地飞速靠近!
“砰!”
马老六不管不顾,抬手就是一枪。他虽然带兵本事极烂,但枪法却著实精湛,黑夜之中能见度极差,隔著二三十米距离,竟一枪精准命中了那道蹦跳的黑影头颅。
黑影跃起的动作骤然一顿,却丝毫没有倒下,反而被这一枪激怒,嘶吼一声,速度更快地扑来!
“大帅!是……是宋道士炼的那具殭尸!”
马老六心中一沉。
深夜密林,遭遇刀枪不入的殭尸,即便手里有枪,马老六也嚇得心里发毛。可他不敢表露出来,强装豪迈,对著黑暗大声喊道:“宋道长!莫要跟弟兄们开这玩笑!差点误伤自家人!既然来了,咱们就一起回北郭,等那王胜离开任家镇,咱再帮你把任家老小绑来,助你炼成尸兵!”
他嘴上假意周旋,耳朵却竖得笔直,紧盯四周动静,只等宋道士一出声回应,就立刻开枪偷袭,先解决这个邪道。
可惜,黑暗中一片死寂,宋道士根本不上当,没有半点回应。唯有那任老太爷化成的黑僵,毫不停顿,转瞬便蹦到了营地前。
“开枪!快开枪打它!”
马老六大喝一声,率先扣动扳机。
“砰砰砰砰——!”
密集的枪声瞬间打破密林死寂,子弹如雨点般射向黑僵。可这番射击看似热闹,却根本无法伤其分毫,要么打空,要么浅浅嵌入皮肉,丝毫阻止不了它的脚步。
一名倒霉的小嘍囉躲闪不及,被黑僵瞬间穿透胸口,鲜血喷涌而出。不等他惨叫出声,黑僵已然张口咬住他的脖颈,疯狂吸食精血,不过片刻,那壮汉就变成了一具乾瘪的死尸。
“怪物啊!快跑!”
土匪们彻底崩溃,再也没有半点战意,纷纷丟下武器,四散奔逃。马老六更是反应最快,第一个转身脚底抹油,玩命往密林深处窜。
可在这荒郊野岭,普通人的双腿,如何跑得过这黑僵?
惨叫声接连不断地在密林中响起,土匪们一个接一个被追上,吸乾精血而死。即便跑得最快的马老六,也终究没能逃脱。
“砰!砰!”
马老六回头绝望开枪,子弹尽数打在黑僵身上,毫无作用。下一秒,黑僵纵身一跃,扑到他身后,一口死死咬住他的脖子,像叼著一只小鸡般,將他高高举起。
马老六四肢挣扎了几下,便彻底没了气息,全身精血被吸乾后,如同垃圾一般被扔在地上,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直到此时,黑暗的密林深处,一道瘦削丑陋的身影才缓缓走出,正是操控殭尸的宋道士。他走到马老六尸体前,看著对方死状悽惨,丑陋的脸上勾起一抹不屑的嘲讽:“真是废物,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半点指望不上。”
他隨手捡起马老六掉在地上的手枪,揣进怀里,转身走到黑僵面前,仔细检查起尸身。
这任老太爷,本是前朝武进士出身,生前高大威猛,死时虽已气血衰败,身高仍有一米九以上,身著前朝官服下葬,尸身保存完好。如今化为黑僵,身躯愈发魁梧,周身皮肤已从漆黑转为青黑,隱隱泛出冷硬的金属光泽,身上嵌著好几颗子弹,都只打在皮肉浅层,未曾穿透分毫,已然是半步铁僵的雏形。
“可惜了,”宋道士喃喃自语,眼中满是不甘,“炼尸录上明明记载,阴煞之日,以青壮精血餵养,便可令黑僵化铁僵。今夜这十多个匪徒的精血,终究还是差了一步,没能突破铁僵之境。”
他站在原地沉吟片刻,眼神狠厉,瞬间下定决心,转身便要朝北郭方向走去。
可诡异的一幕发生了:任老太爷所化的黑僵,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任凭宋道士手中控尸铃如何摇动,铃声急促刺耳,黑僵依旧纹丝不动。它浑浊的眼眸中,竟隱隱泛起一丝微不可查的清明,直直地盯著宋道士,眼神里的凶戾,竟带著几分摆脱操控的意味,看得宋道士心底发毛。
“该死!竟要失控了!”宋道士低骂一声,脸色骤变。
他无奈之下,只得掏出一柄锋利匕首,狠狠划开自己的手心。鲜血喷涌而出,瞬间淋湿了手中的控尸铃。他以精血祭铃,再次摇动铜铃。
这一次,精血铃音起效。黑僵浑身一颤,终於缓缓有了动作。
宋道士擦去手心鲜血,不敢再耽搁,当即调转方向,握著染血的控尸铃,引著这具卡在半步铁僵的任老太爷,朝著灯火摇曳、戒备森严的任家镇,一跃一跃地蹦去……
